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元店,“流氓燕”为四个人提供了免费的性服务。其中一个老人五十多岁,听说不要钱,他问为什么?“流氓燕”说:我是北京派来的。这个社会有许多的不平等……性,居然也不平等。
“在中国许多隐蔽而又随处可见的角落里,性交易以一种不可思议的低成本在规模运作。严厉的刑罚和运动式打击,并没有让“十元店”消失,疾病、暴力犯罪等问题,在阴暗的角落里滋长……”
地下室里黑魆魆的,没有窗户,更像个潮湿的洞穴。唯一的光源是床头的电灯泡,拖着长长的电线吊在头顶。
吴献芳用一个揉皱的红色塑料袋裹住灯泡,粗糙的光线于是变成一片红色柔光。据说这种光线下的女人皮肤最好,看上去没有皱纹。
吴献芳48岁了,体型发胖,背面看直发乌黑,没人看得出是白头发染的。单人席梦思床占去了房间一半面积。她整天在床上躺着或坐着,等客人来。
这栋旧时骑楼改造的小旅社里,住着三四十个吴献芳的“姐妹”,年龄最大的有62岁了。年过四旬的农村母亲,构成了这群性工作者的主体。
当地人把这样的地方称作“十元店”。客人往往是本地老头子,或者中年的外地农民工。
每次的交易价10元到30元不等,微薄收入之下,这些贫困性工作者同样面临被处罚、疾病、暴力、歧视的风险。
“有病没病看得出来的”
吴献芳所在的县城,人口逾百万,涉及性服务的洗浴城有三四家,休闲按摩房四五十家,旅社15家左右。
有业界人士把性工作者归为四档:最贵的如夜总会“天上人间”;宾馆和洗浴中心的“叮当公主”次之;第三是按摩店、休闲店和发廊,收费过百;第四如站街女,约六十元。而十元店,几乎是低到尘埃里,属于性产业中的“大排档”。
吴献芳所在的旅社入口在一条细长的巷子里,背朝繁华的商业街。一进门就见不到光了,有一股柴禾熏过的气味。楼共三层,每层9个单间,每间房比乒乓台稍微大些,木板隔开,透风的地方,靠玻璃加色情海报遮挡。
毋须身份证,也毋须押金,只用15元,女人开一个房间即可营业。有姿色的,再赶上好运气,一天能流水线似的接十几个客人,每月挣两千来块不是问题。也有一整天开不了张的。总体看来这里生意不错,老板把地下室也利用起来,楼顶也搭了简易的房子。
姐妹们达成的共识是:来的客都是一群长期压抑的人,外出务工的,没老婆的,憋久了才来,平均5分钟完事。
2012年4月14日,中午,一个白背心的老头子摸着阁楼的扶手上楼了,背后还破了两个小洞,头顶是“地中海”,背过手慢慢踱着步子,看到门开着的,就一间一间屋子来回打量,他似乎相中了一个躺在床上吹风扇的大妈,开始讨价还价,“多少钱?”“没病吧?”
忽然老板一嗓子,“打水了!”
正在犯困的姐妹拎着大号塑料桶集体“出洞”了,楼道里吵吵嚷嚷。这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这里每层楼只有一个厕所,热水也是限时供应。每天两次:上午八九点,下午两点。
开放完毕后,老板把水龙头锁上。
四处都黏糊黏糊的,墙,地下,床上。
吴献芳打好水回到房间,用一层硬塑料纸封在桶口,这样可以温吞吞地用大半天。好些姐妹不怎么收拾,头发乱糟糟的,吴献芳算爱干净的了,屋子里有条有理,她舍不得花钱买洗液,清洁工作也就指望这桶水兑点盐巴——盐装在一个可口可乐冰露的空瓶子里,放在房间里潮湿的墙角,旁边还有一个装药酒的娃哈哈饮料瓶,她一胃痛就拎起来喝两口。
一个黑坛子装米,说是“怕被老鼠咬”。她在地下室里自己煮饭,烧的是老板从隔壁垃圾场捡来的木头块,空气不流通,一生火就咳得不行。
为了保证客源,这里的女人大多数不使用安全套——何况这玩意还可能成为卖淫嫖娼的证据。吴献芳有时用,有时不用,用她的话说,“有病没病看得出来的”,她这套朴素的检测标准是:外表干净的应该没病,衣服破的旧的一定要防范。
吴献芳从来没有做过妇科检查。妇检的价格三十块,那是她冒三次被抓的风险,接三个客人才能挣到的。身体异样的时候,她坐车到乡下打一种叫消炎针的吊瓶,二十多块钱,说是青霉素,消肿以后立即开工。
