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创业大赛,创成汇第三期推荐

2019中国-海门第四届“海智杯”创业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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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简介

      江苏省海门市东临黄海,南依长江,与上海直线距离60公里,是清末状元、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的故里,是全国著名的“科技之乡”“教育之乡”“纺织之乡”“建筑之乡”“平安之乡”和“生态之城”,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20位。海门科技人才要素活跃,先后获评“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留学报国基地”“国家‘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基地”“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工作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本次大赛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能装备、智能建筑、新材料、现代家纺等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和高科技项目,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资源,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海门市委、海门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海门市委组织部、海门市人社局、海门市科技局

      协办单位:创成汇平台、OTEC海外人才网、苏州博士创新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海创智库(千人计划)科技服务中心、德国柏林亚太孵化投资股份公司、北京飞马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纳仕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联谊会

三、参赛条件

      大赛设两个行业赛,分为“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和“新材料与智能装备及其他”两组,比赛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创业人才须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 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外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 具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团队要求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5. 创业人才(团队)已落户海门(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或尚未在海门注册成立企业,且有意向在赛后一年内在海门注册落户。

      6. 每个参赛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个参赛项目。

四、赛程安排

1、报名与项目初审

      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参赛人员需提交《2019’中国·海门第四届“海智杯”创业大赛申报书》(下载页面下方报名材料),同时提供个人身份(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创业计划书、项目PPT、参赛项目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连同《申报书》合成电子文档(PDF或 word格式),于报名截止之前提交。

      大赛组委会组织项目资格审核,邀请评委专家进行技术评审,遴选出40-50个项目进入考察对接环节。

2、考察对接

      时间:2019年4月26日——5月15日

      分批组织遴选出的项目赴海门市进行实地考察、对接洽谈,大赛组委会会同第三方机构根据各区镇和各平台载体对接情况,选出30个左右项目晋级决赛。不参加考察对接的项目视为弃权。

3、决赛

      时间:2019年5月下旬

      决赛项目按“12+8”的模式进行(即12分钟PPT演示+8分钟互动问答),大赛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根据专业分组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确定获奖项目和人员。

五、扶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分组决赛,每组各半,下同),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4名,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奖金;所有获奖项目现场颁发一半奖金,其余奖金待项目落户海门并符合创业资助条件后再予兑现。

      (二)创业资助

      (1)一年内落户海门市创业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选手,符合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条件的,分别按人才实际货币出资额的60%、40%、30%和20%给予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和60万元创业资助;不符合省“双创”人才申报条件,但人才投入企业的实际货币出资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的,按人才实际出资额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创业资助。

      (2)项目资助分两次拨付。人才企业在海门注册出资、团队人员入驻、企业实质运行的(财务支出一般不少于30万元,并有不少于3名非股东社保员工),3个月内先行拨付一半;一年后企业正常运行的,经评估后再行拨付另一半。

      (三)政策扶持

      (1)免费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支持。

      (2)3年内给予最高1000万元50%的贷款贴息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税收优惠。

      (3)给予最高6000元/月的岗位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4)符合《关于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委发〔2018〕13号)引才条件的,企业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部分由财政给予引才企业全额补贴。

获奖选手落户的,直接纳入海门市“东洲英才”管理,可不再参加“东洲英才”引进计划的评审。

      (四)旅费补贴

参加大赛决赛的选手将给予参赛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欧美澳3000元/人(团队),海外其它地区2000元/人(团队)(需提供2019年5月1日后回国机票和登机牌)。已在国内的海外人才和国内参赛选手旅费补助1000元/人(团队)。

六、注意事项

      1. 大赛报名项目材料保密,不对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 参赛人员不得违反大赛规定,提交项目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不法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或追回奖金。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3.  本公告涉及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合作:李顾问(+V:aikun6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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