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因信称义的经历(5:1-11)
一、恩典的经历(5:1-5)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自从有律法以来,犹太人世世代代苦苦追求律法的义,却始终没有进入称义之门,更不会想到进门之后接踵而来的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恩典。正如保罗所说:“上帝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2:9)使徒约翰说:“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1:16)
关于恩典的经历,我们从本章1至5节中要注意到两个字,这就是“得”和“生”。1、2节所突出的一个字是“得”,3至5节所突出的一个字是“生”。
1、“得”的恩典
“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
以上两节经文,列举了因着信,所带给我们的四个白白得到的恩典,这就是:一、因信称义;二、与神和好;三、恩上加恩;四、盼望神荣。这四个方面,也说出了基督的救恩,从根源上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亚当犯罪给人类和万有所造成的一切问题。
首先,我们说起初上帝造人,至少有四个目的:第一、荣耀真神;第二、对付仇敌;第三、享受神恩(上帝是无限的爱,他总要有爱的对象,人的被造就是要享受神的恩典、享受神的爱);第四、管理万有。
可是,因着亚当犯罪,这一切都违背了神的目的。第一、神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是要人活出他的形像荣耀他。但人因着罪,失落了神的形像,亏缺了神的荣耀。第二、人是神所创造的,人应该站在神的一边,与神联合对付仇敌;但人却站在仇敌的一边,与神为敌。第三、人本来是神爱的对象,可是当人与仇敌联合的时候,也成了神的仇敌,落在神无比的忿怒之下。第四、人堕落为罪人而管理世界,这个世界就败坏了,失去了将来。因着死在罪中,对人来讲,万有都成为虚空,无论拥有什么,都变为毫无意义。
现在,这四个问题全解决了:第一、“因信称义”,是罪的问题解决了。罪使人失落了神的形像,但基督是神的像,人接受了基督,就是为着让基督(将他的生命和形像)从我们身上活出来,让神得着完全的荣耀;第二、“与神相和”,罪的问题解决了,惹神忿怒的原因没有了,不但不再是仇敌,而且在神的爱子里与神和好,成为神亲爱的儿女,与神无比亲密;第三、“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既然与神和好了,成为神亲爱的儿女,我们活在天父所创造和管理的这个世界之中,我们的人生在他的管理之下,那一切都是恩典,“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1:16);第四、“并且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这荣耀就是基督的再来,和他显现的时候所带给我们一切荣耀的永恒盼望,和他一同承受产业为基业,管理万有。如圣经所说:“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或作‘你叫他暂时比天使小’),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来2:5-7)
下面,我们分别思想一下这四方面的“得”:
第一个方面,“我们既因信称义”。“既”字说出下文所描述的各种好处,都是因信称义而有的。这句话中虽然没有出现“得”这个字,但是因信称义本身就是一种白白得到的恩典。关于因信称义的意义,我们已经讲过了,这是一种多大的福份,怎样的恩典,却是只因信而白白得到的。一个全然败坏的罪人,只因着信耶稣,被至高的审判者——上帝照着自己的标准宣告为义(即无罪、清白、正直、罪案撤消),而且被他看为完全圣洁、没有瑕疵,蒙他悦纳!
