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的前提是法之合理

(读书笔记)

1,为什么会造成全民不守法的局面?那是因为这些法律法规在立法思路出了问题

2、以前气象局是最没有权力的行政单位之一,气象局长与其他部门一起开会时最低调,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叫做: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说话如放屁。现在就不同了,开会的时候嗓门高很多,以前没有人青睐的气象局长职位也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宝座。为什么?因为国务院出台了一个《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简称《防雷法》),这个法规一出,气象局的权力立即无中生有今非昔比。不仅仅是开发的房子要经过他们验收,而且在施工过程中他也有权干预有权让你停工,甚至采用哪一支施工队伍也由他说了算,否则,你的防雷验收就通不过,而防雷验收通不过,则整个商品房的竣工、验收、销售、办证都会受到影响,开发商就有可能会因此赔钱。这个《防雷法》的出台,毫无疑问地让气象部门尝到了甜头,估计今后他们会怂恿国务院再出台诸如《防雪法》、《防冰雹法》、《防泥石流法》和《防龙卷风法》,这样的法规一旦出台,企业看见气象局就得打拱作揖,气象部门想不腐败恐怕都难。

3,气象局也在不断的扩张自己的权力,象黑龙江省人大就通过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气象局便是具体的执法单位,他们言之凿凿地要对使用太阳能资源的企业进行收费,理直气壮地声称是宪法规定了气候资源属于国家,使用国家资源当然应该付费。我真想问,太阳能属于国家,利用太阳能要向国家交费,那太阳能造成了干旱国家是不是也应当包赔?一根避雷针,市场难道无能为力?在没有《防雷法》之前,有多少高楼被雷公电母劈了?

4,消防真要反腐,那得修改消防法

为什么消防局的要员到宾馆、餐饮和KTV消费都基本不要钱,就是因为这些场所的消防标准是消防专家制订的,过于苛刻的标准等于消防局手中拿着一根紧箍咒,随时随地可以让你停业整顿。

现行的消防标准过于苛刻,他们是消防专家为了有利于灭火而制订的,可是,我们做房子的目的不是为了灭火,我们做房子的目的是为了住人和经商,需要舒适、美观、方便、便宜。如果都按照消防的技术标准做房子,恐怕没有一家单位能够做到,尤其是那些改变了用途的房子。消防官员如果肯腐败,那就意味着他肯担担子肯变通,我们这些企业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如果真的如你所说,严肃查处到没有人敢腐败,那也就意味着所有的房子都必须达到吹毛求疵的标准(标准的解释权也在消防部门),我相信,不仅是我们企业,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要被掐死。我对纪检官员说,企业对查处贪官并不感兴趣,这个贪官倒掉了,意味着我们前期的劳累又化为了泡影,新官上任我们又要从头再来。你们若真是要反贪腐,应当建议国家消防总局改改消防技术标准!

5,朋友曾经想开一个酒店,在租赁好房子之后把200万资本金存入了银行临时账号,银行告知这笔钱只能在营业执照办下来后有了公章才能启用。朋友验资(现在验资是自己申报即可)后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准备取钱装修,工商部门告诉他,要想取得营业执照,就得进行前置审查,也就是要卫生部门审查你的宾馆是不是符合卫生条件。只有卫生部门出具了卫生合格证,工商部门才能给你办理营业许可证。朋友只好到卫生部门要求出具结论,卫生部门官员说房子装修没有,我去看看是否符合卫生条件。朋友只好如实告知,还等着办执照拿钱出来装修,卫生部门说那你装修好了我再去验收,再帮你出具合格证明。要装修就要取钱,要取钱就要执照,要执照就要卫生合格,要卫生合格就要装修,要装修又要取钱,兜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原点。朋友问我怎么办?我说,送礼,遇到这样的问题你想不送礼几乎不可能,因为这是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所谓前置审查制度要你向卫生部门送礼。

