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l 变量

1、shell变量定义规则

变量可以由字母、数字、下划线组成,但不能以数字开头

在bash中,变量默认的类型是字符串类型,如果要进行数值运算,则必须指定变量类型为数值型

声明变量类型 declare [+/-] [选项] 变量名  declare -i  c 声明变量c为整型变量

变量用等号=连接值,左右两侧不能有空格

变量值中如果有空格,则需要使用单引号或双引号包含

变量值中可以使用转义字符'\'

如果要把命令执行的结果赋给变量,则使用反引号或$()

变量叠加$变量名或${变量名}

环境变量用大写,便于区分

2、unset 变量名      -------删除自定义变量

3、环境变量

环境变量与用户自定义变量的设置方法相比,只需通过export命令就可以将变量声明为环境变量

也就是说使用export声明的变量就是环境变量

用户自定义变量与环境变量的区别:

环境变量是全局变量,用户自定义变量是局部变量,用户自定义变量只在当前的shell中生效,而环境变量会在当前shell和这个shell的所有子shell中生效,如果把环境变量写入相应的配置文件,那这个环境变量就会在所有的shell中生效,那如果不把环境变量写入配置文件,当当前shell终止时,环境变量就会消失。

4、查找变量

set  可以查询自定义变量和环境变量

env 查询环境变量

5、位置变量参数

shell 变量_第1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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