第二个方面,“得与上帝相和”。“与上帝相和”原文是“与上帝相安”,不仅仅是指一种主观感觉,更是一种客观实际,这就是因信使我们在基督里,进入了一种与上帝之间的新的、亲密的、和谐的关系。
在法庭上,法官可以宣告赦免而撤销罪案,却不等于同时和蒙赦免的罪人有了亲密的关系。而这里的经文告诉我们,不但罪得赦免,上帝不再看我们是该毁灭的罪人和仇敌,而且我们同时成为了上帝亲爱的儿女,天天享受上帝的大爱和怜悯。这并非是一种理论,一种感觉,而是一件事实。这是我们每个人实际经历的。就如主耶稣所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8-50)“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6)
第三个方面,“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藉”字原文另译“因,靠,从,经由”。“进入”原文用于导引一个人觐见君王,或领航一只船停泊港口。恩典是一个特殊的领域,需要特别的引领才得进去。而我们被引进这恩典的领域,一面是“藉着他”,另一面是“因信”;这是一种新的地位,一种不断蒙恩的地位。“每早晨这都是新的,你的诚实极其广大!”(哀3:23)“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约1:16)
第四个方面,“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欢欢喜喜”,原文指一种从内心涌溢出来的喜乐,有欢呼、夸耀之意。“盼望”,指满有把握地期待着一件尚未实现的事情。“上帝的荣耀”,当然指上帝荣耀的显现。我们从前迷失在人生的旅途中,醉生梦死,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找不着人生的意义。然而,人有两种不同的将来,一是上帝永远的忿怒,一是永生的荣耀盼望。这两种将来是人现在可以选择的。人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就要免去永远的忿怒,等待他的是永生的荣耀盼望。“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我们因信,我们的人生成了有盼望的人生,充满喜乐的人生。
再进一层讲,起初人照着上帝的形像被造,应该彰显上帝的荣耀。但因犯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也就使上帝的形像受到失落。上帝拯救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把在亚当里所失落的上帝的形像,在基督里重新得回来。所以我们在基督里所有的追求,都应该是借着基督的生命,将基督的形像活出来,从生活行为上彰显他的形像,使上帝得荣耀。我们现在活出基督的荣耀,将来必然与上帝同得荣耀。
2、“生”经历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从前两节经文中,我们所看见的一直是“得…得…得…”;从这两节经文中,我们又看见的是“生…生…生…”。所谓“得”,是指外加的白白得到的一个又一个的恩典;而所谓“生”,不是指外加的东西,而是内在的生命生成的东西。
我们蒙恩,不能只停留在“得”的经历上,而是应当追求在基督里不断进入,以至完全成圣。然而,这是需要我们付出代价的。不但要接受恩典,还要背起十字架跟从主,走他所经历的十字架的道路。因为患难的经历,给我们的是一种生命的生成——将基督的性格,生成在我们生命中。
(1)“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
“患难”,原义为压力,形容就象压榨橄榄以成油,或压榨葡萄以成汁那样。这压力是从各方面来的,如经济缺乏,感情伤害,人的嫉妒,排挤,攻击,迫害等等。“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必须经历许多艰难。”(徒14:22)
圣经上说:“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上帝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前4:1,2)可见,苦难往往是上帝训练他儿女的工具,他借着十字架的造就,将他生命中的特性加工到我们的生命中来,使我们更加像他,以至配将来与他同得荣耀。
齐宏伟弟兄在一篇文章中写到:
“苦难为救恩计划所必须,是一条道路,上帝终将赐下无比的荣耀和善,远胜过这‘至暂至轻的苦楚’……。只有无缘无故的苦难,才能试炼出无缘无故的信仰;苦难借助背十字架的试炼,转化为精神资源。上帝若马上拿走所有的苦难,人很可能就因为好处而信上帝,信的就是好处而不是上帝……。所以,人在苦痛中学习面对人性本相和人生真相,渴望神圣慰藉,从而用得到的安慰去安慰其他受苦者,在受苦中与神相接,也与人相接。”(齐宏伟:《一生必读的关于信仰与人生的30部经典——从<忏悔录>到<复活>》)
有一些日常生活中的艰难也有着上帝造就的美意。美国姊妹卡罗琳·马哈尼在她的书《做个真女人》中论到婚姻中的挫折时说:
“其实丈夫们所犯的那些错误、身上独有的弱点,甚至他们的独特性格,都是上帝为我们这些妻子量身定做的;同样,我们的错误和软弱也是为他们特别准备的——为的是让夫妻双方在对付对方错误和不足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他。”
