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栏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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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一件事,我们当地有个小区的业主,为了停车方便,居然砸了围栏。

仔细问了一下,原来这个小区在建造了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房,虽然在同一个小区,两种房型之间围起栅栏,用以区别对待。商品房这边,绿化好,卫生好,停车位多,当然物业管理费用也高。

经济适用房除了面积小,停车的位置也少。有的业主找不到停车位,与物业协商不成,愤而砸毁围栏,把车停到对面来了。

乍一看,好像物业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利益,明明是同一个小区,却区别对待,这不是歧视吗!

然而,再想一想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就会有不同的答案。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从住房的建筑质量来说,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是完全一致的,但是在售价方面,经济适用房享受了众多优惠,比如免收土地出让金,开发配套费用等费用减半,小区的建设配套费不摊入住宅的成本等等,另外要求经济适用房的利润控制在3%以下,等于政府出钱补贴开发商和低收入人群。

另外,经济适用房的户型面积要小一些,体现实用为主;一般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交易时间有限制等。同时为了避免“买得起住不起”,物业管理费也要受到严格控制。

也就是说,同样的房子,低收入人群可以用接近成本的价格购买。不仅享受了房价福利,还可以以最低的成本居住。

政府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要尽可能的实现公平。但是实际的效果,看起来并没有让所有人觉得公平。对商品房购买者来说,花费的成本高,就应该享受对应的服务,结果护栏被砸毁不说,好好的停车位也被挤占,肯定不高兴;对经济适用房主来说,同住一个小区,为什么因为购买价格不同,会遭到歧视性的对待?

价格应不应该有歧视?

答案是肯定的,价格是有歧视的。

经济学中有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概念,简单来说,一个人使用不影响他人使用的是公共物品;一个人使用时别人就不能使用的就属于私人物品。停车位可不是公共物品,是私人物品,而且是有限的私人物品,数量不足的话,势必引起竞争。竞争最有效的解决手段,就是价格。

业主用暴力手段,一是显示了法律意识的淡薄,再者也没有经济学知识,要知道即使使用武力,当下找到停车位,却没有办法保证第二天继续有车位。

商品房区域的车位,不会是免费的,业主购买或者租赁,是有使用权的,被占用的车位迟早会被归还。经济适用房的业主还是要想其他办法解决停车问题。

造成这种冲突固然有个人原因,可是我要说,没有经济学的知识,就容易犯下种种的错误。

其一,对房屋进行价格管制。经济适用房的购买价格,是政府出面限制的,出发点是好的。尽管出售时间等条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二次交易的售价,不会因为当初购买的价格低而受到限制。这就对商品房购买者造成不公平。

其二,房屋不是商品,而一种是服务。经济适用房业主怒而砸墙,其实也是在砸自己的房屋。这么说是因为房屋的价格不仅取决于房屋质量,户型等,还要看地段,周边配套设施,交通情况等。业主这种不冷静的行为,等于告诉别人住在这里不安全,有随时被骚扰的可能,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房屋的价格。我想,这也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这件事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在资源上的竞争,如果决策者在决定经济适用房政策时,能够多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采取一些更加有效的手段,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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