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刚学:就地反观美国大学治理中的学生参与

就地反观美国大学治理中的学生参与

    为了解学生参与大学治理的问题,今天下午访问了研究生会主席David和执行委员会负责人Kyle,并旁听了UCSB研究生会(GSA)的全体大会。今天的会议是GSA本学期最后一次全体大会,在GSA会议室召开。会议提供食物和饮料(很多公开的会议都提供餐饮,我旁听的圣巴巴拉郡教育董事会会议、省芭芭拉市联合学区董事会会议,都有免费食物和水果,大家边吃边开)。参会人员包括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和各学院的代表,还有学校派来的代表(学校学生事务的Staff)。议题包括主席和部门总结、表决17-18年度GSA预算、主席和部门负责人换届等。主席David主持会议。会议有非常规范的议事规则(这里的各类正式会议,一般遵循罗伯特议事规则),但是会议的氛围很轻松。或三两围坐、边吃边听,或斜卧于沙发、翘腿于桌上,有个部门负责人甚至光着脚丫子走到前面发言。会议大概进行一个多小时,使我得以观察学生自我管理及参与学校治理的实际案例。在我此前访谈评议会相关专委会主席及学院教授会主席的时候,也多次聊到了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问题。今天的访问,使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切身的感受和进一步的了解(本想同时访问本科生学生会主席,因其没在办公室,便约在他日)。

就我个人观感,有几个方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参与范围广。可以说,学生的参与体现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从横向看,UCSB的大小事务,只要是涉及学生的,都有学生的代表参加。在学术体系中,评议会的十五个专委会中,教师事务和奖励委员会、研究和教学资源委员会、规划和预算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课程和一般教育委员会、多样化和公平委员会、国际教育委员会等都有学生会任命的本科生、研究生代表各一名;研究生委员会有研究生代表,本科生委员会有本科生代表,而且学生代表是各相关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当然成员。校长领导的行政体系中,学生事务、后勤、预算等许多办公室,也都有学生代表。David是十个委员会的研究生代表,各个副主席也都被任命到不同的委员会作为代表。从纵向看,上至州议会、加州总校,下至学院、系,学生全面参与。总校董事会有一名学生代表,总校学术委员会各相关委员会也有学生代表作为观察员(sit with the Committee),总校校长每年要召开三次全系统学生代表会议,向学生报告预算的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务,各分校本科生会的主席和研究生会的主席参加。David他还经常去别的校区参加系统内的会议,而另外一个部门负责人则每月都要去别的城市开各种各样的会。在系的层面,据Wang教授介绍,系学生会会派代表的系全体教师会议,而且会前会询学生会是否有议题提出进行讨论。

2.参与程度深。学生代表参加各类会议,不是简单地去听,而是真正的参与,反应学生的声音。David说,他会前会征询各个部门的意见,汇总信息,行程比较清晰的观点,并在会上积极发言。如果对会上有的问题不清楚,会在会后进一步征求意见,再通过某种方式反馈给有关部门。David说虽然他在会上没有投票权,但是这些会议会考虑和尊重他们的意见,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情况最有发言权(根据规则,当会议支持票和反对票相同时,学生的意见可以成为决定性意见。但是由于实践中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因此David任期一年中从来没有行使过这一权利)。我访谈的几位教授也印证了David的意见。他们说,他们会积极鼓励学生发言,因为他们代表了学生的声音,是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且各部门会积极对学生的意见进行反馈。比如David前不久参加了加州总校校长召开的学生代表会议,会上大家提出预算不够透明,回来后没几天他就收到了校长发来的邮件,内容是更加详细的预算信息。

3.参与渠道多。学生除了选派代表参加各类会议外,自己也可以旁听相关会议(绝大部分会议是开放的),还可以通过写邮件、找相关负责人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校长及其办公室一般会认真对待学生的来信来访。学生会办公室张贴有学校董事会、评议会及其他相关会议的信息,各部门网站上也有近期讨论的议题的信息,学生可以很方便地知晓。

4.条件保障好。本科生学生会和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很大的会议室,里面冰箱、电视、投影等设施一应俱全。主席、副主席、各部门有专门的办公室。学校每年给研究生拨付的经费达10多万美元(2017-2018年度的预算14万美元)。研究生会主席每年有7000刀的补贴,另有上千美元出差补助。副主席有5000刀补贴。主席还有秘书,协助其开展工作。

5.自治程度高。研究生会完全是研究生的自治机构,学校没有某一个行政部门来领导研究生会。八名成员全部由全校研究生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本次大会包括主席在内的5人换届。换届仪式由学校派来的Staff主持,新任成员要举右手宣誓。该Staff领一句,大家跟一句,大意是要对遵守学校政策和研究生会章程,尽力做好服务等。研究生会的事务,大家讨论决定。比如对于下一年度预算,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回答提问,然后大家表决。一些奖项,也有研究生会根据申请独立评选并给予经费奖励。据说,美国有一些学校的学生会有多达百万的经费,有很多后勤等事务由学生自己管理,学生会甚至聘请专门的经理打理相关事务。

学生参与大学治理,一方面可以提高学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体现共治精神,可以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这本身也是对学生的一种教育),还可以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学生对大学共同体的归属感。David是历史系的博士,我看他很有Leader气质,说不准未来能更为优秀的政治家。

   在我看来,美国的大学积极吸纳学生参与治理,与美国大学的传统、文化有重要的关系,而其背后深刻的背景是学生对美国大学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对于美国的大学来讲,学费和校友的捐款举足轻重。有的比较著名的私立高校,不算学生学费,仅校友捐赠就可能高达学校年收入的40%-50%。公立高校虽然有政府的拨款,但是学费和校友捐赠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很多大学,校友在校长、董事等遴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加州大学,除了七名当然董事外的其他董事,由州长任命,但是州长任命前要向包括校友代表在内的委员会进行咨询;加州大学董事会任命校长,也要征求校友的意见。所以,学校必须要重视学生、依靠学生,要培养学生的归属感,要做好对学生的服务。

