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馆藏 | 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创建初期档案(一)

早在元代枣庄便开始掘窑采煤。清光绪四年(1878年),李鸿章上奏朝廷,调东明知县米协麟、候补知县戴华藻等人到枣庄集资兴办煤矿,创办了由官僚、富商和地主合资的“山东峄县中兴矿局”。这就是枣庄煤矿的前身。

清光绪六年(1880年)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委派戴华藻由民间集股两万余两,开采峄县煤矿。当时为官督商办,初用土法开采,嗣后增加股金,陆续购置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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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四年九月清政府批准复开中兴煤矿的信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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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清政府处理中兴媒矿纠纷事务的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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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五年中兴煤矿公司总办张莲芬、直隶矿务督办张翼关于峄县煤矿大致情形的奏折(二本)及奏折会稿存案的信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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