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弗莱明发现青霉素

1928年的这一天,英国的生物学家弗莱明发现了青霉素,音译过来是盘尼西林。青霉素的发现对人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弗莱明因此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当然诺贝尔奖是三个人得的,因为弗莱明只是发现了青霉素,并没有把它实用化。

青霉素发现以后并没有马上用到临床,药要用在人身上,事关人的生命,要做各种各样的实验,所以应用一种药就要花很长的时间。1942年,两位医生第一次临床实用青霉素。当时病人病入膏肓,到最后实在没得救,医生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给病人用了青霉素,结果效果极其明显,最终治好了病人的脑膜炎。

1942年是二战期间,战争期间的所有的科技发明及其应用都比和平时期要快很多倍,不管是武器还是医药。那么多士兵在前线抛头颅洒热血,所以青霉素迅速地被美军投入使用。第一次大规模使用就在1944年诺曼底登陆,挽救了无数士兵的生命。

青霉素是一种抗生素,但是抗生素在一些国家被滥用,由此而产生了很多副作用,使细菌产生了耐药性,导致人的自身免疫力降低。

在很多发达国家,抗生素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中国政府也多次下令,禁止滥用抗生素。但中国的医药公司非常多,大家互相竞争,导致抗生素被大量生产、使用,结果导致我们中国人的身体变成了“抗生素身体”。

美国对医疗和药品的管理都非常严格。美国那么自由经济的国家、有那么多私营医院,但是大规模的医药公司,大概只有两三家,所以不会有很多很多小医药公司来竞争,你卖你的、我卖我的。

美国华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在美国发烧,医生坚决不给开药,也不给打针,只让回家多喝水。大部分时候按医生说的,回家喝水,扛一扛有些病就确实过去了,也不一定非要用抗生素。美国的医院是不许卖药的,医院只能开处方,医药分离,以便没有利益勾搭。

我曾经去找一个开药房的熟人,让他帮我弄点抗生素。我这个朋友说坚决不行,我说:“你开这么大药房,给我弄点抗生素有什么啊,在中国就算不认识人也能买到抗生素。”他说:“我告诉你美国的法律有多严格。美国法律规定:所有的药店,没有医院开的处方的话,绝对不能卖给你处方药,否则他们的执照就要被吊销。”

美国超市里就有卖非处方药的,但是处方药一定要到有执照的药店去凭处方买。美国的医药执照是非常难考的,一旦被吊销,造成的损失就太大了。由于处罚严格,所以大家都非常守法。美国要求十年之内的处方必须保存,每年备查两次,只要看到开出了违规的药就要受到严厉处罚,甚至要吊销执照。

从朋友那里我也要不到处方药,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去找了别的中国人。因为很多中国人在经历了这些事以后,就在回国的时候,带去很多抗生素。我们也知道滥用抗生素的危害性,长期吃这个东西不好,但是由于我们从小就吃了大量的抗生素,所以导致了身体不再吃更多的抗生素,就治不好病,而且因为自身的免疫力越来越差,很容易生病。

不能滥用抗生素这件事情,我觉得要提到非常重要的一个位置来讲,因为对一个民族来说,身体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今天把这个问题再次提出来,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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