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非一篇情话,而是一封忏悔书。
最令我懊悔的是,我竟没来得及爱上她。
第一次见她是二零一六年夏天,我二十岁,她二十二。
二零一六年,是个动荡不堪的年份。银川公车纵火案死了17个人;朝鲜核试验成功;里约奥运会举行;太平洋上空出现日全食;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
然而这些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宛若发生在别的星球上的新闻。实际上,那时候我知晓的外界的所有消息,几乎都是从酒吧吧台上挂着的二十寸破电视上看到的。
二十岁的我,对大学没什么兴趣。课基本不去上,考试靠突击和同伴帮助蒙混过关。整日泡在小咖啡厅和酒吧里发呆,点一杯最低价的威士忌或美式,便窝进沙发里躺一整天。听爵士乐,偶尔听摇滚,取决于酒吧老板当天下午的歌单;从酒吧书架上随意抽出来书读,翻来覆去都是村上春树、歌德、伊坂幸太郎和黑塞。
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像大群旅鼠般向前奋勇奔袭,唯独我停留在原地兜转,和自己如蚕丝般纷乱的想法纠缠不休。
一整个夏天,我试图用酒精、音乐和晦涩的糟糕译本缓解焦虑。没有社交,连运动也基本没有,仅在每周三和周五,去市立游泳馆独自游一整个下午。几乎每一次,我都会遇到她。
她和我一样,总是一个人去游泳。她泳技比我好很多,能在50米深水泳道里默默游上好几个来回。虽然用最简单的姿势,不快,但动作十分娴熟。像一只安静的鲸鱼,除了洄游,仿佛什么都不去思考。
有一天,暴雨还晴。阳光透过泳池顶的碎花玻璃窗照射在她流线光滑的背部。她穿分体蓝色泳衣,一如既往静静地游。我在池边默默看了一整个下午,在游泳馆外等到黄昏,要了她的微信。
我很久没有和女孩子搭讪,连和女生说话的基本格式都生疏了。但她身上有吸引我的致命因素,譬如像灰田一样的泳姿,和像岛本一样精致的侧脸。
我对她一无所知。直到第三次开房之前,我都不知道她的实际年龄,住处,上学还是做什么工作,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男友。名字她倒是提过,但那之于我并没有实际性的意义。我又没有更改微信备注的习惯,所以总是忘记。
好在她和我一样寡言。第一次约会,她骑电动车来学校找我。我们默默地吃饭、看电影、去酒吧喝酒;一边短促地聊些天气之类无足轻重的话题,一边默默等待午夜降临。然后,在酒吧旁连空调都没有的廉价旅馆开房间。
我忘记了怎么说服她和我睡在一张床上。那晚,我骑在她腰部,近乎暴力地撕扯她的衣服。她任由我脱去她的灰色无袖上衣,黑丝胸罩,黑纱短裙和筒袜。但脱到最后,她死死抓紧自己的内裤,不再让我前进半步。
我们一言不发地推搡扭打到凌晨两点三十分,两个人都大汗淋漓。我第一次知道一个瘦弱女孩子的力气可以那么大,她半裸着身子,躲闪着我的眼神,双手一直紧紧护住下体。
我极度烦躁,加之酒精的后劲让我困的睁不开眼,索性放开她,独自背过身去睡着了。次日,中午11点的太阳刚好透过小旅馆厚厚的窗帘缝隙照射在我眼睑上。我迷迷糊糊醒过来,她裸着上身,像婴儿一样抱着我的背沉沉睡着,男孩子一样扁平的乳房紧贴我的肩膀,脸上青一道紫一道,全是被口水和泪水弄花的粉底。
后来,我们又这样睡了三次,每一次都以在床上精疲力竭的扭打告终。然而,第二天她都像失忆般哼着歌补妆,拎着挎包飘然离去。一周后,依然如约而至。
在我们第五次过夜时,她一反常态,背对着我一个人躺了很久。过了一会,她爬起来,像端详博物馆藏品一样站在床边盯了我一阵。然后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自己慢慢脱去所有衣服。
我进入她体内时,她仍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狠狠地咬我的锁骨,肩膀和耳垂。我从她嘴里挣开,她便像平躺的日本人偶娃娃般直直地盯着我,指甲深深地抠进我的肉里。
半个世纪之久,我竟毫无射精的欲望。在她体内,我奇怪地完全感觉不到高潮,仿佛真的在同一具木制玩偶交合,甚至连类似自慰的快感也没有。
半晌,她咬在我耳边,用极细微的声音问我:
“你可以娶我吗?”
