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对代孕合法化的思考,个人的一点看法。
2017年2月,《人民日报》官微一则关于代孕是否能合法化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紧接着有媒体跟上:不必视代孕合法化为洪水猛兽。而我觉得,代孕合法化就是洪水猛兽。它会让这个本身女性权益就还不够健全的社会更糟糕。
在《人民日报》的那篇文章中,立足点是很多家庭因为生理、疾病、高龄失独等原因无法生育,尤其是无法生育二胎,代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造福不孕不育家庭。
因为本国过了人口红利期,青壮年劳动力缺失,所以开放二胎政策。因为全面开放二胎后人口增长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所以对开放代孕跃跃欲试。我觉得这是很可悲的。
就像上世纪60-80年代的国策一样,异曲同工,让人胆战心惊。
如果不是90%以上的女性主体发声反对,恐怕十几大就会提出代孕合法化,就会通过代孕合法化。
我不禁最大程度的揣测,如果反对声没有那么强烈,那么现在是否代孕已经合法化?
这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猜想。
为什么反对代孕合法化?
——"因为代孕合法化的话,女性的定义就会重新回到'行走的子宫'。"
从古至今,除了最早的母系社会,中国进入封建制后就一直是男尊女卑。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也仅仅是变成了重男轻女,一直到现在都是如此。为了女性能在社会上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先烈用血开路,才换得女权运动的蓬勃发展。而代孕一旦合法化,前辈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
那么支持代孕合法化的人会说:"凭什么说一旦代孕合法化,女性就是'行走的子宫',厨师炒菜用手,难道你能说他是'行走的双手'吗?"
我想说,厨师之所以不是"行走的双手",是因为他不是用生殖器炒菜。而代孕,用的是女性的子宫。
一旦代孕合法化,女性的人格尊严将受到极大的侵犯。
康德说过:"在任何时候均须人性的对待,不论是对待自身或他人, 永不仅仅作为工具, 必须同时作为目的。"如果代孕合法化,在人性的贪婪和高利润的刺激下,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代孕市场化,子宫商品化, 生殖产业化。肯定有人会说:"代孕合法化又不是商业代孕,是自愿/志愿代孕啊。"但是在经济有保障的情况下,哪个女性会自愿站出来做别人的人型子宫?于是底层无经济保障家庭的女性就会"被自愿"成为生殖机器,而所谓"自愿"也只是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因为利益或者被逼无奈,谁都可以说自愿。而这个出租子宫的代孕行为就赤裸裸践踏了女性作为人的尊严和人格。
其次,代孕合法化必然带来代孕商业化,随之而来的就是拐卖妇女等一系列犯罪问题的上升。
若真如《人民日报》所说有那么多的代孕需求,那就会需要大量的孕母。而之前说过,在经济条件有保障的情况下没人会愿意做别人的子宫。如此,供不应求的情况下,灰色犯罪链就会运作起来,拐卖女性交给代孕机构以满足社会对孕母的需求。若被拐女性言听计从还好说,一旦有打死不从的女性或者拐来的是不能生育的女性,就有可能把她们卖至红灯区或者摘取她们的器官牟取暴利——反正人都拐来了,又不能放回去,一不做二不休。更有甚者,干脆杀人灭口。而且,不要以为只是女性会被一个麻袋套走。如果代孕机构把需要代孕的受精卵或者男方的精子弄丢了,为了逃避赔偿必然不会告诉买家,而是再想法设法弄到受精卵和精子。那么被拐的,也有可能是男性,被取出的器官也有可能是男性的精巢。这样,犯罪率上升,社会就会陷入恐慌和动荡。
另外,代孕并不是人人都做得起,代孕是富人的游戏和暴利犯罪的助推器。
为了辩论中能用精准的数据证明这个观点,我在一个网上代孕机构注册了两个账号,分别咨询了代孕生一个孩子要花多少钱、做孕母代孕一次能获得多少钱。结果如下。
代孕生孩子:签约20万,着床三个半月20万,着床五个半月20万,着床七个半月15万,婴儿健康交接15万,另无风险一次性付款50万。另需供卵加4-6万。也就是说,你需要支出90-146万才能获得一个具有你的基因、跟你有血缘关系的代孕宝宝。
你看,代孕是普通大众负担得了的吗?
就算代孕合法化,整体价格按无利润算20-30万,也是一般人负担不起的吧。二线城市年薪十万的白领都要不吃不喝攒两年才能拿得出这些钱。更别说那些30万就能买一套房的三线城市了。有能力代孕的,恐怕只有一线城市那些年入百万的富人了。
而做一个孕母能获得多少钱呢?
