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公元1711年4月26日—公元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虽然现代学者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仅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但是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英格兰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将其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休谟的哲学受到经验主义者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的深刻影响,也受到一些法国作家的影响,他也吸收了各种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亚当·斯密等人的理论。
以上关于休谟的大概介绍,下面咱们一起看看这位哲学家的人生经历之一——困难波折的大学求职之路。
一七四四年夏天,时年三十三岁的大卫·休谟迎来了人生中第一个有稳定收入的就业机会——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圣灵哲学教授席位可能空缺。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在这个教席位置上的约翰·普林格尔教授因为个人的原因无法回到爱丁堡,当时负责这个职位的库茨市长在看到普林格尔教授写的信后就以为他辞职了。所以,市长决定另觅人选。而作为休谟的忘年交,休谟应该是最为适合的人选。
对于大学的教授职位,休谟自然是有兴趣的。一方面因为,大学教授的地位和收入相对体面;另一方面,对于休谟的文学写作来说,大学的图书资源也是很吸引人的。此时的休谟小有文名。二十八岁时,他出版了《人性论》。这部著作“死在印刷机”上的命运对他打击不小。好在他生性乐观,且头脑灵活,马上从哲学转到小品文的写作上来。一七四一年,休谟出版了《道德和政治论文集》,其中,《论出版自由》等时政小品文为他赢得了“苏格兰的艾迪生”的美誉。不过,休谟决意不做“苏格兰的艾迪生”。他写那些小品文,或是为了努力证明自己作为一个文人也能成功,也能赢得读者,进而在心底为《人性论》的失败找一点慰藉。所有这些写作,在休谟《我的一生》中被视为不成功,但实际上还是为他攒下了不小的文名,也让他结识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便是休谟心中一直仰慕的大学者——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弗朗西斯·哈奇森。
哈奇森的学养配得上休谟的仰慕。休谟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时,哈奇森就已奠定了他在学术上的地位。《情感之反思》、《美与德两種观念的起源探究》、《论激情与感受的本质与表现,以及对道德感的阐明》,这些论文的发表,成为哈奇森赢得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职的有力助攻。在思想脉络上,哈奇森继承并发扬了沙夫茨伯里的道德哲学,认为人具有一种本能的仁爱之心,对霍布斯和曼德维尔的“人性自私论”进行“炮轰”。虽然霍布斯、曼德维尔也注重人类的情感,但哈奇森对人类情感的分析更为系统,他强调人类的“情感”在道德评判和审美批评中的重要作用。在《论激情与感受的本质与表现,以及对道德感的阐明》一文中,哈奇森写道:“如果不考察感受和激情,不考察感受和激情的变体,不考察随着心灵对某一对象或事件的善恶的一般构想而产生的心灵行为,那么,人类各种行为的本质将无法得到充分理解。”因此,当哈奇森读到《人性论》中相似的论证时,他对这位作者的欣赏之情溢于言表,因为他感觉到这位年轻人似乎是和自己的理论思想是有共鸣的。