“天塌了,也要把孩子带大”
五六年过去,吴献芳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很勤快,“营业时间”从早上8点持续到晚上9点半,除了逢事回家,全年无休。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疲沓了,干这档子事,“跟下地种田一样”。
做这行之前,苦活累活吴献芳没少干。她出生在贵州一个偏远山坳里,方圆只有9户人家。女娃子没书读,她至今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后来,她结婚生子,老公又赌又嫖还打人,她被男人伤透了,拖着两个儿子走了——没离婚,反正结婚证也没领过。
在异地他乡,她喂过猪,进过编织袋厂,还上工地,把石灰浆从一楼扛到四楼,每个月挣百来块,怎么都喂不饱两个儿子的口。难捱的时候她想过:实在活不下去就投江,带儿子一起死。
就这么扛到了三十来岁。有一天,一个女性老乡来找吴献芳,神神秘秘地对她说:“跟我走,保你挣大钱。”
于是,吴献芳被带到广西这个风尘仆仆的小县城里。直到被扔进小旅社,她才明白是干这个来了。
开始吴献芳说什么也不肯,也不跟人说话,闷房间里呆了一个星期。找不到工作,又心疼住宿费和车费。这时来了一个乡镇干部,肯为她出60块的“高价”,天天来,单守着她。第三天,吴献芳从了。
认为自己“走投无路”,几乎是这一群女人共同的烙印:
209房的“桂圆”不怎么抬眼,也不肯和陌生人多说话。有人说她老公死了,也有人说她老公又赌又嫖。女儿跟着她住县城,念小学四年级,从小就自己做家务。女儿越乖,桂圆越觉得自己对不起她;
王菊花有三个小孩,她老公是游医,医死了人要坐十年牢,老公在监狱里叮嘱:“天塌了,也要把孩子带大”;
袁丽蓉快六十了,生意也寡淡,总是哭丧着脸。她老公跟别人好上了,不离婚,还把她往死里打,左眼至今落着疤,有家不敢回。
这是一群来自农村的传统而贫困的女人,对她们,命运如一杆闷棍:家庭暴力、死老公、坐牢……家庭压力排山倒海而来:小孩子上学要钱,农村盖房子要钱,家里人生病住院也要钱。
没有学历、技术、年龄限制,这个几乎零门槛的“工种”接纳了她们。
吴献芳不识字,怕被偷,隔三差五,攒的钱都托老乡存到卡上,寄回家里。儿子是她最大的盼头。这些年,大儿子当了司机,倒插门嫁到了天津农村。二儿子最教人操心,有一阵天天要钱,后来才知道他“滚传销头去了”。
她白天照常上班,得空就在电话里对着二儿子哭,愁得整夜睡不着觉,总有个烂盆子在脑袋里敲,时间一长就拼命掉头发,直到秃头。为了不吓到客人,她又花了80多块钱买药吃。不曾想,吃了药长出来的全是白头发,从那之后,她开始把头发染得乌黑。
“接150个客人,才能还清罚款”
姐妹们里流行找个有钱人,所谓有钱,就是那些每个月肯为自己花上几百块的老头子。事实上,除去吃饭和房租,十元店的性工作者一个月也挣不来几百块。房租也涨了,每间13块、15块。
即便一天24小时都用上,也总会有一种无时不在的风险,让她们转眼间一无所有——扫黄。
常规检查时还好,听说老板在公安局里有人,有事就会通个气。山雨欲来时,老板总能及时叫姐妹们躲起来,关灯闭门暂停营业,等警察撤退后再开张。
“最怕有坏人‘点水’。”吴献芳说。所谓点水,就是别人设套搜集了证据,赶紧打电话点对点举报,警察一来人赃并获,跑也跑不掉。得罪客人、生意太好,这些都可能惹来麻烦。
带进局子里,第一次拘留15天,第二次劳教一年并通报家人,要么就罚款3000元。3000元,这对十元店的性工作者意味着——她必须接150个客人,才能还清罚款。
兔年年底的一天,一个三十多岁的“姐妹”就出事了。本来她买了当天下午六点回家的火车票,下午洗完头准备回家,突然来了个客人,她想着顺便接一个,结果中招了。三天后她出来了,据说罚了3000元,她收拾东西回老家,没再露过面。
几乎每个人都出过事。对这些不富裕的性工作者们来说,罚款远比拘留要可怕。