怀孕三个半月2.5万,怀孕五个半月2万,怀孕七个半月2.5万,成功生产8万。双胞胎加3万,剖腹产加1万,唐筛2000元,黄体酮针剂30元/天、75天共2250元,孕妇装1500元,移植着床2000元,月子2000元,工资每月2000、9个月共1.8万。纯佣金15-19万,各项奖金及生活补助共27750元。最后你能得到的最多不超过25万。
那么,支付代孕费用与赚取代孕费用中间65-121万的差价,不用想也知道落到了代孕机构的手上。如此大的利润,唯有毒品可比吧。就像国家对贩毒运毒严打严禁依然有毒贩铤而走险牟取暴利一样,代孕合法化后,为了如此高额的利润,犯罪算什么,人命都要搭进去。
我知道,肯定有人会说,就算代孕没有合法化,这些现象、这些犯罪也是存在的。可是你不能说存在即合理。就像你不能说杀人不合法也有人杀人,所以就让杀人合法化。
还有,代孕会给孕母身体造成极大伤害以及代孕过程中的侵权维权问题。
假设之前提到的所有问题都不存在,你就是心甘情愿的做一个孕母。那么你面临两个选择:植入受精卵或者促排卵自然受精。前者,你可能会面临受精卵着床失败多次植入的痛苦。而后者,你就不得不与精子提供者发生性关系且大量注射促排卵药物。那么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你同意伤害或者自我伤害,代孕机构教唆伤害或者帮助伤害。教唆伤害和帮助自我伤害不会被刑事指控,同意伤害就更加没人管。顶多你健康的身体出现问题,定代孕机构一个故意伤害罪或者非法行医罪,行政处罚吊销他们的执照;二是非自愿却因受孕发生性关系,这算不算强奸呢?
再假设这两个问题都不存在,那么又有新的问题。在代孕选择中有选择婴儿性别,而根据中国社会重男轻女的现状下,大多数人恐怕都会选择要男婴。如果你做孕母怀上的是女婴,将会如何?堕胎——新一轮自我伤害或者是等你生下这个女孩后将女婴处理掉。怎么处理?直接杀死或者卖掉,又或者欺骗作为不知情第三人的买家:这是你们要的代孕出生的女婴。那么需求者花费巨款却被骗,代孕回了一个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
以上这么多问题,孕母的生命健康如何保障?被侵权的孕母和需求者又该如何维权?
说起代孕侵权,就不得不说前几年闹得人尽皆知的代孕官司。2013年,南京路某一家不孕,代孕后孕母反悔,先是抢走婴儿,后是一纸状诉要求路某支付抚养费。而法院判决孕母胜诉。理由很简单,孕母供卵,路某是这个婴儿的生父。法院支持子女的权益,不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子女待遇不变,不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同理,2014年厦门蔡某一家请瞿某代孕,谁知瞿某想上位当女主人,于是双方争夺监护权,蔡某一家败诉,损失60万。
当然,我不怀疑,如果代孕合法化,这些法律法规会有相应的制定和完善。我也不否认代孕会解决不孕不育、失独等一系列子女问题。可是代孕合法化这个风向是很可怕的,因为它背后弊远大于利。既然反对代孕合法化,那么必然要想出替代代孕来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有以下几个。
一是领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领养只需要符合条件、办一些手续,审查通过后就可以领养。当然有些地方领养需要一定的费用,大概是2-3万,这远比代孕成本低。
二是生二胎。我在前面说的为了增加劳动力生二胎和这里生二胎不一样。前者是为了解决经济发展问题而变相剥削,后者是因为人道主义而弥补失独家庭的痛苦。当然不孕不育不适用生二胎。
三是提高社会医疗水平、完善个人定期体检制度和意外保障机制。我建议通过立法完善。这样不孕不育的夫妇就有机会治疗成功、孕育子女;因身体疾病而死亡的子女就有机会提前知道自己的病症并治疗,以免于死亡;一旦发生意外,健全的保障机制也会尽可能的降低死亡率。举一个例子,发生车祸,在健全的保障机制下,救护资源迅速对受害者进行施救,如此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死亡。
代孕最早粉墨登场是在去年春晚上,一个小品节目里。女演员扮演一个妻子,因为不能生育害怕被丈夫踹掉,所以和丈夫找了一个代孕妈妈生孩子,最后孩子有了,夫妻关系和睦了,家庭美满了。而紧接着就是《人民日报》讨论代孕是否应该合法化。正因如此,所以代孕是已经被合法化的假设,我觉得这是很可怕的。为何大部分人都旗帜鲜明的反对代孕合法化?因为它关乎一切的女性的安全尊严、传统道德亲情伦理的可贵,更关乎文明社会里法律的尺度。
如果代孕合法化。某天你喜欢的女神不见了,被拐去当母猪产仔了。
如果代孕合法化,某天你的亲朋好友要求你代孕。
如果代孕合法化,某天你拿的工资比别人少了因为不代孕就没有福利补助。
如果代孕合法化,某天你出门,不见了,再也回不来了。
你们害怕吗?我怕。
历史的倒车一旦开起来,就不会再有倒速了,直到有人以血献祭。一个幼儿防止性侵害读本的书都被定义为"小黄书"而收回销毁、猥亵强奸却不被公平定罪的国家,现在远远不是代孕合法化的时候。
也许永远都不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