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强,1997年加入长城证券,曾经在沈阳、深圳、青岛、南宁、广州等地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及经营管理工作。
目前在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融资部任职业务董事,主要负责新三板企业的推荐挂牌,企业挂牌后做市建议,定向增发辅导、融资方案设计、推荐和引进做市商,还有为企业提供资本市场规划设计方案,筹备投融资产品等。
过往经典案例:2015年帮助明利股份(831963)累计引入做市商达33家,在1635家做市转让企业里引进做市商家数排名第三。
1、首先企业需要懂得实业与资本的关系
讲流动性之前有几个观点跟大家做一个介绍,在与企业交流价值与价格的问题时,企业的实业跟资本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很多企业的董事长必然会认为:企业的价值将随利润增长而增长。
其实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因为这里面的利润增长多数是指产品销售或通过提供服务后实现企业利润,而我们所说的价值是企业从未来资本预期所获得的,所以这两个概念不完全正相关。
那么静态价格和动态价格怎么理解呢?静态价格是指企业融资时的定增价格,比如企业公告进行定增时是一个明确的静态价格。而动态价格是指股票交易流通环节中的二级市场价格,是通过股票买卖产生的价格,这两个价格之间也是有一定区别。
往往静态价格应该低于动态价格,通俗的讲就是如果企业想融资的时候,融资的价格应该比二级市场低(有折扣),例如A股公司定增价是普遍是二级市场近20个交易日平均价格的9折。
企业利润是指实业创造的价值,企业每年的净利润是实业产生的价值。在资本市场上还有一个叫资本价值,它是由股票交易价格产生的市值。
作为投资人通过投资企业取得的回报,不是依靠企业的分红预期,而是靠资本价值的提升实现资本利得,就是投资的本质。
投资人对投资股票的思维模式与投资债券这类还本付息模式是有极大的区别,只有企业在股权融资的时候,能够懂得投资人是通过最终退出实现资本利得的道理,才能真正重视到解决流动性的问题是关键所在。
2、近期股转政策对新三板流动性的影响
政策利好。近期有一个对于新三板流动性偏向利好的消息:5月27日证监会和股转分别公布积极准备通过允许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来增加做市商家数。
文件中规定具体执行细节需要以下几步:
第一、修改做市管理规定。按照目前的做市管理规定要求,若成为做市商必须是证券公司且还需有自营资格才能申请,如果要向开放私募机构进行做市必须把这条规则先进行修订。
第二、制定方案和具体的规则。需要明确私募机构申请的流程与符合的条件细则等规则。
第三、受理材料与遴选私募机构,是指可以接受符合第二条规定的私募机构递交材料,并进行统一的评审。
第四、对试点的私募机构进行做市系统开发与接受评审。隋强在近期的一次讲话中也表示私募机构可以做市业务将在年底准备放开。
但我认为,按照以上四步在操作的过程中如能在年底实现看,时间比较紧迫,特别在做市制度修订和私募投资机构入围这部分。
此前在微信公众平台也在传有五家私募投资公司优先入围做市商试点,但截止目前我们并没看到官方最终的确认。
对做市转让业务,我个人认为,允许私募机构做市只是增加几个通道,的确有利于增加新三板股票的流动性有帮助,毕竟做市业务引入私募机构加入竞价,有助于价格更加市场化。
但关键的问题是增加几个通道并不能解决做市资金这个根本问题。因为目前做市转让规则里要求做市商需要用自有资金参与做市,而私募投资机构的自有资金相比证券公司来讲一定自有资金要小的多。
所以我只能说,如果解决做市转让下的股票交易流动性问题,要期待未来放开做市资格时有更多的私募机构能取得做市的资格,同时最好能够在资金来源方面政策上能有所突破。
除了利好政策,还有一个偏利空政策,8月23日全国股转系统对10家未能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
其实股转系统在全国放开新三板挂牌后,设立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中,客观的讲的确在其规定中有一些不够严谨之处,而后面也没有具体的解释说明。
所以8月23日有10家券商在过去近两年中,不同的程度地为投资者开立新三板投资账户期限时被全国股转认定违规,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
其中,被出具警示函的有4家券商,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有3家,出具警示函并且同时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有3家。这说明这次惩罚还是比较严格。
我们统计通过此次股转对券商开户核查过程中认定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数量达到4807个,也就是说在原认定的本来不多的新三板合格者数据上要再扣减4807个投资账户。
3、企业解决股票流动性先从懂得新三板交易制度开始
挂牌企业要想解决流动性问题必须要先了解交易制度,这里给大家介绍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