因此,保罗告诉我们,要欢欢喜喜盼望上帝的荣耀,就是在患难中也是如此。主耶稣说:“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16:33)“欢欢喜喜”,是说我们在患难中不但能坚韧地忍受,而且还能欢欣、雀跃,甚至喜乐溢于言表。
(2)“患难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生”字原文意思有“产生、作成”之意;“忍耐”,在此不是指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时那种消极的忍让,或忍气吞声,而是指以一种坚忍不拔的精神、性格,战胜各种环境考验的毅力。
“老练”,原意形容像金属经锻炼除去杂质,提炼精纯、毫无杂质,故此处指人经过试炼造就而成的练达、成熟的人格、人品、风格、风骨之意。
“老练生盼望”;第二节提到“盼望”是说,人因信称义得到了一种盼望,就是将来得荣耀的盼望。而此处讲的“盼望”,是说经历与主同苦,不但使我们灵命成熟,而且生成将来得荣耀的确实把握。就象保罗离世之前的得胜凯歌,他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6-8)
3、盼望的保障
“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倾倒)在我们心里。”
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不会落空的稳固保证。上帝是爱,基督是爱,我们充满上帝的爱、充满基督的爱,这就要使我们像他。就如圣经所说:“……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约一3:2,3)“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一4:17)
“羞耻”,意指因盼望落空而蒙羞。“盼望不至于羞耻”,就是说,基督徒的盼望绝对不会成为泡影,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上帝的爱浇灌(倾倒)在我们心里”,这是我们荣耀的盼望不会落空的稳固保证。保罗说:“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
耶稣说:“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太5:10-12)是的,在主给摆上的环境中,我们拒绝自己,接受十字架,就会使我们生出基督的忍耐,灵命更加成熟。为此,主耶稣说:“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应当欢喜快乐,”为什么?有两个非常了不起的理由:第一是“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第二,这是上帝把你列入众先知、众圣徒的行列中了。
综上所述,我们蒙恩,不能只停留在“得”的经历上,而是应当追求在基督里不断进入。我们背起十字架跟从主,走他所经历的十字架的道路,就要从蒙恩进到更加蒙恩,从得生命进到得更加丰盛的生命,从与基督联合进到更加联合,从成圣进到更加成圣,以致完全联合,完全成圣,在生命中与基督联合为一。
二、上帝的爱(5:6-8)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
“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就是在我们沉溺罪中,一点办法也没有的时候。“照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说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舍己是有日期的,这日期正是上帝所预定的。就如耶稣在世传福音的时候,经常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约2:4,7:6),最后则说“时候到了”(约17:1)。这里强调上帝的爱是主动的,是计划好的,是赐给不配得的人的。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此处所讲的“义人”,不是指信仰概念的义人,而是指道德概念的义人。不是指在上帝面前称义的人,或在神学意义上的所谓与上帝有合宜关系的那种义人,而是指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也就是按人的道德眼光看算是一个正直、公平、真诚、良善的人。
“仁人”即人说的“好人”,不是仅像“义人”那样独善其身,做事中规中矩,而且还主动行善。所谓“仁者爱人”,说明“仁人”除了自己严谨作人外,还要对人充满爱心,关心人,同情人,有恩于人,做有益于人的人。
“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意思是正当其时,而不是日后。人们正在吐唾沫在他脸上的时候,正在把荆棘冠冕戴在他头上的时候,正在扎了他的手、他的脚,把他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也正在十字架底下向他撇嘴摇头讥笑他的时候……他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就在此”,就在十字架上这一个地方;“显明”,原义是放在一起比较出来之意。
是的,上帝的爱和人的爱是不一样的。因为上帝的爱是出于他的神性,这是人的本性中所没有的一种爱。人的爱是出于人的本性,任何人作为人,都可以有人的爱,但不可能有上帝的爱;人只有有了从上帝来的生命,他才可能有上帝的爱。