有人咬破手指往内裤上抹,有人索性把命都豁出去了,撞墙要寻死。有时能奏效——一次,王菊花被捉拿在场,瞅准空一脚踩在三楼栏杆上,警察放了她一马。她特别害怕读大学的儿子知道这些事。她总是对他说:妈妈在糖果厂打工,好多糖果,吃啊吃啊就长肥了。
吴献芳也被抓过两回,她性子讷胆子小,赶紧交钱赎身,头一回600块,第二次3000元,“怕儿子打不通电话,要担心”,就当是两个月的活都白干了。她曾想不干了,灰头土脸回家了。
谁也说不准,在某个缺钱的时刻,轮回又开始了。2011年,吴献芳又有了新的焦虑:大儿子家没钱盖房子,总归怕亲家瞧不起;二儿子脱离传销,当了司机,但眼瞅着21岁了,没钱找不上媳妇可咋办?她想着想着,又决定回来开工。
这时竞争愈发激烈了,要会勾肩搭背,嘴巴甜点也是本事。吴献芳说自己太本分,年纪大了,也不会说话,就搬到矿井一样的地下室去了。
时运更不济的是,她跟一位老乡起了口角,别人心一横,捡块砖砸断了她右手中指。医药费花了3000块。老板再三沟通,老乡一分钱也不肯赔。吴献芳陷入又一个纠结:算了吧,又是两个月白干了;报复吧,打官司还得花钱,如果警察反倒把自己抓了怎么办?
2012年4月,这些天农忙插秧,来的人也少了。袁丽蓉在为她即将结婚的儿子绣十字绣,王菊花找到新的靠山,《爱情买卖》的手机铃声总响起来,催她晚上出去喝茶,一些姐妹在天井里晒太阳。
吴献芳在地下室里干巴巴地等着生意。虽然搬了砖头把下水道堵住,恶臭还是涌上来。门口时不时有老头子经过,探头来看看货色。
尽管右手永远地残废了,尽管说不清哪天就会被抓走,这时候,吴献芳脸上挂满了笑,对南方周末记者说,8月份媳妇家的母猪要下崽,她就要回去喂猪,再不回来了。
她们大都过了花样年华,步入中年,最年长的已是62岁;她们从穷乡僻壤到广西XX,在旅馆提供廉价的性服务,为的是生存养家。
每天,从城里和四周农村赶来的客人络绎不绝,如过江之鲫,在她们提供服务的旅馆中穿梭,挑选合适的泄欲对象;每次交易只需10元人民币。
XX的10元性店比比皆是、触目惊心,不但是中国三线城市的真实写照,更见证社会底层性工作者们的血泪。图为10元性店昏暗的楼道上,一名等客的性工作者跟客人打招呼。她们每交易一次只收10元钱。
这是一栋四层高民居,位于县城中心主街后巷,门前挂某某旅店招牌,进去有如文学作品所写旧时烟花后巷的再版。各种穿扮的中年女子在楼梯间或走廊依栏而站,故作风情打量着每位客人,虽浓妆艳抹,却难掩岁月已逝,用强挤的笑容和媚眼,向打量她们的客人发出邀请讯息,如被看中,则牵手入房,否则再将目光扫向下一位。
这里的小姐主要来自贵州、湖南等穷乡僻壤,年龄多已四、五十岁,都因家庭原因,“没文化又穷得没办法”才做这个。选择到XX,因这里偏僻,交通不便,同乡熟人少,可最大限度“保留隐私”。
她们有人携家带小,在城里其他地方租房住,白天到小旅馆租房接客,晚上回“自己家”。旅馆房日租15元,小姐们每天至少要做5至10单生意,才可能维持自己一天的生活费。图为两名男子在楼上寻找“猎物”。天井中间挂着小姐们的衣物。
楼下门房,或站或坐着十多名男人,多是四、五十岁农民,补衣破裳,甚至赤膞上身,发出汗臭;他们在等待先进者完事出来,以便他们有更多挑选。
入去的男人楼上楼下乱窜,见“合眼缘”的女子则趋前细声问:“十元做不做?”等待对方点头或摇头。入房成交也很快,前后五至十分钟,房门一开,男人边系腰带边匆匆离去。图为这名赤裸上身、满是汗味的客人,正逐房物色交易对象。
凡进店者一律收一元门票,这是店方新规。老板称因不少人进去后不交易,只是“过眼瘾”,有人更不老实,在狭窄梯间过道与小姐擦身而过时借故揩油,毛手毛脚,然后心满意足离去。老板此策被指“无良”,但竟日收入逾百元。图为性工作者站在房门前等客
四层旅店,每层八、九间房,每房约五、六十尺,仅容一张单人床、一小方桌;室内散发霉味,地上墙身残留一块块干涸斑迹。室内无洗手间,全靠小姐用桶或脸盆接水入房,作事前事后清洁之用。
她们的服务时间与其他夜场不同,白天经营、夜晚收工,因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男人及四周农村来的农民,“这些人晚上是要回家的”。图为供交易的房无洗手间,设备简单,日租15元。