协议转让是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而做市交易是投资者与做市商的交易,目前还没有竞价转让,竞价转让就像A股一样,由众多的投资者自由买卖。
但目前连续竞价交易规则暂并不具备条件,原因是按照2015年年底的挂牌企业家数与投资者数量平均值来看,平均到每个挂牌企业的股东人数不超过35个投资者,如果股东人数过少,推出连续竞价就没有意义。
2015年企业挂牌的数量是5000余家,到今年目前为止已经近9000家,在市场大幅增加挂牌企业的同时,相比投资者的参加人数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在减少(因未能按证券公司要求补充合格投资者证明,从而取消新三板买入资格),所以连续竞价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而近期也有言论说投资者门槛将会降低,而我个人认为合格投资者降门槛这件事情短时间内应不可能推行,原因是我在此前为大家介绍8月23日股转系统还在严格查处不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而如果此时再把投资者门槛降低这与监管政策导向相违背。
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下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实际上有三种委托方式,每种方式都有买和卖两个方向。
第一种是定价委托,它相当于投资者意向申报,但这个意向报单是真实上传,等待对手盘(通过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方式下单的投资者)主动与此单匹配成交。
第二种是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它是去报盘揭示价中找合适的对手盘(对手盘已通过定价委托申报,从而显示在揭示盘中),这种委托方式属于主动成交申报。
第三种是协议转让互报成交确认,这种委托方式相当于买卖双方投资者“手拉手”,就是在两个事前约定的投资者之间进行协议商定(约定时间、价格、数量、双方席位号、约定号码等信息)好后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触发成交。
我再简单介绍一下做市转让交易方式。我来通过三张图给大家讲解一下做市转让的特点。
做市转让方式下,做市商类似于扮演着经销商身份,而厂家就是指企业,而投资者就是终端消费者。所有的产品必须通过经销商进行对终端消费者销售,此时厂家是无法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新三板的做市转让同理。
挂牌公司如果采取做市转让的情况时,参与买卖的投资者必须通过做市商进行交易。而我们看到的例一图里,左边这个四个报价是不同的做市商进行报卖,右边的投资人是有5名,数量和价格各不同,是报买。
在右边的报单里面,投资人005想要买入股票,以18元买5000股进行申报,系统将此单与做市商003、001、002来匹配成交,因为18元这个价格是在做市商揭示盘中符合成交条件的,原因就是做市商事先报盘后揭示在盘中的价格得到了投资者005的认可。
价格与数量是相匹配,我们注意到在成交结果方面005投资者跟做市商1和做市商2都是以18元2000股成交,但是与做市商3,1000股是以17元成交,原因就是这个做市商报盘价是17元,而投资者扔按其做市商的价格成交,而非按自行申报的18元进行买入。
例二图情况发生点小变化,在之前做市商报卖价区间在17—19元之间,是无法与投资人报买价14—16之间相匹配的,这时做市商004把19元的报价进行撤单,重新挂15.5的卖出单。
原因是他挂的19元,在前面3家做市商没有成交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成交,这时做市商004改变投资策略,他相当于是把19元的价格调整到15.5元,报5000股,这样他可以优先其他做市商立即与投资人005、002、003的买盘进行匹配成交。
在成交完以后,投资人和做市商的成交价格均是15.5元。这说明:做市商主动变更价格,从而与方向相反价格匹配的投资人成交时,仍按做市商的报价作为最终的成交价。
再来看例三图,例三图就是做市商报卖区价为17—19元,投资者报买单的区间是14—16元,这是无法撮合成交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限价申报没有得到有效匹配的情况下(投资者不愿以更高的买价重新报单,而做市商也不愿以更低的卖价重新报单),股票是不会成交的。
因为做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做市商没有承担成交的义务,因为有些价格做市商如果要是强行跟投资者促成,像刚才例二图表述的情况做市商也可能亏损,或者是说做市商觉得投资者买入的价格有点偏低,拒绝下卖单与其匹配成交。
通过以上三张图,我们得到一个结论:在做市转让交易方式下,最终成交一定是由做市商参与并主导,要么是做市商定好价格由投资者主要与其匹配,要么由投资者申报而其价格在得到做市商认可后,做市商通过主动报价来撮合成交。所以说做市商在成交价格上有定价的权,在投资对象上有选择权。