因此主耶稣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吗?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4-48)
人的爱是属感情的,是有条件的,有限度、容易改变。神的爱不是属感情,而是属真理的。神的爱不是仅仅按着感情,而是超越感情,按着真理、按着神的道、按着他的自己爱。因为他的话就是真理,他的道就是真理,他的自己就是真理。人的爱是有条件的,他可以爱亲人,爱好人,爱对自己有恩的人,却不能爱罪人,爱仇敌,爱自己所不喜欢的人。人的爱也是有限度的,容易改变,但神的爱没有限度、永不改变。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人即便可以爱朋友到了为朋友舍命的地步,却绝没有人肯为仇敌舍命的。人可以爱好人,却没有听说哪个人专爱坏蛋,甚至愿意为坏蛋舍命。然而,“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三、称义之恩的总结(5:9-11)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
这称义之恩为我们罪人成就了什么呢?此处经文总结了三个方面:
1、消极的称义
消极方面的称义有两件事:第一,罪得赦免;第二,免去上帝忿怒的审判。
“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藉着他免去上帝的忿怒”。“忿怒”是指上帝忿怒的审判而言。这里“忿怒”不仅指上帝既有的忿怒(罗1:18),也指上帝将来的忿怒的审判(帖前1:10)。人靠血称义和免去上帝的忿怒,这两件事情是分不开的。也许人想到罪,却不一定同时联系到那忿怒的审判!然而,你知道吗,当我们靠主的宝血罪得赦免的同时,也就同时使我们免去了上帝那可畏的忿怒的审判。
2、积极的称义
积极方面的称义也有两件事:第一,得与上帝和好,即罪得赦免,有成圣的地位;“你们从前与神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但如今他藉着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们与自己和好,都成了圣洁,没有瑕疵,无可责备,把你们引到自己面前。”(西1:21)
第二,因他的生得救,即得新生命,并有成圣的生活。“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这称义之恩使我们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改变,上帝不再把我们看作仇敌和该毁灭的罪人,而是亲爱的儿女,在基督里蒙悦纳。并因他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使我们靠他而过遵行上帝旨意的生活。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罗6:5-8)
3、平安喜乐的人生
因信称义的人生是一种平安的人生,充满喜乐的人生。“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和好,也就藉着他以上帝为乐。”
“与上帝和好”,在原文含有作上帝朋友,看法和行事与上帝一致,使上帝从我们得满足的意思。“以上帝为乐”,意即享受上帝,以上帝为我们的满足的意思。“平安”的根本就是与上帝和好,“我的上帝说:‘恶人必不得平安。’”(赛57:21)人因为有了与上帝和好的关系,才有了心灵的平安,无论在任何环境中,都会充满平安喜乐。这是一种充满喜乐的人生,凡事谢恩的生活:“要常常喜乐,不住地祷告,凡事谢恩”。(帖前5:16-18)“虽然无花果树不发旺,葡萄树不结果,橄榄树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粮食,圈中绝了羊,棚内也没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华欢欣,因救我的上帝喜乐。”(哈3:17-18)这是天父世界,他叫“…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上帝的人得益处”(罗8:18)。
马丁•路德说:“上帝是我们的环境。”我们藉着信,知道我们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最好,因为我们虽不知明天的道路,但我们知道谁管着明天,也知谁在一路牵领我手。一个最爱我们的人所给我们的,不可能是其它,只有最好。这是一种何等有福的人生!充满恩典的人生,充满上帝爱的人生,凡事喜乐的人生。
第四节 亚当与基督(5:12-21)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那属土的(亚当)怎样,凡属土的(在亚当里的)也就怎样;属天的(基督)怎样,凡属天的(在基督里的)也就怎样。”(林前15:48)
讲清了因信称义的真理,现在从根源上讲罪和救恩的原理。
本章12节开始讲的“罪”,和前面所讲的“罪”是不一样的。从本书的开始到第五章11节,所提到的“罪”字都是过去式动词,原意是“矢不中的”,指人在行为上够不到上帝的标准,是指人所犯的一件件众多的“罪行”。但从此处开始,所讲的“罪”是单数名词,不是说人犯了哪条具体的罪,不是指一种具体的行为,而是一种无形的、好像人格化的、住在人的里面(肢体中)奴役人、驱使人、控制人的一种权势力量,其实这是罪的根本。在第七章中,保罗称它为“肢体中犯罪的律”。
