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e M.D. 0109:DNR/放弃急救*

如果要我排一个《豪斯医生》最爱单集表的话,第一季第九集“放弃急救”足以跻身三甲,正是从这一集开始,我才彻底被豪斯医生所征服。前几集不温不火的铺垫,豪斯的诸多性格和行为特点均已得到有效塑造:随意邋遢的着装、肆无忌惮的毒舌,对日常工作的厌恶,瘸腿和对止痛药的上瘾,敏锐的观察力、强势的思维能力和无视规则的工作方式等等,这些虽已让角色足够鲜明,但仍然不够独特,还不足以成为“这一个”。第一季即将过半,对于人物性格和行为内在动因的塑造成为当务之急,而这正是这一集的核心所在。

一向逃避工作的豪斯,突然去卡蒂院长处主动请缨,而他想要治疗的对象却是一个已经被诊断患有渐冻症(至少当时这已经是被确诊的病因)的病人,与他之前那种散漫的工作作风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最终卡蒂将病人交给弗曼治疗,名义上弗曼成为这个病例的主治医生,弗曼坚持要根据病人新出现的症状治疗,而不考虑病人渐冻症的诊断是否正确,但豪斯却认为病人的一系列病症(包括渐冻症)在内有一个尚未被发现的原始病因。一个是主治医生,一个是诊断团队的头儿,豪斯VS弗曼的戏码让这一集变得非常有趣。

这里先不妨再单独说一说弗曼的塑造,作为六角关系里担任豪斯反抗者角色的弗曼,对于豪斯的塑造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为他每一次与豪斯对抗虽均已失败告终(豪斯就是吃定了他!),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次次的对抗却让豪斯那些令人着迷但又抓狂的特性展现地更加淋漓尽致。豪斯否定常规,弗曼则否定豪斯,但这并不代表弗曼遵循常规;事实上,真正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人不是蔡斯和卡梅隆,而恰恰是弗曼。你看,他再怎么不认同豪斯,他仍然还是采纳了豪斯的建议,给病人用了IVIG的治疗方法;搞砸了之后,他气急败坏地冲着豪斯大声嚷嚷,与其说他对豪斯的错误建议的愤怒,我倒是分明从中感受到他的愤怒其实是因为自己竟然采纳了豪斯的诊断建议。

此后,“谦虚的”汉密尔顿医生出场了,这位弗曼的老相识假惺惺地给了弗曼一个新的工作机会,弗曼沾沾自喜但也犹豫不定,所以去蔡斯和卡梅隆那里寻求支持。你想,如果弗曼真心不认同豪斯,那么在优渥待遇的新工作面前,那一句“我对这里有承诺”简直就是浮云,但是弗曼虽然纠结了大半集,最终还是选择留下了,原因很简单,就像是上集他要求豪斯收下中毒的病人时,豪斯所说的那样,弗曼其实和豪斯一样,他们对疾病着迷,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对汉密尔顿那一套“尽人事听天命”的行事不感冒,他们更看重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并且一定要做到成功为止(“他[指汉密尔顿医生]认为只要尽责,其他事听天由命;但我认为我们做的事很重要,他晚上睡的不见得比我们安稳”——豪斯)。在与豪斯的一番激烈的辩论后,弗曼显然被豪斯的话所征服了,正如豪斯在第一季第一集说的那样,医生的天职是治疗疾病,只不过疾病的载体是人,在豪斯看来,这让医生变得非常可悲:因为在用理性科学的态度处理疾病的同时,医生又不得不用感性的情感去抚慰病人。这是医生这一职业的根本矛盾,一方面如果过分注重科学理性,病人就会认为你冷冰以致冷血,但假如你像卡梅隆一样隔三岔五就抱着病人爱心泛滥的话,病人又要责怪你不够专业。以此观之,众多医患纠纷,尽管各有事因,但其根因恐怕与这一职业的特殊性脱不了干系吧。