我再给大家放一张截图,来说明不同做市转让状态下的四种普遍现象。
这是四家不同的公司,都是采用做市转让交易。现在这张图显示的所有揭示报价全都是做市商的报价,因为我们作为投资者是看不到其他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的,这是一个做市转让下的交易规则。
先看A公司,买卖报价在2元—2.06元间,中间差了6分钱,相当于3%,根据规定这个报价的买卖差价在5%以内都是合理的。
这家买盘是在1.96元,挂了2万股,这是做市商的报价,这样是可以有助于卖方也就是原持股投资人可以成为他对手方,在2万股以内可以方便其很快的卖出。
再看B公司,做市商报卖盘的股票比较多,而买盘报的比较少,这样有利于拟新进入投资人想多买这家公司股票来进行申报。
不利因素是,在卖盘累计将近3万多股报单,对潜在投资者可能有种压力。而买卖双向报盘的价格中差距也有点大,3.91元-4.10元中间差不多也将近5%。
C公司是所有做市商的买和卖价格都集中在4.28元和4.5元,这也就说明为该企业做市的做市商对企业估值高度一致,所以是按照同一个价格来申报买卖盘。
D公司价格比较合理,首先它的买卖价差并不大(5.44元—5.46元),而且在企业买卖盘上各有三个档位,做市商在D公司的买盘数和卖盘数比较均衡。减少价格区间,可以降低投资者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冲击成本。较为均衡的做市商报出的买卖盘数量,有助于缓解股票价格的波动率,较好满足投资者买和卖时的数量得以有效成交。
我可以告诉大家,以上四家采用做市转让的挂牌公司中,ABC是选择了引入4家做市商,而D是选择5家。所以做市商数量较多时,一定程度上挂牌公司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和波动率会有正向优势。
我们再看这张图,如果做市商比较多,甚至在这个报价上出现这种倒挂的现象,什么是倒挂呢?
这都是做市商进行报价,某个做市商报4.73元的卖盘,但是另外一家做市商认为4.76元应该报买盘,所以这就是多家做市商在报盘的时候会出现价格差异,这种就属于倒挂现象。
有很多企业在找做市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找,原因是什么?主要还是做市业务目前已经有80多家,将近90家券商都有这项业务,做市的业务是在不同的部门,不同部门有大概这么3种。
第一种是在场外市场部(也可能是其他名称),它可能是归属于投行部下属部门,只是说做市的业务放在这个部门下,它归属投行的大系列里面,在这里面做市业务是投行其中的一部分,所以在挂牌业务和做市业务都放在同一个系统里面时,推荐挂牌部门和做市部门内部沟通比较顺畅。
第二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叫做市业务部(也可能是其他名称),它跟推荐挂牌业务是分开且独立的,它们各有各自的权限,相互来讲是没有什么太多的沟通,它们选择标的的标准也不同,因为推荐挂牌业务是券商的一种服务性收费,而做市业务是一种投资,没有服务费之说。
第三种是在自营部,为什么说在自营部?因为做市的资金必须是券商的自有资金,所以有些券商就把所有的自有资金都放在自营部,这是三种做市业务不同的框架。
除了做市业务在不同券商归属部门有区别以外,在整个做市业务里面还是有人员的分工,大概分为三类。
一类是项目筛选人员,职责是选择挂牌企业作为做市标的的投资经理(或者研究经理),他们是专职来选择做市标的。
当他选择做市标的以后上报公司项目负责人(第二类),因为做市要立项,所以他是立项委员会的成员,他是要被这个项目有个审慎的判断,当然他有的时候也可能亲自的去看做市企业项目。
那么除了两者以外还有第三类,是交易员。交易员做什么?他并不一定对判断项目做出选择,因为当证券公司决定为企业做市的之后,他是在二级市场上对这个公司负责报买和卖价,交易员每天所看到的就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这家公司的投资人报盘情况,所以他根据对企业的投资策略决定如何二级市场报的价格。
当挂牌企业如果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时候,其中很重要的是跟做市商进行一个有效的沟通,因为目前做市商负责做市股票比较多,有可能挂牌公司出现了一些公告也来不及去关注,所以需要企业能跟做市商之间保持一个有效的沟通,把企业在经营过程及时的跟做市商进行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的前提下)。
4、企业要知道资本市场上证券公司的重要性
作为新三板的参与者之一,证券公司对挂牌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券公司主要有三类业务。
一类是投行业务,它主要是负责企业挂牌及持续督导这个业务,未来包括企业启动IPO、并购重组这都是此类业务。
第二类业务是投资业务,比如挂牌企业找做市商进行做市,包括证券公司有没有资产管理的产品资金可以进行投资挂牌企业,这都是券商的投资业务。
第三类是经纪业务,这是涉及到高净值客户的开户,包括一些潜在股东、企业的核心员工及董监高的开户业务,未来的买卖交易都是通过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实现的。