一、罪和死是怎样进入世界的(5:12-14)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1、罪和死是从哪里来的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
“一个人”即亚当,“世界”即人类和人的世界。这节经文告诉我们两件事,这两件事对于整个人类以及对于每一个个人,都是最大的事情:第一,世上的罪是从哪里来的;第二,人类的死是从哪里来的。
世界上最大的问题就是罪的问题,人类最大的灾祸就是死的问题。罪是原因,死是结果。所有败坏和问题的根源就是罪,所有败坏和问题所指向的结果就是死。
世上本来不存在罪,也不存在死亡、疾病、痛苦、灾禍、咒诅、苦难和任何不愉快的事…。那时候人与神、人与人、人与万有,关系都是在爱中和谐的,一切都是美好,没有任何的“不美好”。只因罪藉着一人入了世界,世界才变成现在的样子;被各种罪恶充满,没有公义,没有良善,因着人的贪娈,导致各种各样的污染、毁坏而趋向灭亡。
人照着神的形像被造,本来是完美的,只因亚当一人的过犯,人人都从共同的祖先接受了一份遗产,使自己与生俱来就有着罪人的地位和被罪奴役的本性。正如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约3:6)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这都说出了亚当的罪对于世人的影响。
“罪从一人入了世界”,这话本身就是说,不仅仅是亚当一人犯了罪的问题,而是“罪从一人入了世界”的问题。罪并非只是败坏亚当一人,而是从亚当起,就进入了人类的生命中,败坏了全人类,“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按亚当的地位来说,他是人类的始祖,是人类的代表,他作了罪奴,世人因此都生在罪和死的权下。
这就是说,因着亚当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罪性(罪的权势)就进到人受造肉身的生命里头,使众人都受到罪的奴役而犯罪(约8:34)。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因此死就临到了众人。人在亚当里所得的就是罪与死。
2、罪和死的影响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自从罪进入了世界,不论有没有律法,罪已经在世上了,这是客观事实。因为世界上所以有了罪,是亚当引入的,是由他的生命遗传而来的,并不是因着有了律法而造成的。人以为,罪就是行为出了问题,其实罪的根本是生命出了问题。讲亚当就是从生命上找源头、找根本,而讲律法则是从行为上找原因。
“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这并不是说,人只要没有律法,就是犯了罪也不能算他犯罪,只能算他无罪,不是这样。而是说:第一,人没有律法,对罪缺乏认识,罪若未被律法说明,人就不能知道那是罪;第二,律法是定罪的依据,在人们还没有律法的时候,对于人犯的罪,就没有法子按着律法作依据进行审判和定罪;第三,“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的原则定罪)灭亡”(罗2:12),意思不是说不灭亡,而是说另有别的定罪的原则。
因此,从亚当到摩西那段日子,人虽然没有律法,犯了罪也没有律法可破坏,不能按他明白律法而犯罪的性质而定罪,但是死仍然作了王,使人人都在它的权下。这说明人落在罪和死的权下,与有没有律法没有关系,只与他是不是属亚当的有关系。既然“罪也不算罪”,人为什么会死?因为在亚当里他们都是罪人,他们有份于亚当的生命,也就有份于亚当的罪和死。可见,使人类死于罪中的是“原罪”,而律法所审判的只是人的“本罪”。
“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罪过”的“过”即“过犯”,从字面的意思来讲,“过犯”当然是罪,但是“罪”不一定称为“过犯”。什么区别?人有律法而违反律法叫过犯,人没有律法而犯的罪,虽然是罪,但不叫过犯,因为不是违反律法。这里的“罪过”应该特指那些可以称为“过犯”的罪。
亚当所犯的罪,是违反了上帝清楚的命令,所以叫做“罪过”、“过犯”(罗5:15)。“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此处所说的不一样,应是指性质上不一样。为什么?因为从亚当到摩西这段历史时期,人没有律法,也不象亚当在伊甸园中有上帝的禁令,他们所犯的罪,和那些有律法的要求、清楚知道神的命令而违反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那么,“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指什么人呢?首先指从亚当到摩西的这段历史时期中,没有上帝的命令和律法而犯了罪的,他们的罪虽不叫过犯,却照样是犯罪,所以都死在罪中。
还有,有些人本身虽然没有犯罪的意识和行动,就如婴儿、傻子、植物人等,然而,他们却同样在死的权下。就如大卫说的:“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这表明,人死在罪的权下是因着和亚当的关系,是因着亚当里的原罪,无论是否有律法,也无论是否像亚当有意识地犯罪,结果却都是罪人,都在死的权下。
3、亚当是基督的预像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
