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第一财经、经济观察网
8月 26 日,交通运输部接连披露了对四份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内容均是关于自动驾驶,答复中透露了大量中国自动驾驶政策的最新进展和远景思考。行业对此反响强烈,8 月 27 日午盘,自动驾驶板块走强,力帆股份、兆新股份、均胜电子等多股涨停,四维图新、万安科技涨逾 8%,路畅科技、德赛西威等纷纷大涨。
四份人大代表建议的名称分别为:
关于加快自动驾驶相关立法的建议
关于加快完善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相关法律、助推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
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驾驶汽车法>的议案
关于加快智能路网建设,助力自动驾驶汽车量产应用的建议
以下为您梳理答复函的主要内容:
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哪些政策?
当前,自动驾驶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发展阶段,发达国家和地区对自动驾驶给予了高度关注,主动破解制约技术发展的制度瓶颈,积极构筑自动驾驶技术体系。
美国较早提出自动驾驶相关规划及政策,2013 年以来先后发布了:
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初步政策
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加速下一代道路安全革命
自动驾驶系统 2.0:安全愿景
自动驾驶汽车 3.0:准备迎接未来交通
等等,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在地面交通运输系统中的应用。各州积极推动自动驾驶立法,截至目前已有 29 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颁布了自动驾驶法案。车企和科技企业共同发力,不断加快研发和测试进程。2018 年,美国 Waymo 公司在凤凰城推出自动驾驶出租车服务 Waymo One,探索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模式。
欧盟于 2015 年发布了《欧洲自动驾驶智能系统技术路线》,提出了欧洲自动驾驶发展战略。2017 年,德国通过了《道路交通法》第八修正案,允许驾驶员双手离开方向盘测试。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可能面临的伦理道德问题,德国政府于 2018 年推出了关于自动驾驶技术的首套伦理道德标准。2018 年,英国通过了《自动化与电动化汽车法案》,鼓励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整车厂、零部件供应商等围绕自动驾驶,积极开展研发工作。2017 年,奥迪发布 L3 级自动驾驶量产车 A8。
2019 年,日本通过了《道路运输车辆法》修正案,清除自动驾驶道路测试障碍。日本企业在全国超过 40 个区域开展了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警察厅还发布了《远程自动驾驶系统道路测试许可处理基准》,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驾驶座位没有人的状态下进行道路测试。此外,新加坡、韩国、荷兰、瑞典等也在积极推动自动驾驶相关立法工作。
交通运输部和相关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坚持鼓励探索、包容失败、确保安全、反对垄断的原则,稳步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同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研发、试点示范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政策法规方面,2018 年 4 月,交通运输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首次从国家层面就规范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作出规定。目前,北京、上海、重庆、平潭、长沙、长春、深圳、广州、天津、杭州、济南、浙江、江苏等地根据《管理规范》制定了实施细则,发放测试牌照 100 多张。为落实《管理规范》有关内容,保障道路测试安全,2018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印发《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并在全国认定了 3 家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
2018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车联网直连通信使用 5905-5925MHz 频段管理规定(暂行)》,为基于 LTE-V2X 直连通信划定了 20MHz 带宽的专用频率资源。2018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一系列具体举措。公安部正在配合立法机关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自动驾驶创新变革提供发展空间和安全保障。交通运输部还组织起草了《自动驾驶车辆封闭场地测试技术要求(暂行)》,针对多种测试场景提出测试要求,目前正在多方征求意见,待完善后将适时印发。
标准规范方面,交通运输部结合管理职能,在营运车辆安全准入管理体系中增加安全辅助驾驶功能要求,先后出台《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和《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明确要求重点营运客货车配备车道偏离预警、前向碰撞预警等安全辅助驾驶系统。发布了前向碰撞预警、合作式智能运输系统专用短程通信等标准,组织开展了《营运车辆弯道速度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营运车辆低速跟随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营运车辆驾驶员行为及状态实时预警系统 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营运车辆服务 车路交互信息集》《适应自动驾驶公路设施技术规范》等 10 余项标准研究工作,加快健全自动驾驶标准体系。
2017-2018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分批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跨部门、跨领域的车联网标准体系总体架构。2018 年 11 月,在交通运输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部门组织下,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汽车、智能交通、通信及交通管理 C-V2X 标准合作的框架协议》,进一步推动车联网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及实施工作。
技术研发方面,交通运输部成立了自动驾驶专题研究组,跟踪国内外自动驾驶发展动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调研。2018 年,专题研究组设立了政策法规研究小组,围绕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开展专项研究,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针对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科技部共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实施,并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 2018 年度项目中设立自动驾驶专题,为自动驾驶健康发展做好技术储备和支撑。
