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读笔记:王阳明《传习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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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爱录【19】

【原文】
爱曰:“先儒论‘六经’  ,以《春秋》为史。史专记事,恐与‘五经’ 事体终或稍异。”

[译文]

徐爱问:“先儒说到《六经》,认为《春秋》是史书,史书是记事的,恐怕和其他五经题材体例稍有不同吧?”

[解读]

徐爱问的,就是中国古籍的“经史子集”分类问题。《四库全书》的编目,就是经史子集这四类,是对中国古籍的标准分类。经,是讲义理的;史,是历史;子,是诸子百家;集,是诗词歌赋小说等文学作品。中国的学问中,大致以“经”与“史”两类最为重要。史书是用来记事的,而经书则旨在说明道理,规范人的行为。古代的教育是从“读经”开始的,就是说,教育本质上或者说占首位的并不是传授知识,而是规范行为。

六经,是《诗经》、《尚书》、《礼经》、《易经》、《乐经》、《春秋》,后人称之为“六经”。现在我们说“四书五经”,是因为其中《乐经》已失传,所以通常称“五经”。

不过徐爱这里说的五经,不是四书五经的五经,是除了《春秋》之外的,诗书礼乐易五经。因为《春秋》是史书,所以徐爱认为它似乎不应该列在经部,应该列在史部。

徐爱这是钻牛角尖,如果这么说,《诗经》恐怕也不能列经部,也要列到集部去了,它是一部诗集嘛!

【原文】

先生曰:“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氏[注]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

又曰:“《五经》亦只是史。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特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

[注]包牺氏:即伏羲。伏羲的名号,古籍中有许多写法,《周易·系辞下》记为包牺。传说,伏羲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他根据天地间阴阳变化之理,创造了八卦 。根据神话传说,伏羲教人们耕种、打渔、畜牧,养牲畜以足庖厨,故称包(庖)牺。

[译文]

先生回答说:“从记事的角度来说就是史,从论道的角度来说就是经。事就是道,道就是事。《春秋》也是经。要说它是史书,其他几本经书也都是史书。《易经》是伏羲时的史书,《尚书》是尧舜以后的史书,《礼经》、《乐经》是夏商周三代的史书。同样都是记载那些事,都是为了承载那些道,怎么会有所谓的区别呢?”

(王阳明)又说:“五经也都是史书。史书的目的是辨明善恶,讲经验教训告诉世人。那些可以作为示范的善行,就把它详细的记录,供人效法。那些可以作为教训的劣迹呢,就记录他的教训,而删去具体的细节,以免人跟着学坏。”

[解读]

《春秋》是经还是史,实际上徐爱前面问老师的问题已经有答案。就是他在讨论《春秋》和《左传》的时候。既然“伊川亦云:‘《传》是案,《经》是断。”当然《春秋》是经,《左传》更接近于史。但在经史子集的分类里面,《左传》也在经部呢!

王阳明先回答了经与史的关系问题,认为经史可以互通,经文载道,史书记事,记事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道”彰显,而“道”也是作为史书价值判断的依据。

接着对经史为何省略恶事、弘扬善事的风格做了一番探讨,这也是值得我们后世引以为鉴的。当今的很多文艺作品在着力描述人性的丑陋,将人犯罪的心理及过程巨细无遗地表现出来,这是有违教化之旨的。正如王阳明说朱熹对诗经里出现郑风、卫风的作品欲解释而不得,只好为其辩解的作风一般,现在人也喜欢把这类文艺作品强辩为对人有警惕的作用。不过这类作品只会把人导向奸邪,并引起人们对其的模仿行为。

按照严格的定义,经和史是两个不同的门类,中国古籍一般划分为经史子集四部,这说明经和史是有着清晰的划分界限的。王阳明之所以将经和史打为一体,其根本出发点还是来自于他的知行合一的重要思想。王阳明很“憎恶”那种坐而论道空谈抽象理论的作风,他认为世风日下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世界上有太多的坐在那里夸夸其谈的家伙,所以他认为人要掌握抽象的“道”,必须投入到身体践行当中,通过身心的与现实世界的贴身肉搏来感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道。所有的道只有得之于切身实践才能称之为真的知“道”,而不是只流于耳边口头书面的虚文浮见。

“一生的哲学抵不上半小时的痛苦。”这句话能更直截地表达出阳明这里想要传达出的心声,这句话中的“哲学”就是阳明说的“经”,“痛苦”就是阳明说的“史”。阳明为了矫正世俗常有的弊病,勇敢冲破俗儒之见,一剑封喉,直接明心见性,这种论学方法,确实很有禅宗的韵味,但是其最终目的还是要让人心能更明了地切中止于至善的那个“理”,其归结点依然是儒家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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