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查处三起烟花爆竹案件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 “两会”、“两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普安县公安局主动联合安监、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取得了实效。

        1月24日,该局治安大队、楼下派出所与县安监局邓昌荣副局长一行,对楼下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点有无经营证件、消防设施及烟花爆竹存放点是否规范等情况。检查中接匿名举报,楼下镇堵嘎村王某某和杨某两家铺面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获此信息后,检查组立即进行核查并查证属实,当场扣押烟花爆竹110件,散装鞭炮46盘,大小雷王108盒,满地珍珠500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同日该局龙吟派出所联合安监部门、综治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此次主要排查烟花爆竹销售点运输、储存、经营、消防等安全隐患。在工作中,发现该镇城阳村河阳组陆某某家非法储存烟花92件,爆竹15件。目前普安县公安局已依法作出了对陆某某的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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