试点示范方面,交通运输部初步形成了封闭场地、示范路、示范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2018 年,根据《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首批认定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三家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三个基地全年为近 40 家企业的约 200 辆车(次)开展了约 4.6 万公里的自动驾驶性能(包括产品)测试工作。近期,正在与浙江、厦门、雄安新区等地方政府和部门沟通,拟选择基础较好的公路,建设支持自动驾驶功能的智慧公路,并开展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研究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上海、北京-河北、重庆、杭州、长春、武汉、无锡、成都、长沙、广州等地建设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
基础设施智能化方面,交通运输部启动了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和智慧公路试点工作,围绕基础设施智能化、路运一体化车路协同、「互联网+」路网综合服务等六个方向,在北京、福建、广东、河北、河南、吉林、江苏、江西、浙江 9 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公安部组织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会同无锡市政府大规模升级改造了无锡城区交通管控及通信设施,在 6 万辆汽车上安装了电子标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车路协同城市级示范应用。
将尽快在国家层面发布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
去年以来,交通运输部自动驾驶专题研究组围绕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开展专项研究。近期,交通运输部组织产学研用各方代表,系统分析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法、测绘法、产品质量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及《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适应性。
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组织国内产学研界代表研究起草了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覆盖自动驾驶测试、运营、监管、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意见,包括推进高速公路道路测试、制定载人载物测试管理办法、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建立自动驾驶汽车交通强制保险机制、研究自动驾驶汽车营运管理办法、建立自动驾驶营运车辆运行安全监管体系等。
该指导意见力争以国务院文件或多部门联合印发。目前,正在按程序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下一步将开展哪些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自动驾驶法律研究,不断优化自动驾驶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加强部际协调,争取尽快在国家层面发布促进自动驾驶发展的指导意见,凝聚各方力量,为自动驾驶产业营造宽松、有序的政策法规环境。
二是持续深入跟踪国际自动驾驶发展动态,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的经验,协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
三是加大测试和示范工作力度,验证技术适应性,为法律法规制修订提供实践依据。
四是加快制定技术标准,健全自动驾驶标准体系,支撑与自动驾驶技术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五是加强自动驾驶科普工作,为自动驾驶立法和商业化应用奠定社会基础。
将着眼于未来商业化应用,推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不仅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协调,还要加强跨行业、跨区域的协调,形成推进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发展与应用的合力。
二是加强前瞻研究。一方面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提升自动驾驶汽车与交通基础设施的协同水平;另一方面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修订研究。
三是加强试点示范。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推进智慧公路试点,深化车路协同应用,拟以 2022 冬奥会、2022 年智能交通世界大会(苏州)等重大活动及洋山深水港区海公铁联运通道等典型项目为节点,组织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技术集中应用示范。
以开放的心态和审慎的态度推动自动驾驶健康发展
自动驾驶对于提升交通安全、提高出行和运输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具有积极作用,将深刻改变传统的出行方式和运输模式,是一场由工业领域和交通领域共同拉动的产业革命。
为把握这一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应加快完善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支持我国自动驾驶产业发展壮大。同时也应看到,自动驾驶汽车涉及汽车制造、基础设施、交通管控等诸多领域,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还不充分,所涉及的自动驾驶汽车和相关产品的生产、认证、销售、使用、召回、报废等环节,以及交通规则、责任认定等法律关系尚不明确,短期内难以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体系。
自动驾驶仍处在产业化前期,相关技术的适应性、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检验,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还需一定时间。应以开放的心态和审慎的态度,加强法律法规研究,从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入手开展立法预备工作,逐步构建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自动驾驶健康发展。
当前,自动驾驶研发主要表现为两条技术路线,一条是完全依靠车辆自身感知和决策能力的自主式自动驾驶,另一条是借助路侧基础设施的车路协同式自动驾驶。近几年,自主式自动驾驶技术进入发展瓶颈,业界逐渐认识到,单车智能技术难度大、研制成本高、适用场景有限,制约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与此同时,车路协同式技术路线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成为降低车辆感知和决策成本、促进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的可行方案。
自动驾驶是载运工具、基础设施与运行管控的有机融合,自动驾驶汽车的量产应用,离不开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普遍提升。
《崛起的超级智能》一书主要阐述当今天人类为人工智能的春天到来而兴奋,为人工智能是否超越人类而恐慌的时候,一个更为庞大、远超人类预期的智能形态正在崛起,种种迹象表明50年来,互联网正在从网状结构进化成为类脑模型,数十亿人类智慧与数百亿机器智能通过互联网大脑结构,正在形成自然界前所未有的超级智能形式。这个新的超级智能的崛起正在对人类的科技,产业、经济,军事,国家竞争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作者:刘锋 推荐专家:张亚勤、刘慈欣、周鸿祎、王飞跃、约翰、翰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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