在《人性论》第三卷中,休谟指出,真伪由理性发现,善恶由激情感知,道德的判断和分别源于道德感。休谟甚至直接采用了哈奇森的术语,批判地继承了他对道德感的阐释,在反对克拉克、沃勒斯顿等剑桥学派的理性主义时与后者站在了同一战线。理性主义者将理性看成道德行为的“标准”,凡符合理性的,便是道德,应当赞成,反之则应当反对。
而哈奇森和休谟一样,他们都认为理性主义者并没有区分“激发性理性”与“判断性理性”,恰是人们的激情、情感激发了人们的行为,这些情感在激发性理性之前成为动机。而最终的道德评判才是与判断性理性有关的,这种理性指人们判断道德善恶、赞同与否的能力。相比哈奇森,休谟在理性的限度这个问题上更为激进。他提出,“理性是,而且应该是激情的奴隶”。最终,休谟将所有的道德判分都归因于人类的苦乐情感。“心灵的任何性质,在单纯的观察之下就能给人以快乐的,都被称为是善的;而凡产生痛苦的每一种性质,也都被人称为是恶的。”而产生苦乐的四种根源是:对他人有用;对自己有用;令他人愉快;令自己愉快;其中无一来自理性。理性在道德评判中无能为力。单独的理性不足以产生任何行为,不能制止意志的作用,甚至不能与激情抢夺优先权。由此,休谟降低了理性的作用,抬高了“激情”的位置,在情感主义的道德哲学中走的越来越远。
出于以上原因,休谟天真的以为哈奇森教授会帮他实现这个愿望。有了这份情谊,他认为,哈奇森至少不会成为他职业生涯的反对者。现在,休谟有凯姆斯等老朋友的支持、有哈奇森教授的青睐,还有市长的举荐,他盲目地认为自己谋求爱丁堡大学教职“根本没有对手”。但实际上,休谟并不知道前方荆棘遍布,他既不了解政治与学术,也不了解敌人与友谊,他更不清楚《人性论》以及他的怀疑主义在其求职生涯中究竟会带来多少阻力。
随后就是漫长的等待,这九个月的等待时间带给休谟的不是高涨的呼声,反而是众多强劲的对手。此时,代替普林格尔上课达三年之久的威廉·克莱格霍恩是有权执教的人选。除此之外,哈奇森本人、格拉斯哥大学神学教授的李奇曼,以及威廉·魏肖特都成为候选人。面对如此劲敌,休谟苦恼万分。他曾寄望于哈奇森的友谊和举荐,然而库茨市长透露给他的风声却是哈奇森实为敌人而非朋友,因为哈奇森可能认为,执掌该教席的人“有义务调和道德哲学和神学”,而且“每周一都要宣教基督教的真理”,休谟并不适合这一职位。这无异于宣称休谟“不宜教育青年”。而爱丁堡的牧师会更是极力反对,将休谟当作“异端、自然神论者、怀疑论者”,甚至“无神论者”。爱丁堡大学的校长更是将《人性论》斥为“异端学说”,列出六条“罪证”,如“普遍的怀疑主义”“无神论”“否定上帝”“关于上帝创世的谬论”“否定灵魂的非物质性”“颠覆道德体系”等,而这些被爱丁堡牧师会拿来肆意发挥。为此,休谟匆匆草拟了一封答复信,即《一封绅士的信》,首次为《人性论》第三篇的道德哲学体系辩护。
但遗憾的是,这次辩护并不成功。在休谟自己的时代以及后来的时代,他一直都被贴着“道德怀疑主义”的标签。在沙夫茨伯里和哈奇森那里,道德怀疑主义的作者以霍布斯和曼德维尔为代表,因为他们都坚持自爱这种激情或者说对私利的关怀是道德学的出发点。这种对人性的主张相当于否认道德评判的“实在性”,因为如果只有一种动机,亦即“自爱”,那就没有必要做出道德上的判断和分别,也就没有“实在的”道德区别了,这无疑是“道德怀疑主义”。
休谟虽然并不认为自己是道德怀疑主义者。在《人性论》第三篇中,他很少讨论自爱或者自利。即便是在谈论正义这种“人为之德”时,他也只是表示,自私或有限慷慨是社会行为的基础。在后来改写的《道德原理探究》中,休谟明确抛弃了这种道德怀疑主义,并突出《人性论》中对“利益”激情的论述:“我们发现个人利益独立于公众利益,甚至与之相反,即便有这些分裂,但道德情感仍然延续不断。而且,凡是在这些截然不同的利益并存的情形下,我们总能发现道德情感明显增强,发现一种对德的强烈热爱,和对恶的强烈憎恶,或者,我们恰当地称之为感激和报复。迫于这些原则,我们必须放弃以自爱秉性来解释道德情感的理论。”
