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就像俩人落座,摆好棋盘。他红子先手,当头炮。你跳马飞象车巡河。大刀阔斧的吃了他的卒砍了他的马,杀干了他所有的棋子,却发现他根本不在乎输赢,末了只是云淡风轻的问你一句“下完了吗?完了换人”,当初浴血前行为一个“他也许会爱”,最后乌江自刎也是因一句“他真的从没爱过”。

老刘喜欢长发,我留了7年。老刘喜欢大胸,我吃了四年木瓜。老刘把喜欢姑娘的QQ给我,让我学习学习,我就乐颠颠的买完了所有那姑娘喜欢的衣服牌子,然后每天吃着老干妈夹馍窝宿舍里看瑞丽。爱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觉得他过分,甚至会庆幸,他愿意给你指条路,说明有戏啊。

第一次见老刘是学校的饭堂里,我暑假因为一些事情留校,每天窝在寝室里坐吃等死。阳台上坏了的马桶偶尔会在半夜突然轰隆一声自动冲水,从此我便多了一种技能叫憋尿到天亮,这样丧尸般的日子持续半个月后,我觉得我不能在这么呆下去了,我必须要出去吃顿好的证明自己的生命还是活蹦乱跳的,所以我就去了学校饭堂,的二楼小灶,认识了让给我最后一盘鱼香肉丝的老刘,他露着大白牙一笑,从此我食不知味。

盲目的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会变得特自卑,甚至连做事儿都变的扭扭捏捏,生怕被那个高高在山的人察觉。有次聚餐时老刘说他最爱的乐队是Beatles,周末我立马坐最早的班车跑另一个城市买了全套送他,拿到手的那一刻他开心的冲我说“我找了好久啊,多少钱我给你”。我却故作淡然的扔了一句“别人送我哥的,他不喜欢,随手给你做人情咯”。嗯,后来老刘请我吃了好几顿麻辣烫表达谢意,他以为我送的很随意,我也不想让他收的太难,多好。

老刘不是傻子,我当然也不是。当我处心积虑的在他面前晃到第四年的时候,我们在一起了。我以为这是媳妇儿熬成婆,却没想过和一个不爱你的人在一起,他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不爱你。我喜欢养猫,但他讨厌,于是我悄悄的送走了养了好几年的妙妙,回家一个人在厕所里哭的撕心裂肺,彼时他在客厅的桌子上一边打着魔兽,一边问我中午吃什么,你爱他,所以即使用力做了,也希望让他觉得毫不费力。但他不爱你,这就只是一个人的自嗨。

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像一场拉锯战,我隐忍,然后挣扎,最后爆发。他沉默,稍加挽留,我再心软。就像你把热砰砰的心掏出来想放进他心里保存,但他迟迟不接,放外面都凉了,就收回来呗,他又伸出手来接,你一看,有戏,又把心掏出来,伸过去,他又开始犹豫要不要,如此反复,相互折磨。

我和老刘的最后一场战争来自一个下雨天的滑倒,下班骑着电瓶车回家时,一辆出租车突然转弯,我由于刹车太急而一下子摔进了水坑里,膝盖磕到了马路沿上痛的我说不出话来,加上当天工作上的不顺利,我一下子就坐在马路上哭了起来,拿起电话打给老刘,他即使骂我蠢也行,只要那边能传来他的声音,但是,无人接听,只是无人接听,我突然就觉得自己这七年都是喂了狗。

分手地点约在了我们初次见面的餐厅,从Coffee Box点了两杯拿铁,送到的时候他一脸嫌弃“你知道我只喝美式”,我笑着说”可我喜欢喝拿铁“,他的神情终于有了些不同,似乎没想过我这样唯唯诺诺的人也会有喜好吧。
“再见了,老刘”我说
”嗯,也祝你幸福“他抬起头看着我

别人说的祝你幸福都是客套话,但老刘这句我知道是真的,因为他觉得这姑娘把自己照顾的不错,当下更是一别两欢,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就像我始终没法感动老刘一样。爱了7年现在放弃我当然不甘心,但让我更不甘心的是现在的自己。爱他之前,我乐观,开怀,洒脱,拿得起放得下。爱他之后,我自卑,多疑,脆弱,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如果爱你让我那么痛苦,那你也就不值得了,不介意孤独,比爱你舒服。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另一种爱情,你花半个月织起来的毛衣不是被扔掉,而是丑的要死也被他天天穿在身上;你第一次烧糊的菜不是被嫌弃,而是夹起筷子对你说“这个青菜竟然炒熟了,好棒”;遇见他,从此哪哪儿都是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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