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小即正义?

恶与年龄无关,有的犯罪者是还没长大,有的犯罪者是变老了。为什么刑法保护未成年人呢?理论上是因为,未成年人与精神病患者签署的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也因此,他们的犯罪行为也被法律赦免。

听起来合理,然而,以年龄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完善。未成年人无法支配遗产,引发遗产被亲戚侵占问题,14岁以上未成年人非重罪皆刑事豁免,引发已心智成熟的人无成本作恶问题。凭什么以年龄判定成熟与否呢?

如果是为了给未成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为什么不给成年人一个呢?难道只有未成年人的三观可以被重塑吗?

再者,精神病患者是可以被限制自由的,然而未成年人不可以。同时,对精神病杀人豁免问题,没有权利便无需承担责任,可是这个丧失的权利和不需承担的责任真的对等吗?并不是。举个例子,精神病杀人不犯法,但人杀精神病犯法。

人不是野兽,我不能说精神病患者没有生存权,未成年人不该受到保护,然而,我希望有一个更完善的精神病患者保护与监管体系,一个更完善的行为能力判别方法。

有些事,比如高考可以文综理综里任选三科考,是之前的我完全想不到的,我曾经痛苦于高考制度的不完善,然而现在国家已经做出了改进,一定会有一个更进步的处理体系,保护弱者,更保护无辜的人,保护真理。

弱小不代表正义。

如果再有人跟我说:他比你小你要让他欺负,他比你老你要俯首帖耳,我会毫不犹豫的怼回去,对我的孩子,我也绝不会说出这两句话。

这不是道德绑架,不是三观碎裂,不过是按着你的头逼着你俯首的借口罢了。

题外话,反对废除死刑。贩毒死刑是国际上对中国最为称赞的法律了。有些事,就是要以命来偿还。有人说万一判了死刑,对方是无辜的怎么办,死了就改不了了。哦。:)

首先死刑并不是那么轻易判的。再者,连环杀人,肢解,爆炸,恐怖袭击,证据确凿还不以死谢罪,还留着他们在监狱里快乐的过年吗?给他们一个活着的机会,那死去的人又何其无辜!

最后,人性本恶,婴儿都是自私的,不许别人拿自己的东西,拿了会哭会打人,小孩子最喜欢打小狗,水浇蚂蚁洞。小学是校园暴力高发区,每个班通常都会有一个被欺负的人,因为内向,穷,胖,臭等等。

人格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教育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吗?

有的小孩子就是会对小动物充满爱心,而有的小孩子就是会以欺负小动物为乐,然后也会去欺负比他弱小的人。

小孩子是天使吗?是吗?不是吗?

虐待动物是谋杀的先兆。然而,为什么会有小孩子很小就很坏呢?天性吗?家庭影响吗?教育可以改变他们吗?

这里不是指偷窃等等小罪,而是指杀人。不只是教育水平低的人才会这样,还有受到高等教育的人。难道连环杀人犯小时候也都是小天使,不忍踩死一只蚂蚁,然成年后突然苍天负我,我宁成魔了?

反社会人格,我还是觉得弗洛伊德那一套小时候几岁几岁少什么就人格哪方面不足蛮对的,查了下百度百科也是说,是由于小时候家庭影响。

有些家长,孩子走路不小心摔倒了,就说:我打这个石头两下,这个石头真讨厌。

如此教育方式下养出来的孩子,当然会把所有过错推给别人。

可惜学校的德育课程只一味让人背诵团结友善……无法真正使人信服。

有同理心的人,当真会体谅别人的痛苦,不忍伤害别人。可是没有的人呢?

如何使人三观端正呢?更触动人心的品德教育,更公正,更普及,更平均的义务教育。可是如何让不喜思考,不喜读书的人了解人生的真谛呢?文学,终究也有照不到的角落。终究需要更完善的法律制度。需要一个更富足的社会,不会逼良为娼,能够限制恶者,保护善者不被逼做恶。

现在喜欢反派,诸如伏地魔,汉尼拔,莫里亚蒂等等潮流也让人担忧。

愿四海升平,愿真理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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