反观我国的大学,虽然很多学校提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口号,但是真正做到把学生放在重要位置的,可能很少。我们的大学,可能更多地把学生视为管理的对象或者代加工的半成品,而不是视为服务的对象和学校治理的主体。这也很好理解。我们的学生并没有成为大学里的重要影响力量(当然,这是从治理的角度讲,而不是从毕业生质量对大学声誉和地位的影响的角度来讲),我们的学校领导是上级任命,经费是上级拨款(连北大这样的大学,校友捐款在年度总收入中的比例仅占4.5%,学费占比更是可以忽略不计),我们的大学领导者可能要更多地向上看而不是向下看,要更多地向上级负责而不是服务于学生。有时候学生的一些事关学生的决策和管理,会从管理便利或者行政意志出发,没有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权益,甚至引发一些矛盾。这也导致我们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不强,忠诚度不够。前几年某个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捐近900万美元给其读研究生的哈佛大学,而不是该大学,引起了很多人不满,甚至说他数典忘祖。

   其实我们的学校首先要反思的是,我们有没有在他就读期间给予学生足够的尊重、关爱和服务,有没有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依靠。我想,这些年我们的大学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很多进步,但是不可否认,我们的很多学生在校期间遇到过一些不愉快的经历。

   试举几例:案例一、学生Z读书时家庭经济困难,第二年获得助学贷款,但是第三年全部贫困生的助学贷款都没批,该生无力及时缴纳学费,结果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全被扣下折抵学费,导致指着奖助学金解决生活费的该生一筹莫展。

案例二、学生F因不需要学校在学校宿舍住宿,以政策可以退住宿费。因此申请退住宿费,去找某部门,第一次去说某日某时再来;第二次按时去,办公室关门,门上贴有一条,说去办它事,某日某时回来,第三次去终于办成了。这个学生住的离学校很远,往返一趟要三个半小时,办这么个小事足足跑了三趟。

案例三、某大学某学期要给博士生调整宿舍,由单间变为二人间,但是只有一纸通知,没有说明理由。后因学生意见较大,召开学生代表会,被选参会的代表竟然是不需要搬宿舍的同学。后学生虽数次对分配方案(楼层、朝向的分配方式)提出意见,但一字没改。导致学生心生愤懑,甚至说对学校失望至极,由粉丝转路人。此类案例,比比皆是。

其实,我就是那个学生Z。

另附7年前的一篇关于学生资助的小文:

每年的助学金发放,都是件让人烦恼的事情。结合工作的实践,我认为现行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如何保证助学金真正发到困难学生手中。由于无法确知学生家长的财务状况,所以认定贫困生的标准就是贫困证明。然而,在实践当中,开一张贫困证明是一件只要你愿意就可以的状况。所以,贫困证明的证明力也就大可疑问了。有学生反应,一些缴了贫困证明的同学,生活上奢侈浪费,却拿着国家助学金。但是,除了贫困证明外,还能有什么样的标准呢?

二、在认定贫困生时,还存在着侵犯学生隐私的问题。有一些学生,家庭贫困,但是不愿意其他同学知道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所以不原因申请各类助学金。而现在的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仅要交贫困证明,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而且要班委签字确认。可能会伤害到一些贫困生的自尊心。

三、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同学,可以说怎么资助都不过分。但是也有个别同学,会产生等靠要的惰性心理,甚至以为获得资助是理属应当,如果得不到资助,反而会滋生不满情绪。这种资助方式可能会助长一些学生的消极心理,腐蚀他们艰苦奋斗的进取心。

四、奖学金和助学金的配置不合理。许多成绩优异、能力突出的学生,至多可以获得两千元的奖学金,而只需交一张贫困证明,即可获得多则五千,少则两千的助学金。而对于其他各种奖励,也一般要求是贫困生。这样有打击优秀学生积极性的可能性。也促使一些学生为了拿到助学金,伪造贫困证明,造成极不好的影响。

五、国家助学贷款限制较多,数额较少,不能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根据我校的情况,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两次国家贷款,而且总额不能超过一万元。部分地区还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也有些地方尚无法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这样其余两年的学费就不能得到保障。而且,助学贷款还贷期限短,且利息较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提高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就像一些西方高校那样,设立全额奖学金。对于一些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经济奖励,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其潜力。

二、减少助学金的资助人数。现在助学金的资助面积过大,进而出现资助名不副实的情况。或者直接取消助学金,而设立特别帮困基金,对于一些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是出现临时严重困难的同学给予资助。

三、扩大助学贷款的比例。放宽助学贷款的范围限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降低甚至取消贷款利息。使助学贷款成为帮助困难学生的主要途径。既然是贷款,主要考查的贷款者个人的信用,应该简化贷款程序。助学贷款,让学生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与义务,既能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不会增加等靠要的消极意识。

四、完善勤工助学体系。美国高校,几乎每个办公室,都配有学生助理。我们的高校,也应当多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适当提高金工助学的待遇。通过这种方式,使学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取读书和生活的部分费用。

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转变长期以来的中国式扶贫的理念。长期以来,中国扶贫就像古代的皇帝赈灾,皇上大恩大德,万民感激涕零,官员在闪光灯下,将扶贫款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这里面,其实蕴含着严重的等级意识。施助者与受助者,在人格上,应该是平等的角色,真正的帮助,是帮助其树立自强之心,指明奋斗之路,提高谋生之技;而对于受助者,亦要自尊自强,不能以乞求者的心态,不劳而获,等待他人的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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