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命名规则

(1) 除了/之外,所有字符都合法;

(2) 特殊字符如@、#、¥、&、()、-、空格等最好不要使用,当使用空格作为文件名时,执行命令会出错;

(3) 避免使用”.”作为文件名的第一个字符,因为在Linux系统中以”.”为开头的文件代表隐藏,系统将自动隐藏以”.”为开头的文件;

(4) Linux系统区分大小写,因此文件命名也区分大小写;

(5) Linux文件后缀名无意义,但是为方便识别应定义后缀(.txt、.php等),定义后缀在大多数情况亦能将文件与目录区分;

(6) 文件位置最好设置在Linux专用目录下,如配置文件大多时候放置于/etc目录下

(7) 文件夹及文件的命名尽量聚有其特定的含义。

(8) 三个特殊目录,”.”:代表当前目录,”..”:代表上一级目录,”/”:代表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