我倾泻而出。
从那年夏天到冬天的六七个月里,我们每周末准时见面,看当时新上映的任何一部电影,吃饭,喝酒,在最近的一家旅店做爱。第二天,她总是在我睡着的时候离开,用微信打给我房费的一半。我独自睡到中午,然后一个人去退房。除此之外,我们再无别的联系,连早安晚安之类的寒暄也完全没有。
时至今日,她的脸我已经记不清,名字也忘了。我印象里她一直穿那件黑纱短裙,至于印象的准确程度,我拿捏不准。唯一清楚的是每次我从她身体上爬起来,赤身裸体走到窗口,用火柴点燃细长款香烟时窗外的景色。不知为何,每一幕都极深地刻在我脑海里,从萧萧落叶,一直到漫天飞雪。
实话说,她对我谈不上性方面的吸引力。实际上,对于一个轻度抑郁症患者而言,和自己搏斗已经耗去我大半精力,实在没有力气照顾性欲。那半年,我的精神已经脆弱到细若游丝的地步,而她赤裸的怀抱是最温暖疗伤的去处,对我来说有如天堂。我像只贪婪的秃鹫,狂暴地在她身体里寻求一点点火种;甚至不惜撕裂她,包括肉体和内心。
而她又向我希求着什么呢?这个大我两岁的女孩和我一样沉默寡言,要我娶她之类的话,她再也未曾提及;但仍旧一次又一次拥抱我;用嘴唇和乳房亲吻我;安抚我躁动不安的灵魂。而我能给她什么呢?我给了她什么呢?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只丑陋的吸血水蛭,并因此羞愤难当,奈何身不由己。
年后的第一个周末,她传了两条消息给我:
“在吗?”
“我们在哪里见面?”
我没有回复。
一周后,她发来相同的两条消息;一周后依然,我仍旧没有回复。
第四周,她没有发任何消息。从那时至今,一直杳无音讯。
离别毫无征兆。我们从未互赠过礼物,连口头关系都没有确立过。我留给她半盒安全套,她留给我六条不到一行字的微信,以致于我常常怀疑她究竟真正存在过,还是我欺瞒自己的杜撰。毕竟,除了在我身上留下的纹身般不可磨灭的触感以外,她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可供回忆的纪念品,凭空如幽灵般消失不见。
她算是我的情人吗?在动荡不堪的年纪,遇到的幽灵般的女孩。我手机里有关她的照片只有一张——甚至这张照片里没有她本人。
那是一张从阁楼的小窗子里向外拍摄的照片:天色昏黄欲雨,银杏叶纷飞。镜头没有收录的是:她躺在我身后的床上,我站在窗前。我们都赤身裸体,像刚降世的婴儿一样。
照片时间显示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假如时间机器启动回到那天——
假如我们一起穿得整整齐齐漂漂亮亮,共撑一把伞,在十一月的落叶花雨中散步一整个下午,再在青石板长椅上相依而眠——
假如当年的我不是残缺的我;假如她不是我的情人;假如我们没有在床上虚度,而是用它谈一场漫长的恋爱。即使最终殊途同归,我和她的人生,或许都会少一个遗憾的注脚。
青春最残酷的地方,就是容不下任何“假如”。她的伤痛,我的内疚,都注定在我们不能相见的余生里阴魂不散,直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