6,08年冬天,我们中国遇到了一场席卷大半个中国的雪灾,几乎所有的重要通道都中断了,成千上万的车辆被拥堵在路上。表面上这是雪灾造成的,其实这里面有很多的人为因素,有的道路车辆非常繁忙,每分钟都有一两部车辆经过,路面结冰根本就不可能,但是,交警部门却不让通行。为什么?因为保证交通安全是交通警察部门的职责,出了事交警部门不好交差,放行车辆的风险肯定要大于禁止通行的风险,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不肯放行。至于车子堵在路上,有人在车上冻死了饿死了憋死了,那不关他的事,并没有一部法规就这些事要对他们进行考核或者要他们负责。行政管理部门往往会为了自己管理的方便,对单一的目标追求不惜代价穷尽手段,而对造成其他的恶劣影响则不闻不问。

7,旅游局规定,要开国内旅行社,就必须要交纳保证金10万元,如果是接待入境的那得60万,这些保证金押在旅游部门直至你关门为止。全中国都是这个规矩,想必是国家旅游管理部门自行制订了规章。据说,这是为了防止有的旅行社服务质量不好或者有人卷款潜逃。当然,这样做,的确给旅游管理部门带来了便利,如果真遇到了服务不佳或者安全事故,旅游部门可以很方便地从保证金中进行赔付,可是,这样做对开办者公平吗?如果这个理由也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办什么企业不要交保证金?开工厂可能生产假冒伪劣,办学校可能误人子弟,开医院可能草菅人命。老百姓是不是可以如法炮制以此类推:前任旅游局长因为腐败已经进去了,后任局长是不是也应当交点押金?如果各个管理部门都按照这种思路来制订规章,还有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吗?事实上,这样图一部门之利而不顾社会利益的做法已经被其他部门所仿效,比如卫生部门不让代孕,民政部门不让收养小孩,交警部门不让驾乘电瓶车等等。

8,现在的行政部门,收费的狠劲,局外人是无法想象的。我曾经在管道燃气公司做过总经理,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8年,但有两个收费项目刻骨铭心。一个是管道安装密闭性检测,一个是家庭燃气计量表检测,这两个项目都是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收费的。其实,燃气公司对管道的密闭性测试一点也不敢马虎大意,因为,一旦漏气,不仅有可能带来巨额的安全损害赔偿,就是不出事故,跑冒滴漏和重新返工燃气公司也吃不消。但是,依据压力容器监督的相关规定,管道深埋之前,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检测,如果他没空,你就只能等。一米管道的敷设费用(人工+配件)为21元,而物价部门核定的一米管道的检测费用为8元,检测费用超过了安装和辅材费用的1/3。家庭燃气计量表出厂时已经经过了生产厂家的检测,而生产厂家又是经过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证许可的,但到了使用地必须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百分百重新逐一检测,所以,燃气公司拉来了燃气计量表不是入仓库,而是直接往技术监督局送。除去耗时费力不说,光检测费就让你目瞪口呆,一只燃气表出厂价100元不到,但技术监督部门核定的检测费为60元。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再加请客送礼,每只燃气表的价格降为26元,超过了进价的30%,尽管费用很高,但私下里我们对拍板的领导仍然感激不尽。

9,用道德标准来约束大权在握的官员是苍白无力的,用牢狱之灾来震慑腐败分子也是事倍功半的,反腐败的最好办法不是把贪官绳之以法,而是应当不断减少官员们手中掌握对企业对百姓生杀予夺的大权!减少权力与反腐倡廉齐步并进,方能遏制当今前腐后继无惧无畏的贪腐浊浪,方能建立起一套清廉高效运转自如的行政系统!

但是,如果法律法规不改变,行政权力继续沿着过去的思路包罗万象无界无边,不仅反腐倡廉风暴会无疾而终,依法治国之梦想也将支离破碎!

你可能感兴趣的:(守法的前提是法之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