“那以后要来之人”,是指基督而言,他是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预像”原意为“预表,表征,标本,模型”。圣经用亚当与人类的关系预表基督同人类的关系。因为在上帝眼中,人类只是两个人,这就是亚当和基督。亚当是旧人类的代表,而基督是新人类的代表。世上的众人只有两种,不是在亚当里面,就是在基督里面。
所谓“预表”,主要指相类似的方面,并非各方面都一样。从对全人类的影响这方面来说,亚当乃是基督的预表,尽管不是正面的预表。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基督一人的义行,能使众人称义;基督一人的代死,能担当普世罪人当受的刑罚。原来上帝将基督与亚当一人相比较,普世的人被定罪,是因为亚当一人的过犯:照样,众人得称义,也要因一人——末后的亚当——基督的义行。
(1)始祖的影响
伯特纳在《改革宗信仰》一书中写到:“除非人能看出头一个亚当和第二个亚当间的区别,否则便无从了解基督教的真理。”其中还写到,“阿民念派各著者写文章时,似乎他们头一个或许是最严重的错误,就是对人类始祖犯罪的悖逆在灵性上与上帝分离不加重视。有的认为事隔遥远与今人无大影响。但是若我们不坚持与上帝分离的实际性,以及其与全人类极其可怕的后果,我们将永不能了解我们的真况或说我们绝对需要一位救赎主。”
(2)“代表说”原理
“但上帝创造人为有道德的生命时,就着手了一项与造天使不同的计划,他并不是一次就造出许多的人,然后一个个考验他们;他乃是先造一个有形体的人,而从这个人身上繁衍出所有的人类。又由于他与从他而出的人类息息相关,他就理所当然地指定为全人类的代表。如果他经得起考验,他和他所有的子孙都将坚立于圣洁中,并像圣洁的天使一样,置身在永生的福乐之境。但如果他像其余天使一样堕落,那么他和他的后裔将属于永刑之下,正好像上帝说:‘此时,罪若进入世界,让它由一人而来,好让救赎也由一人提供。’”
(3)三类归算作为
“在基督教的神学之内,有三类显然有别的归算作为。第一类是亚当的罪被归给我们所有的人,即他的后裔。也就是说:这罪公平而认真地对我们从事控告,以致我们必须为罪自责,并因罪的结果受苦。此点即一般所熟知,也就是‘原罪’的教义。第二类,则以同样明确之方法,将我们的罪转嫁归给基督,以致他因我们罪的结果受苦。第三类,因基督的义被归给我们,而给了我们进入天堂的保证。当然,我们因基督已亲自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而不用再亲自担当亚当的罪;或说,我们因他的义,均沾其惠(成为有功绩、价值、不算为有罪的)。
总之,这是一项极公平的处理方法。我们怎样由亚当承受了定罪与毁灭的基因,也以同样的方式,由基督承受了救赎的成果,这是十分公平的!在上述各种情况中,所以会有该各种结果,系来自参与(介入)该事者间存在一种密切而不可分的(正式)合一关系。拒绝这三个步骤中的任何一个,就是拒绝基督教神学系统中的一个基本部分。”
二、亚当不如基督(5:15-19)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以上经文包括着至少五个方面的比较:亚当——基督,过犯——恩赐,定罪——称义,死亡——生命,律法——恩典。
1、亚当与基督的几个比较
(1)亚当是旧人类的代表,基督是新人类的代表;
(2)亚当是首先的人,基督是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
(3)亚当一人犯罪使众人都成为罪人;基督一人的义行,使众人都因他称义;
(4)亚当给人带来败坏的旧生命,基督赐人属灵的新生命;
(5)亚当有上帝的形像,基督是上帝的真像(来1:3);
(6)亚当被称为上帝的儿子(路3:38),基督是上帝的独生爱子(约3:16);
(7)亚当被授权管理世界,基督承受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太28:18-20);
(8)亚当在沉睡时,上帝从他肋旁取出肋骨造成女人;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的时候,肋旁流出血与水赎买了上帝的教会。
2、“过犯”不如“恩赐”
“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
此处“恩赐”指上帝的救恩,“一人”即亚当。首先从源头上讲,过犯是从一个人来的,这个人就是亚当。那么,恩典从哪儿来?是从上帝和基督来的。亚当虽是基督的预像,但亚当不能与神和基督相比。基督远超亚当,所以亚当的过犯对人类所造成的影响,也不能与基督救恩对人类所造成的影响相比。因此,既然亚当一人的过犯,叫全人类都受害,趋向灭亡;那么上帝借基督一人在恩典中的恩赐,必定更加丰富地临到全人类。
从源头方面,过犯来自亚当,但恩典来自上帝和基督。从数量方面,“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上帝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吗?”这说明,因着上帝的救恩,我们在基督里所要得到的,远比在亚当里所失去的要多得多。
3、“定罪”不如“称义”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赐;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
关于审判与称义:第一,定罪的审判是将一人——亚当的罪过归到众人身上,称义的恩赐却是将众人的罪过归在一个人——基督身上;第二,定罪只是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称义则是考量了众人、多次的罪行。因此归纳而言,审判不如恩赐,定罪不如称义。这是何等的能力和效果!