但问题是,如果道德评判的来源是人们的激情,那么,道德学便不再是神学的附属物了。善恶奖罚不再是上帝的权力,而是由人自己决定。这对于宗教神学尤其是由基督教统治的英国来说,无异于异端学说。数年之前,哈奇森和魏肖特校长都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前者在教课时说:“道德善的标准是促进其他人的幸福”,还说人类可以“不知道上帝,并且在知道上帝之前,就能够知道善与恶”。幸运的是,他们都借助各种力量成功地捍卫了他们的学说。但休谟就没有这种好运气了。他被打败了。同时被打败的还有他的举荐者库茨市长。实际上,库茨并没有自始至终支持休谟,他不断扶持新的候选者,最后选择了魏肖特。但后者也没有胜出。爱丁堡大学的教席最终落到威廉·克莱格霍恩头上。
休谟后来回忆说:“对于失之交臂的那个教职,我并不是特别感兴趣,因为不难预见,这样的一份教职势必会让我束手束脚。”“一种酸葡萄心理”,休谟的传记作者欧内斯特·莫斯纳如此揣度。此次竞选教职风波对休谟的另一个重要的影响是促使他“下定决心,绝不答复任何人”。因为,在十八世纪苏格兰的宗教氛围中,休谟的辩护不仅无济于事,如果盲目答复或反驳,反而可能坐实“怀疑主义”“无神论”“否定上帝”等各项指控。
然而,休谟并没有从爱丁堡大学求职事件中汲取更多的教训。一七五一年,休谟全然忘了上一次大学求职的惨痛经历,又去竞选格拉斯哥大学的逻辑学教席。对于休谟来说,这次的情形除了经济状况比一七四五年好很多之外,其他因素并不见得好。经济上,一七四五年竞选爱丁堡大学教职失败之后,休谟被举荐为安南戴尔侯爵的家庭教师,随后作为军法官随军征战,后一份工作结束时让休谟拥有了近一千英镑的资产。
在文人圈中,应该说,一七五二年《政治论文集》的发表让休谟在英法两地声名远扬。但在格拉斯哥的竞选中,休谟的支持者无法抵挡“公众”的反对之声。威廉·卡伦、吉尔伯特·埃利奥特、赫拉克勒斯·林德赛,都是休谟的铁杆支持者。休谟的好友威廉·穆尔一七五二年还当选为格拉斯哥大学的校长。但一七四五年爱丁堡大学教职的竞争者、格拉斯哥大学的神学教授李奇曼自然是不愿意与休谟成为同事的。“大学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对休谟态度冷淡。连斯密都表态说:“我当然希望与大卫·休谟而非其他的任何人一道共事,但恐怕公众并不这么想。为社会利益计,我不得不顾及公众的意见。”斯密说的“公众意见”很大一部分来自牧师群体。这个群体中,虽有极少数温和派成了休谟的朋友,但大多数极力反对休谟去教导青年。另外,休谟还遭到政界的抵制。当时格拉斯哥大权在握的人物是阿盖尔公爵,休谟曾赠书“求其好感”,但结果凄然,他遭到了公爵的拒绝和冷淡处置。阿盖尔公爵曾向其他人表示,“不能将大卫·休谟推举为格拉斯哥大学的教授”。总之,苏格兰乃至整个欧洲最伟大的文人,休谟先生,再次无缘大学的教职。
在休谟的哲学生涯中,他注定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这个群体中的“异端”。在休谟有生之年,他发表了《宗教的自然史》《论神迹》等“挑衅宗教神学”的论文。临终之际,休谟念念不忘他的《自然宗教对话录》,央求好友斯密在合适的机会发表。但谨慎的斯密拒绝了这个请求。在十八世纪的苏格兰,人们总是如此谨慎,尽管温和派主张宗教宽容,但这并不表示像休谟这样的“怀疑主义者”可以大放厥词,更不用说让他站在大学席位上“误人子弟”了。终其一生,休谟在“教导青年”上都没有进展,这可能是其怀疑主义的恶果之一。
对于成名之后的休谟来说,或许更适合他的城市不是爱丁堡和格拉斯哥,而是伦敦和巴黎。但休谟最终还是选择在爱丁堡度过了自己的余生,这是否说明了他在潜意识里要与苏格兰的神学家们对抗到底?休谟从不承认他的怀疑主义,这或许是为了获取大学教职而不得不立下的旗帜,但这绝迷惑不了稍有眼力的读者。如今,如果要从博大精深的休谟思想遗产中选出最重要的一笔,今天的很多哲人们都会一致以为,启蒙的怀疑主义当之无愧。
正是这位在大学求职路上历经坎坷和无奈的苏格兰哲学家,让我们真正认识到了什么是人性和哲学上的怀疑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