这三类业务是构成了整个证券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挂牌企业要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与不同业务类别的证券公司人员来进行学习、沟通和获取资源。
我团队成员曾经反馈我说,在拜访某某企业时,对方反馈说不需要我们团队的帮助,因为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一切事情都交给主办券商了。对于企业这种态度,我没有意见,因为主办券商如果能很用心的帮助企业这是一件好事。
我觉得企业应该积极的与证券公司负责这三块业务的人员紧密联系,了解资本市场不同的信息,从而最大程度的帮助企业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资源,我觉得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这张图表给大家展示的就是我在过去两年内整理的,关于做市商选择做市企业的演变过程,我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总共经历了六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这是做市交易刚刚推出的时候做市商主要选择的就是挂牌企业要有转板预期,同时股本、收入、利润大,当时比较有代表性的做市企业是中海阳(430065),当时企业就汇集五家做市商。
第二阶段是2014年12月到2015年2月, 也就是到2015年春节前,而当时挂牌企业不到2000家,这个时候能达到转板预期的公司已经特别少,所以做市商只能选择一些行业独特且有较为确定增长性、业绩增长快的挂牌企业,代表企业是伯朗特(430394),共累计汇集十八家做市商。
第三阶段是2015年春节后,伴随A股火爆的时候新三板的市场和做市业务也很火爆。这个时候一般挂牌企业如果想要做市转让是最容易找到做市商的阶段,只要企业愿意出让股份的价格合适,数量合适就可以达到做市转让目的。
第四阶段是2015年下半年的股灾之后,各做市商参与的资金受限。因为前期做市投入很多资金,而后期估计下降且流动性不好的情况下有些资金不能及时的回笼,这会影响下一步的做市资金使用。这时做市商主要还是选择分层预期中能进入创新层和流动性较好的企业来进行做市。
第五阶段就是2016年1月份到2016年3月份,这是因为某做市商受到股转处罚,所以该事件影响不仅仅是该做市商,而是市场所有做市商在后续加入企业做市业务上都受到了影响,有些做市商开始趋于保守,在市场流动性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做市商用自有资金投资就更趋于谨慎。
第六阶段就是2016年4月份以后,4月1日起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标准推出,这意味着股转每月都会给证券公司在新三板的各业务板块进行分类打分,这个对于券商来将这个监管的力度在逐渐加严,所以在选择做市标的更加谨慎。
这张图给大家展示的主要是说,在新三板交易的主体里面主要有挂牌企业的股东(包括原始股东和定增进来的股东),还有就是证券公司,特别是在做市转让交易状态下的话一定有做市商来帮助企业进行报价。
5、融资定增和交易转让对挂牌企业未来发展的不同意义
定增和转让是不同的,融资来的资金在定增时是进入公司的账户,企业就可以拿到资金进行扩大规模生产与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总股本是扩张的,而每股净利润也将被摊薄。举例说明:总股本扩张一倍,如果不产生新的利润的话,每股净利润由原来每股1元将被摊薄至0.5元。
转让是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实现流动性的,卖出的钱进入老股东账户,就是卖方账户,公司拿不到钱,股本不发生变化,也不影响每股净利润。
如果企业只重视融资定增而不重视转让的后果是什么?结果就是定增参与者持股以后一直没有买盘(认可该公司的潜在投资者)再重新进来,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收回全部或部分资金后投到其他项目中),一次就抛出一些股票。
但是在整个抛售的过程中,由于买盘没有出现,甚至这个之前的定增参与者是亏钱往外卖,卖不出去的情况下是会影响到企业下一轮定增价格。因为什么呢?市场价格比定增价格还低,买老股东的股权岂不是更便宜(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份就是目的),同时还发现如果上一轮投资人都出不去,后面拟新进入的投资者就更加谨慎。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希望挂牌企业能够重视流动性,特别重视每次定增进来的投资人和他们退出的问题,如果要不考虑这个问题的话,后面的投资人是很难再进入这个公司的定增融资中去。
在这里面提醒企业,特别是挂牌企业的高管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上一轮企业通过定增融资拿到了资金,但是业绩却反而在下滑,今后如果再想融资的话,将如何向新老投资者进行解释和沟通?是否有合适的解释和原因呢?所以正常情况下,有资金帮助下企业的业绩应该是越做越好的(至少比没取得资金同行业企业相比下)。
6、对企业想解决股票流动性问题的建议
