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直通车问5

昨天我们讨论了无人驾驶汽车的这个问题,事情起因就是由于李彦宏,坐着一辆无人驾驶汽车去参加智能大会引发关于无人驾驶汽车的合法性的争议。我说了今天总结一下自己的看法。

我看了群里发的关于这方面的链接。大家提出了很多法律方面的质疑,非常详细,非常认真,具体细节我就不过多重复了,总之就是说它因为违反了这些先行法规,因此不违法。我今天刚刚看完了《洞穴奇案》这本书,借用里面的一个观点。福斯特法官说,探究立法精神,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反法律本身,这是最古老的法律智慧谚语之一。任何实定法的规定,不论是包含在法令里还是在司法先例中,应该根据它显而易见的目的来合理解释。

以此为出发点我们再来看我们现行的这些道路交通法规。无论是,不让你闯红灯,不让你酒驾,不让你告诉通过学校门口等等,它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驾驶员和周边行人车辆的安全。这就是这些法律法规想要保护的东西,那么我们再来看看无人驾驶汽车合不合法就看它的出现是有助于保护这些东西还是会破坏它们。

我们现在先不谈无人驾驶汽车在技术层面是否已经具备能够完全取代人类驾驶员的力量,毕竟我们没有参与它的研发和制造,这方面不懂的还很多,所以就不妄下结论(反正李彦宏说的是,百度企业所制造的无人汽车在技术层面上没问题,信不信对你们)。那我们现在先假设在人工智能控制下的无人汽车在技术层面上已经拥有了和人类驾驶汽车相同的水平,然后进行一下安全性的比较。毕竟,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就要保障人的安全,谁更能保障人的安全,谁就更符合它的心意。

说到这,结果就不言而喻了。这样对比的话,本质上讲就是各行各业都会出现的,机器人与人竞争的案例了,很明显人类会很吃亏的。比如至少跟人比,无人驾驶汽车它不会有路怒症,遇到堵车就狂按喇叭。有句话说好,十次车祸九次快,这还不包括喝酒出车祸情况。我们现在的出现的交通事故中,受驾驶员的主观因素影响的比重极大。也许你们会说,加强教育,严格培训等等来解决这些问题。有些问题也许可以吧,那我再举一个无法用教育和培训来解决的问题。在人们的常识中,人们认为,如果汽车的安全系数增加,道路宽敞干净,路面平整,人们就会在该路段上减少出车祸的概率。其实,这是一个经典悖论,这样做并不会减少发生事故的概率。为什么啊?因为人们心中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自我风险衡量标准。这个很好理解,如果你现在行驶在一个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面,没有安全带,车的性能又不好,你这时你肯定会保持注意力,注意旁边的车辆和周围的路面情况,而且也不敢开太快。你意识到周围的危险,会努力控制好方向,把风险降到最低。反之,如果你行驶在一条平整的马路上,车的安全系数高,周围人又少,反会增加车祸发生的频率。因为这时你容易放松精神,提高车速。所以说,车辆安全系数的提升和发生事故的概率,不是成反比例关系,而是成一个函数关系,总是要维持某个动态的平衡点。这就是一个根本没法解决问题,如果用无人驾驶汽车的话则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方方面面上讲,无人机驾驶汽车都要比人类驾驶汽车更安全,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就一些细节而言,无人驾驶汽车更具备人类所不能具有的严谨性。其实无人驾驶汽车在本质和数字机床,自动化生产流程线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一个机器,给他输入程序,按照你输入的程序执行命令,只要你输入程序没问题,那它就不会出错。所以,如果把我们的一些道路交通法规输入进去,只要技术上能实现,那它就不存在犯法的可能性。如果这么说,会不会有一天只有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才是合法的,而人类驾驶汽车上路反而成了非法的行为。我认为完全有可能,《铁甲钢拳》里面描述的世界就是,在未来,人类拳击比赛已经被视为非法的行为,而有人操控的机器人拳击比赛才是合法而受欢迎的。

那说这么多,是不是只要技术上能达到上述要求,无人驾驶汽车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合法上路的,我认为不是,因为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去解决。老一套的阿西莫夫三大定律就不提了,大家都知道,除此之外我再提点新的。

先说个最简单的问题,就是关于汽车的控制权。比方说现在我是一个罪犯,我抢了银行,然后我坐上无人驾驶汽车,我让我这个无人驾驶汽车为我选择了一条最优的逃跑路线,很快就逃脱警方的追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不可以通过某种技术手段控制我所坐的车,然后让我没有办法逃跑。如果可以的话,那么下个问题就来了。在以前,我们自己开车,无论技术好坏,毕竟自己开车大体上生死还是在我们掌控中。但是如果说上述行为可以的话,那我的车是否还在我的控制中?我的生命权是否掌握在其他人手里?这就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不过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难,国家已经给出过答案了。比方说,我们的身份证丢了,是不可以去派出所要求注销身份证上的信息,防止他人使用。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这种技术,而是如果使用这种远程操控并修改公民身份证信息的技术被允许使用,那公民的隐私权就没有办法保证。我觉得这同时也可以用到这个问题上面)。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紧急避险方面。比如说,你问一个人类司机,前面左边有条狗,右边有一个人,必须向左或向右转个弯,你是撞人还是撞狗?当然他肯定会选择撞狗。但是无人驾驶汽车它能够区分人和狗的区别吗?它能在紧急避险的时候最大限度的保障人类的生命安全吗?这点很值得质疑。如果说站在科学角度来进行设计,它能够区分面前物体的体积,那肯定要设计成去撞体积小质量轻的那个,因为这样产生的动能小,造成的伤害也少。那么,面前是一个成年人和一条狗,它肯定会选择撞狗。但如果是一个小孩和一个大狗呢?那照这样讲肯定是去撞小孩了,毕竟如果它不能区分生命和非生命,人类何动物的话,那设计师只能这样设计。怎样让冲撞的力度最小?

第三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自私的基因》里面提到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只有当群体中的一个个体,都为自己的私利而奋斗时,这个种群才有可能长期生存下去。我很认可这个观点,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好的社会制度就是照这样设计的,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私利而奋斗,从而促进了大环境的和谐发展。这就是一个很完美的系统。而无人驾驶汽车的出现就对这个系统产生了冲击(具体案例我还在查资料,就先不写了,回头再发)....这才最严重的一点。

基于以上几点,我对此持保守态度,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了的话,我选择不能支持无人驾驶汽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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