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苏州酷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2019 年 1 月 16 日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方:苏州酷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瑞杰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2号88幢201室

乙方: 出生日期:1986/1/20籍贯:江苏·常州
性别: 男 学历: 民族: 汉
身份证号: 3204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om
现居住住址(通信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户口地址及类型: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城镇 )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住址和信息发生变更,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本合同附件中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双方同意在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上签署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1条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 三 年,本合同有效期为: 2019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 1 月 16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三 个月。

第2条

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员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第3条
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章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1条
1.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暂为: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荻溪仓。
2.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如甲方的经营机构搬迁,乙方同意相应变更工作地点。

3.乙方同意在 区域经理 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详见职位说明书),同时应完成公司或上级交待的其它任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进行绩效考核,认可考核结果将作为调整乙方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胜任工作的依据。考核得分低于 60 分时,视为不能胜任工作。

第2条
乙方同意,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将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1.连续 / 月无法完成月任务业绩指标的;
2.因公司项目撤销或完成、机构调整、部门撤销、岗位合并、设备更新等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安排原岗位工作的;
3.员工不论何种原因连续 / 月以上未到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它员工替换员工原岗位,员工重新到岗上班的;
4.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认为不利于工作需要调岗的;
5.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岗位必须进行调整的。
6.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需要调岗的。
7.绩效考核得分不足 / 分的;
8.单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应调整岗位的情况的;
9.其它原因: /
10.乙方同意,薪酬标准参照调整后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第3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开展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并符合质量和数量标准。

第三章 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以保证乙方能在个人安全得到保障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情况给予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

第2条
甲方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每年组织乙方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1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如下第 1 项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2条
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确需加班的,应当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视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实行标准工时制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1条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试用期乙方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为人民币 后乙方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资包括政府规定的各项补贴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每月工资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以工资条为准。

第2条
甲方于每月 5 日左右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自然月工资 。乙方认可,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且工资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3条
甲方将根据企业的经营绩效及乙方的工作业绩,按甲方的规定发放年度奖金。

第4条
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从乙方的总收入中代扣该税额,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

第5条
乙方应根据国家法规,支付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甲方从乙方的总收入中代为扣缴该金额。

第6条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甲方规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但数额不得低于实际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7条
乙方同意计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章第1条约定的每月固定工资部分计算,不含津贴、补贴、奖金等项目。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1条
甲方应按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应由企业支付的费用。

第2条
当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生育、退休、生病、因工受伤、因工致残或死亡时,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3条*
乙方享有带薪法定节假日及特殊假期,如:婚丧假和产假等。
(*详见员工手册)

第4条
乙方应当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交参加社会保险所必需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如因乙方拒绝、延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能补缴社会保险及乙方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利益等一切后果和/或责任、补缴费用和/或滞纳金等)应由乙方承担。

第5条*
每一年度,乙方有权享有带薪假日(当年新加入的员工按比例计算)。
(*详见员工手册)

第6条*
乙方享有甲方为员工安排的公司福利。
(*详见员工手册)

第七章 劳动纪律

第1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2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规定、工作程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3条
乙方违反甲方各项规章、规定、工作程序时,甲方可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规章制度采取纪律处罚。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第4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影响经营、工作秩序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从事兼职工作;
3.自营、从事经营或投资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的;

4.与跟甲方有竞争关系或商业往来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存在业务关联关系,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
5.挪用公款,或私自接受客户、供应商及利害关系方任何好处及报酬的;
6.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不按领导的正当指令行事的;
7.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岗位的;
8.违反甲方的保密条款,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9.一年内累计旷工5日以上(含5日)或连续旷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内有任何暴力、胁迫、伤害、赌博或盗窃等不法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户、业务渠道,表达谋取私利的交易意向、发生谋取私利的交易行为或结果等;
12.乙方行为给甲方信誉造成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乙方行为被媒体所报道者;
13.与客户发生冲突者;
14.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

第八章 特别约定

第1条
乙方应在与甲方的合同期间,只为甲方工作,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

第2条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甲方宣布为保密的,和/或可能为其竞争对手使用的非公开的技术、经济、财务、人事或市场方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信息,工资、津贴及奖金,技术机密,产品开发资料,营销策略,客户名单,合作伙伴及合作关系细节,管理方法,财务与市场信息,未来商业计划等。

除非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为履行其任务、义务和责任而使用此类信息,乙方不得为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任何此类信息,除非其事先得到甲方管理层的书面许可。

出于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需要,劳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甲方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后正式解除前变更乙方的岗位。

第3条
乙方应在合同的整个期限和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均遵守本保密条款义务。

第4条
如乙方没有遵守本章保密条款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5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交接经办的业务工作、归还当时占有的公司财物和文件资料、结清借款以及签署相关工作交接单等其他相关手续。双方同意在签署交接单后方视为办结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6条
乙方在职期间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后,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乙方应按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还相应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另行约定处理。

第九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1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2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经济损失 3000 元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其本人身份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体检报告等)的,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裁员。

第4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章第3条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乙方为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5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内,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即时解除合同 。

第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7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协商,得以续订本合同。

第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章第1条,第3条解除合同;
2.除甲方维持或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满终止;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章第6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章 违反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与甲方签订的竞业限制与保密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与保密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章 声明与确认

第1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期间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开发、总结的概念、创意、文件及所出版的书籍,工作日志、培训材料、操作手册、音像资料等),无论何种形态(文字、图画、音像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

第2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用人要求、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已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告知乙方。

第3条
乙方确认,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亦不受竞业限制义务的限制。

第4条
甲方通过本协议中列明的乙方联系方式的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发送相关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与文件、布置工作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乙方。
乙方同时授权,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其“紧急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领、接受相关通知以及代为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

第5条
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理解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并同意遵守执行。此处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等长期的综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订立且以书面或内部电子网络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须知、办法和细则等单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位说明、安全准则等。
甲方规章制度将通过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1.书面传阅;
2.电子邮件送达;
3.甲方办公网络或公司网页;
4.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发布给全体员工或符合该规章制度适用范围的相关员工,乙方确认将随时查收。

第6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失效。

第7条
本合同约定之岗位或工种,乙方已知悉其录用条件,包括规章制度里规定的录用条件、岗位录用条件及下列录用条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职材料,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的全部材料,同意将社保关系转入;
2.工作能力、表现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应禁止工作的传染病,且身体健康条件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与原用人单位已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5.与原用人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或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6.未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7.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8.入职后不得拒绝按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拒绝缴纳社会保险;
9.不应隐瞒曾经受过法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事实;
10.试用期内请假不得超过三天,迟到不得超过五次,不得有旷工;
11.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2.试用期考核应达到80分以上;
13.完成试用期内工作任务: 掌握岗位工作技能 ;
14.其它: / 。

第十二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1条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和招收录用费用
2.对甲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损失;
3.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条
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资或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方和乙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自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其它

第1条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各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一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2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在本合同签署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3条
甲方《员工手册》及其它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条
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苏州酷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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