我们晓得,人一次犯罪远比一次悔改要容易的多。罪得着的只是亚当一个人,恩典所救出的却是无数的罪人;每一个人都从无数的罪中悔改称义,足见恩典比过犯更有能力。
4、死亡不如生命
“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17节的中文标准译本是:“实际上,一个人的过犯尚且使死亡藉着这一个人掌了权,何况那些领受丰富之恩典和称义之赏赐的人,难道不更要藉着耶稣基督一个人,在生命里掌权吗?”
亚当的过犯带给人的是死的权势:“死亡藉着这一个人(亚当)掌了权。”丰富的称义之恩给人的却是生命的权能:“藉着耶稣基督一个人,在生命里掌权。”死亡虽然在亚当里掌权,我们在基督复活的生命里却是吞灭罪恶和死亡的。“由此可见,藉着一次的过犯导致了所有人的定罪;照样,藉着一次的义行给所有的人带来永生的称义”(18节中文标准译本)。
5、悖逆不如顺命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构成)罪人”,罪人之所以称为罪人,是因为生而为罪人。有人引用罗马书三章二十三节说“世人都犯了罪”,这说明人都是罪人;是的,犯罪的人就是罪人,但是,犯罪不过是他已经是一个罪人的证据、表现和结果,但那并不是原因;他不犯罪,只要他是亚当的族类,他仍然是罪人。圣经不是说,人是由于犯了罪,才是罪人;而是由于人是罪人,所以才犯罪。人生来就是罪人,怎么成的?是由于亚当的悖逆。我们成为罪人,并不是由于我们所作的,乃是因为亚当所作并所成的。
亚当的悖逆不能和基督的顺从相比。
世界上本来没有罪恶存在,只因亚当一次悖逆,罪就进入了世界,组织在众人生命中,使众人成为罪人。照样,上帝的救恩也必须要借着一人——末后的亚当——基督的“存心顺服,以致于死”(腓2:8),将上帝的义组织在他里面的众人的生命中,使之构成为“义人”:“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8,9)
亚当那一次悖逆很容易,但基督的顺从却付出极大的代价。这样亚当悖逆的结果——也就是罪和死——对人类的影响力虽然是大的,但不能和基督的顺从所给人带来的称义和得永生的恩典相比。
有人说,为什么当初上帝容许罪进入世界?我想这是因为上帝要得到更大的荣耀,使人得到更大的祝福。因为人在亚当里所失去的,远不能与在基督里所得到的相比。
假设亚当没有堕落,他不过一直过着伊甸的生活。人类也不会在他里面失去什么,然而却没有机会因基督的救赎,在基督里成为上帝的儿女,与基督同为后嗣,承受一切的荣耀盼望。就如保罗所说:“求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上帝,荣耀的父,将那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赏给你们,使你们真知道他。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并知道他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他从死里复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边,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连来世的也都超过了。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17-23)
三、律法的作用(5:20,21)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世界上只有两个人,除了亚当就是基督。所有的人除了在亚当里就是在基督里。造成世上所有问题的根源就是亚当的罪,而解决所有问题唯一的方法就是基督的恩。
那么律法是为什么而有的呢?它既不能阻止人犯罪,又不能使人得救。
律法本是外添的,是为过犯添上的。其目的和作用不是叫人靠着称义,而是叫人知罪,是叫过犯显多。就如法律所规定的规则越多越细,人违反的机会就会越多。然而,罪多不如恩典更多。罪借着律法显多,目的是为叫恩典更加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
律法叫人知罪,这个作用太关键了,是没有什么可以代替的。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12)主耶稣把罪人比作病人,把自己比作医生。律法只是病理检查,检查本身并不加重病情,也起不到治疗作用。既然对疾病没有任何作用,为什么还要检查呢?这是为着让病人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好完全配合医生的治疗。你想,人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他怎能接受救恩?人越是看见自己的罪,才越是感到需要恩典,并投靠恩典。而且恩典越是施行在罪人身上,才越是显大;越是在施行在不配的人身上,才越是显为丰盛和完全。
本章十二至二十一节告诉我们,人类在亚当里一切都丧失了,得救的道路在哪里呢?上帝借另一个人的顺从使我们可以成为义,罪显多,恩更显多。罪作王叫人死,恩作王叫人得永远的生命。人在亚当里丧失的,在基督里加倍地得回来。
我们并不能自己选择是否作亚当的后裔,落到罪恶的权势之下;但我们却可以自己选择是否接受基督的救赎,使我们脱离罪的权势而得到自由,服侍又真又活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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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