在与弗曼的对抗中,豪斯往往是妙语连珠,当弗曼质疑他所做的事情是错的时候,他坦坦荡荡自信满满地说:“我认为我做的事情是对的,我才会这么去做,问题是你是否认为你自己做的是正确的吗?你又会如何做”?接着,豪斯又说谦虚是为总做错事的人准备的品德,因为一个做了正确的事的人,谦虚对于他来说没什么意义。这一句话完美地驳斥了弗曼说希望豪斯能学会谦虚这一言辞,也讽刺了汉密尔顿们的行事风格。豪斯很难承认自己会做错事情,不过他也确实会出错,但是他的牛逼之处在于,错了我就立马修正,立即进入下一步。失败是成功之母,尽管这是句老掉牙的名言,但是与其在失败之后谦虚(我也会做错,真对不起),还不如赶紧纠正错误,去做正确的事情。这样的豪斯与所谓的名医汉密尔顿相比,高下自分。

这一集,最精妙的地方,还不在弗曼与豪斯关于医生原罪的辩论上,而是病人亨利与豪斯的一番对话。病人已签了放弃急救,但是豪斯仍然给病人做了急救,并把病人拉回了生不如死的痛苦之中,因此,病人看到他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就是一句“你给我滚”。面对不依不饶的豪斯,病人说:“我了解你跛脚,知道你没结婚戒指,还有你的执迷个性,这可是个大机密呵。你不会冒着坐牢和吊销执照的险,救一个不想被救活的人,除非你有什么…任何事…一件事…。正常人结婚生子的理由,随便他们干些什么,那是因为他们缺一样东西,让他们非常着迷。我有音乐,你有这种…让你不断思考的东西,让你发疯的东西。是的,这使我们伟大,这使我们成为最好的,我们只是错过了其他一切东西:没有女人在家,等你下班时,献一杯酒、一个吻,我们不会有那种事。”这样一段对话是如此精辟地将豪斯这一角色给概括了!自此,这个角色就算是真正地立住了,成为了这一个!他所有的性格缺陷、疯狂的行为都找到了一个堪称完美的立足点,那就是他对于解谜的执迷。豪斯为争取治疗病人的时间将病人家属告上了法庭,辩护期间,威尔逊说,大部分医生都有弥赛亚情结,想要去拯救全世界,但是豪斯却不同,他有的是魔方情结,他不能不解谜。

不得不佩服《豪斯医生》的编剧,通过一个病例却能如此巧妙地刻画人物形象,并能如此深刻地揭示人物最根本的一面,他们只是通过一个与豪斯一样有着执念的病人便这样顺理成章地如照镜子一样将豪斯给表现了出来。豪斯这种对解谜的执念,贯穿了《豪斯医生》全八季,直到剧终集彻底的放开,实现超越,编剧可谓是用心良苦,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如何不让人肃然起敬,又如何不让人沉迷?

最后,被治愈的亨利送给了豪斯一份珍贵的礼物,并问豪斯他要吃多少止痛药,豪斯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I’m in pain。听后,不禁让人感慨:他能治好别人的瘫痪,却终究无法治愈自己。就像我在《豪斯,从医神到人》一文里谈到的,瘸腿和随之而来疼痛是一种实像化的痛苦,他与豪斯的解谜情结是相互依存的(这一点后面的很多集将会极力表现,尤其是第三季的前半程),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立命之本,那么瘸腿和它带来的疼痛,就是豪斯为此付出的代价的总括(”This is my Leg, This is my life”——S01E21 Three Stories/三故事)。

第一季第九集看似只是普通的一集,却是此后《豪斯医生》辉煌旅程的原点。如果说解谜情结是豪斯的基石,那么这一集就是整部《豪斯医生》的基石,这是以叙事技巧取胜的《三故事》(被认为牛逼轰轰的《三故事》只能算是对《放弃急救》里那一句“I’m in pain”的背景补充)无法与之相比的。而DNR和Wilson’s Heart/House’s Head,Broken以及Everybody Dies一起,作为塑造豪斯最为成功的单集,成为这部剧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它们给了我们无限的解读和思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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