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2

唐代

政府组织
  • 中央:三省六部一台
  • 地方:州、县。

宰相的权利被划分为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拟定政策,门下省复核,尚书省执行。政策从制定到执行,不是一人说的算,被分到三个部门。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省分六部,是行政部门。比起汉代九卿,名字上更专业了。

一台,御史台,负责监察,独立于相权。常驻地方为观察使,可指挥地方官员。巡查到边疆,为节度使,权利极大,可指挥军事,管理财政,任命官员,后来形成”藩镇“源于此。本意,中央派大吏到地方,剥夺地方权利,谁知大吏权利得到后,反抗中央,唐朝灭于此。

州,刺史,分上中下。
县,县令,县长,分上中下。

唐朝的州要比汉朝郡小,州,县以下官员五品以下中央分配,不再是自己可以任命了。同时,其又受观察使,节度使的指挥,地方长官地位大不如汉朝了。

考试制度

采用科举制,除了商人,工人,有犯罪记录的人都可参加。礼部考才学,吏部考干练。选拔人才有一定客观标准,不再依门第,不能说其是一大进步。但其同时抑制工商业,让人们所有才智只为公家服务,不能无限制用于私人,最终导致士阶层过于臃肿,而其他阶层相对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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