对于新三板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问题的解决,我在这里提几点建议给企业的高管:
第一、要有一个长期资本运作规划。每家企业在做实业的时候都会有详细的规划,比如包括签订单、找客户、培训、生产、销售等等。但是在资本市场运作方面应该重点考虑如何与实业结合。
企业高管必须主动的去跟资本市场的人员接触沟通,比如说跟券商、投资机构多接触交流,希望对方商站在不同的视角给企业一些在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建议,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多方面了解资本市场动态,有助于制作适合自身发展的长期资本运作规划。
第二、增加股东人数才是解决股票流动性的根本。如果没有股东人数的话就很难增加股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有些企业觉得自己各方面(行业、业绩、成长性等)确实不错,但是在新三板市场里酒香也怕巷子深,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已近万家,企业数量在增加的同时,参与新三板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并没有同比例增加(甚至可能还因各种原因减少),没有多少投资者会主要来调研企业发展的现状。
所以建议企业别有自我满足和感觉良好思想,因为未来实业和资本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第三、不同的挂牌企业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不同挂牌企业都有着属于他们各自的股东,但如果多家企业间交流较多,各自股东也可以相互看不同的投资标的。
投资人既是A企业的投资者,同时还可能成为你隔壁那家B挂牌企业的股东,因为对于投资人来讲他投谁都是希望能获得回报,所以要挂牌企业之间交朋友,大家共同去开发市场,共同分享市场资源。
第四、持续增长的业绩基础。没有一个好的业绩增长基础的情况下,企业所路演表述的内容可能是空中阁楼,长此以往投资人渐渐失去耐心。
第五、重视信息披露及后续的沟通。因为企业仅仅做到信息披露只算是合规到位,现在的信息量太大,如果想让信息内容在投资人之间有价值判断,还需要企业及时的与老股东及潜在的投资人再保持后续的沟通与联系。
第六、重视现有投资者的关系管理,如果企业没有对现有的投资者进行好好管理,老股东持股不但卖不出去,公司的二级市场价格还会因此跌得更多。
第七、如果公司是做市转让交易情况下,企业还需要协调做市商持股的结构、与做市商信息沟通,应该把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介绍(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的前提下)。
7、董事会秘书是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的窗口
我们来看下股份制公司组织框架当中谁比较适合干这个活?我们看的所有的公司发现真正适合干这个活的,要么就是董事长干,当然前提是在不影响实业发展的情况下。
如果要是怕影响实业的话,那这个实际控制人就要把这项工作交给谁做呢?对了,董事会秘书应该干这个工作,对内了解公司运行情况,对外联络中介,跟资本市场对接是非常合适的。
所以有个问题我一直感觉很奇怪,企业需要解决销售问题时,会聘请营销总监;需要解决财务管理问题时,会聘请财务总监;但需要解决资本市场发展问题时,却让原有高管(非董秘)做或自己挂职来做,要么就委托主办券商审核材料避免公司违规。
其实董事会秘书不仅仅是要联系,他其实还肩负着信息披露、内部组织、保密、督导、培训等工作。其中保密是董事会秘书很重要的一个职责,避免资产重组时的信息外泄影响计划。
对内部高管的资本市场知道要进行培训与辅导,因为一旦董监高在某些行为上触犯了违规,会影响整个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我个人认为董秘是能在企业当中最合适的人选,能把企业的实业跟资本市场相结合,因为他既是企业的人,同时他也是企业里面最懂资本市场的人。
那对于这个董秘这个岗位应该掌握哪些技能呢?我个人认为应该包括勤、奇、书、话四方面供大家参考。
勤,是指勤快,他一定是很勤奋的去跟各方面的投资机构、券商、中介、股东、还有高管进行紧密的联系,能够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奇,是指能够帮董事长出奇谋,也就是想办法,有谋略。
书,是指在信息披露方面严谨,包括在公司披露公告时的一些内容,能够真实、恰当地表述企业的情况,为企业在资本市场树立好形象。
话,是指路演方面,我们并不主张只有企业想融资的时候才出来路演,所以平时企业的董秘也应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如投资者接待日、券商主办的路演的活动等,在活动中应对恰如其分地把企业情况展示给其他参与者。
好,解决新三板股票流动性的方法和建议先讲解到这里,如今后有机会我们再交流。感谢深圳新三板服务中心提供线上平台,感谢各位线上朋友参与,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