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在“学写作”这件事上,参加了杨小米的“30天基础写作班”,花了499元;之后,又报名了很喜欢的苏小旗等八位自媒体作家的培训班,花了99元;10月26日又情不自禁的花了365元,参加了日更女神无戒的“365天挑战训练营”,没错,于一个败家娘们而言,喜欢的东西,就是要尽所能的得到。
那么,我有这么喜欢写作吗?居然一个月内花了我将近五分之一的工资去做这件事,这个数目,是儿子觊觎已久的一块电话手表的钱,其实,我没觉得自己多么喜欢写作。
每次用文字表达观点时,最不喜欢字斟句酌、咬文嚼字,不喜欢区分“的、地、得”,不喜欢改写出来的文字,更不知道怎么评价一篇文章好坏。
我不如非常喜欢的自媒体人--“灵魂写手”苏小旗那样,文字就像生命一样,如同呼吸吃饭,事事皆可成文,提笔即是文章,更没有咪蒙那样,拥有犀利的观点、透彻的眼睛,用一篇篇10W+的文章征服吸引观众的心。
然而,我却十分喜欢用“写文字”的方式,表达我想表达的观点,描述我所看到的一切,以及心里感知到的所有,还有我那些天马行空的意淫,我迫切的希望,能够通过我的文字,将这些内容完整无误的表达出来,让我自己或看到这些文字的人,都能清晰明了的明白我想表达的内容,并与之产生共鸣,然后,我俩一见如故、唾沫横飞的将这些想法升华上天,亦或产生某些敌对情绪,与我脸红脖子粗的理论一番,我觉得这样的文字,才算是成功的文字。
我想,我大概是爱上了在自己的文字里“自嗨”的感觉。
于一个不善于交际的人而言,能够成功的通过“写文字”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
比如,我对某同事有想法,但碍于面子,我不好意思当面说出来,但我可以把他编进我的文字里,或是小说,或是写实,或是故事,我想让他活过三十集就活过三十集,要他在第一集就惨死,他就必须在第一集带着愤怒的眼神死去,在我的文字里,那些让我厌烦的人,都可以任由我支配。
往往事与愿违,明明对这个人讨厌透顶,一万头操尼马早就在心中将他从头到脚碾压了上千遍,可是当我的文字整篇成文后,那一万头“操尼马”就像没喂饱的野马,完全不受控制,“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憋闷感从头淋到脚,很显然,这样的“自嗨”是不成功的“自嗨”,幸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个原来让我咬牙切齿的人,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于一个心中有千万种幻想的人而言,能够丰富多样的将所看、所想、所思通过“写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更是一种特别的享受。
当然遇到阳光甚好时,我不希望我只能用“看,好大的太阳”来形容她的好与坏,在我看来,那样是在玷污大自然的美好,我希望,我文字里的太阳,在春天是落在身体上的生机,在夏天是刺激皮肤的火焰,在秋天是抚摸脸庞的温柔,在冬天是不可多得的温暖,我希望我可以用恰当得如多年夫妻的感觉一般,描写出太阳的每个光束,每个光点,让看到的人,都能如沐阳光下……
我还希望,在我的文字里,能实现我的一切想像。
比如,一个我暗恋了很久的男人,有可能我羞于表达,有可能他已经心有所属,命中注定,他不属于我。
那么,我可以用“写文字”的方式,让他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早餐,叫醒我的,一定是他已经刷过牙的香吻和喷香的食物,他从来不会用“很忙”来代替一切可以陪我的机会,他会经常清空我所以购物平台的购物车,无论刮风下雨,他都会接我上下班,最重要的是,他接替了我“陪儿子写作业”这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然后,我就有更多时间去意淫其它帅哥......
想一想,都能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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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戒365极限挑战营,挑战第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