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不要和自己的丈母娘打麻将,不要和想法太多的女人上床,不要和自己关系好的朋友一起共事。”
尤其是最后一句,实在是发人深省。
为什么不要和自己关系最好的朋友一起共事呢?其原因也是很简单,就像是中国相声团体“德云社”的社歌《大实话》里面唱的那句一样:“说,兄弟亲,兄弟也不算亲,兄弟翻脸狠上加三分。”
就好比说前一阵子上了热搜的邓紫棋与蜂鸟解约的事件。
有人会很好奇,之前不是传邓紫棋与经纪公司的关系十分要好吗?为什么会出现解约事件?
因为在有些时候,交情在足够的利益面前真的是十分脆弱,就像老话说的那样:“所谓的忠诚只不过是背叛的筹码还不足够。”
只要有充足的利益诱惑,人与人之间的交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邓紫棋原名邓诗颖,近日她与蜂鸟音乐公司解约,公司已将“邓紫棋”以及名下歌曲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有效期至2025年。
也就是说,邓紫棋在2025年之前,已经不能在以这个被人们所熟知的名字参与任何商业形式的商业演出,曾经自己呕心沥血所创作的作品也只不过是为蜂鸟做了嫁衣,乐坛十一载的付出与努力,一夜之间皆付之一炬。
蜂鸟注册“邓紫棋”商标的时间是在2015年,有效期10年,那个时候邓紫棋也是刚刚出道不久,与蜂鸟签下的合约也是截止2022年到期,对于截止2025年都拥有“邓紫棋”商标版权的蜂鸟而言,邓紫棋想要继续使用这个艺名,只能选择继续与蜂鸟续约,现在想想也是细思恐极,蜂鸟真是下了好大的一步棋,但是也不得不让人佩服邓紫棋经纪人—张丹的识人眼光。
话说回来,蜂鸟这一招做的有点太绝了,曾经德云社将弟子逐出师门,最多也是在相声界之内收回一个字而已,从此大路朝天,生死各安天命;蜂鸟倒是好,直接从根部解决问题,将邓紫棋曾经的一切功劳与成绩揽到自己身上,然后让邓紫棋“净身出户”。
这一点让我不由得想起三国中郭嘉临死前对曹操说,司马懿此人日后定要委以重用,如若不能便杀之,切不可落入他人之手。
简言之:有能力的人定要为我所用,我得不到,那我就去毁掉。
在这样的命运面前,曾经以《泡沫》出道的邓紫棋,最终是否也有可能像“泡沫”一样结束?
邓紫棋本是一家音乐公司—蜂鸟旗下的音乐艺人,并与经纪人张丹合作长达十一年之久,之前彼此之间的关系也都十分要好。
邓紫棋为了蜂鸟和张丹这十一年里跑前跑后,作为公司唯一的音乐艺人,她为公司带来的名气和利益是大家可想而知的。
与此同时张丹作为邓紫棋的伯乐,在很多场合也都十分的袒护邓紫棋,曾经为了邓紫棋,张丹发长文炮轰香港TVB电视台,在某次记者招待会上,记者问了一些关于邓紫棋的敏感问题,张丹直接回答:“如果这个记者会,大家觉得这个形式有问题的话,我可以取消这一部分。”
然而,这样要好的两个人,最终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这份田地呢?
我不是所谓的内部知情人士,我不敢大胆的猜测,但是如果我是邓紫棋,在蜂鸟受到了如下这般的待遇,我也一样会解约。
首先,在2018年11月初,邓紫棋作为本次中国唯一受邀参加NASA颁奖典礼的嘉宾,公司对此事几乎是零宣传,而且随行的只有一个造型师。
其次,邓紫棋在11月中旬,入选BBC百大女性第34位的时候,公司对此也仅仅是转发了她的一条微博罢了。
最后,在需要邓紫棋赚钱的时候,蜂鸟却从来没有含糊过,作为经纪人的张丹对于一些找上邓紫棋的商演或者代言几乎是来者不拒,其中包括房地产楼盘开市、大型商场开业,甚至还有为微商做代言。
或许曾经二人的关系亲如兄妹,但是后来邓紫棋几乎完全沦为了一颗摇钱树,蜂鸟也在尽可能的压榨邓紫棋的剩余价值,只要给钱不犯法,做什么都行;而邓紫棋也就向她自己说的那样,全公司就自己这么一个艺人,她甚至没有时间去生病。
虽说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力与金钱的等价交易,但是这世间一切人际关系的维持都难离开“人情”二字,伯乐于茫茫人海之中寻到一匹良驹,这是一件互利双赢的事情,但是如果伯乐只是将良驹作为盈利的工具,而在很多地方都不去顾及她的感受,如果换做是我,我想我是待不下去的。
或许是曾经的关系越好,伤起人来就越疼,对于这些“除了爸爸之外最信任的男人们”邓紫棋今后该以何种心态去面对?在遇到艺名与歌曲版权被注册的情况下,事业又该如何发展?这一切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希望邓紫棋在离开蜂鸟之后,可以顶住压力,东山再起,因为杀不死你的,只会使你变得更加强大;有实力的人从不害怕身处逆境。
再次也劝诫其他的从业者或是求职者:
创业工作我们应该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但是却不能只做被别人当枪使唤的傻小子。
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前提,你愿意为之去追随的老板真的是懂你,在乎你,赏识你的知己,而不是一个只会压榨你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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