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关于辱母杀人案法律的判决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是充满着极大的气愤和失望的情绪的。那个时候法院还没有判决杀人者为无期徒刑。但是当我看到警方的说辞的时候,我真的有说不出的愤怒。什么叫做没有作案的紧迫性?什么又叫作没有作案工具,所以杀人者不能算作正当防卫。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假如你妈被人强奸还是当着你的面,你又会做出些什么。我想,就追债公司那些人所做的事对人的侮辱恐怕比之强奸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时的我看到这条新闻和警方的说辞的时候,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很可怕的念头,而且更加的可怕的是有更多的人跟我有一样的想法,那就是“当地的追债公司有后台,简单来说,就是警匪勾结,蛇鼠一窝”。也许我们只是妄自揣测,可是每个人都不得不思考为什么我们会产生这样的第一反应。原因也许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许我们就是真实的经历者,只是没有产生如此严重的后果,也没有如此大的影响而已罢了。我想这大概就是我们国家某些公职部门给大多数无权无势的民众所留下的深刻而又唯一的印象吧。

  我不知道私自放高利贷是不是合法的,至少在读大学的这些年,没有那本书上说过一个私人可以放高利贷,更是可以通过非法途径追债。我不知道当地的警方为什么没有及时的妥善处理此事。我更加想不通的是,这件事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警方已经知道有人私自发放高利贷,而没有将这件事合理处置,是的,就我们外界看来,警方不仅知道,而且还曾多次调节,但是我们所看到的是,警方所谓的调节更有一种包庇甚至是变相给追债人助威的嫌疑在里面,这些确实让广大的人民感到心寒甚至就会直接产生有内幕的念头。至少警方没有将这件事合理处置才导致了惨案的发生,而且一个地方有私自放高利贷的人或者单位,难道警方没有失查之罪,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到现在也没有站出来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过了几天之后,杀人者判决的案子已经完结,杀人者被判处无期徒刑。我突然间有些心寒,我想心寒的人可能不止我一个。就像是人民日报说的那样,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仅仅是纸上的字,那便也就没有多少意义了。况且这些字在不同嘴里有不同的意思,尤其是某些人有所谓的后台之后就更是难以说的清楚。当然你自然可以说:“法不容情”。是的,这句话完全没错,但是法律是为了规范一个国家的,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如果法律不得人心,这样的法律又有什么作用了。我无法想象这个国家的法律到底是一种怎么样不近人情甚至可以说违背道义哎。

 我不知道该不该质疑国家的法律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但是至少在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我们国家的法律并不完善。也许是法律条文的不完善,也许是司法的不完善,也许是执法出了问题,但是最终的结果都是我们身处的国家还有太多的不公平。当然,人生下来就是不公平的,但是每个人都有追求公平的权利,尤其是身处在一个法制国家。我不想再深入的去探讨某些问题,但是就简单的来讲,不论是当地的警方也好,还是法院也罢,至少要给我们人民大众一个合理的交代,也给受害人和杀人者一个合理的交代。我想这不仅仅只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案,这影响到了法律的公信力和我们国家公职部门的公信力。

  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创伤,尤其是像我们这样十四亿人的大国。这些创伤可能也会让国家或者国家的某个方面看起来没有很光彩,但是我们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何谈进步,何谈去完善。如果每当有事情发生,国家的公职部门都只是推脱责任而不做反思的话,甚至是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把这些事情掩埋起来,企图达到蒙蔽世人从而推脱责任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执政基础只会变得越来越弱,是的,越来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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