“在我们XX,这样的10元店至少有30多家,每家有三几十间房,最旺时全城有成千小姐。”在记者许诺“不出镜、不公开身份”后,该“10元店”老板接受采访,坦承他开店已20多年,早年生意好时经营三栋旅馆,手下小姐好几百。
“这两年差了好多,一来发廊等高级一点儿的店收费下降,抢夺了一部分客源,二来公安越来越难养,动不动就拉人罚钱,不好做。”他透露现在他的旅店小姐入住率约六七成,即30多位小姐。图为房内墙上处处斑迹,墙角杂物乱堆。
“其实,我们这种店对政府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老板称,XX这十几年很少有强奸案,同10元店大量存在不无关系。“我的店同发廊、酒店的性服务不同,服务对象是本地穷人,打工仔、农民等,十元二十元解决需要。”
见多识广的店老板叹气道:“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去问我店中小姐,她们若有一点点本事,怎么会做这行呢?再看我那些客人,都是穷人,有的几十岁娶不到老婆,没有10元店,你叫他们去哪儿解决?”图为楼下有长椅让客人等候。
“要不是我老公手残废,当年我是不会出来的。”在XX10元性店做了22年的阿珍对自己的经历并不讳言。
现年62岁的她,来自湖北一个穷山村,婚后老公右臂伤残失去劳动力,加上三个孩子嗷嗷待哺,她实在无法承担,于是跟朋友南下打工。
“刚来时说是到餐厅打工,每月1000元,但到博白做了两个月就没了。”讲起往事她唉声叹气:“找不到工作,XX又没亲戚朋友,在街上流浪好多天,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有一天我饿昏了。”
她醒来后才知道,是10元店的老板收留了她,给她饭吃,“人家没强迫我,是我没办法,自己愿意做的。”这一做就是22年。头一年阿珍给家里寄回几千块钱,家人大喜,孩子给她写信问“妈妈你好吗”,她躲在房中,抱着信哭得死去活来。
每年一次回家,她都不敢跟老公和孩子们说实话,只称在酒店打工,“好在这里比较偏僻,没有同乡,也没有熟人,家里不会知道。”“
当年生意好时,一次收30元,后来越做越少,20元、10元,有时客人只给5元。现在挣钱真的好难。
阿珍将生意难做归于外在原因,但旅店老板私下对记者表示,阿珍要面子,不愿承认自己已年过花甲,年老色衰,客人日少,“次次都用(润滑)油,客人不喜欢,我又不好讲。”
问阿珍是否打算“收手”回家,她长叹一声说:“回去又是一分钱没有,老公是个废人,儿子女儿顾自己都不够,回去就是等死,不如在这里,能挣一块是一块。只可惜,我现在经常腿肿腰痛,要不然,我还可以做多点。”图为62岁的阿珍在10元性店做22年。
10元店的性工作者,多是没有文化的中年女子,地位低下,但记者采访当日,听闻楼上隐约有歌声,歌词唱道:“叹的是,人生难得一知己,我愿做长风绕战旗……”歌声如游丝,在昏暗楼道间回响。
那是1980年代的一首流行歌,电影《知音》主题曲。电影讲述民国初年反清志士蔡锷与风尘女子小凤仙的爱情故事。10元青楼竟有如此女子?
记者寻声登楼,惊奇该女不但能歌,还能作画,笔下现鸳鸯戏水、莲花并蒂及彩蝶纷飞。
40多岁的阿香来自云南山村,她自小失去父母,靠祖父祖母带大,没上过学,18岁嫁人后,以为寻到归宿,不料老公又嫖又赌,还动不动就打她,她一气之下抛夫弃女,出外打工,在XX落脚,一做五、六年,每年只给女儿寄钱,自己很少回去。
问她为何不跟老公离婚,她应道:“离不离就那样子了,反正那死鬼(老公)有等于没有。”店老板私下夸耀称,阿香是“镇店之宝”,说她的生意最好,客人多到“自己不想做”,多数客会付20元甚至30元给她。或许,这也与阿香的“文化潜质”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