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很少读刚上市的新书,经过了时间检验的经典书籍本就已经多的读不过来了,何必要在满是地雷的新书里碰运气。
《伦理学反教材》,8月份刚出版,在豆瓣里评论还不足10人,就是这样一本冒着热气的新书,我在拿到手的第一时间,就忍不住开始读起来。
原因在于,这本书所讨论的,正是困扰我许久的经典难题。
《伦理学反教材》中提出的19个道德难题之一,是“杀人有轨电车问题”。这个问题的变种很多,其中的一种基本形态是:
如果你是有轨电车的司机,发现前方铁轨上有五位工人正在施工,由于车速很快,刹车已经来不及了。这时你发现,前方轨道恰好有一条岔路,可以避免撞上那五位工人,但如果你转向的话,会撞上另一位行人。问:你该不该转向?
很显然,这个问题的困扰之处在于,从“直觉”的角度,杀死一个人比杀死五个人的罪孽要轻;但转念一想,似乎用数量来衡量人的价值是不道德的,而且我们并没有权力决定另一个无辜行人的生死。
读完《伦理学反教材》,我第一时间回想起了《奇葩说》第一季的辩题:“贾玲该不该被炸死”。记得当时在看这期号称“史上最严肃”的辩题时,对双方的观点都心存疑惑,于是借着这次看书的感悟,重新刷了一遍。
-1-
这期的辩题是“杀人有轨电车”难题的变体:
你在一艘100人的船上,船上有个按钮,如果你不按这个按钮,20分钟后船会沉,船上所有人都会死。如果你按了这个按钮,船上的人都会得救,但另一艘船会爆炸,那艘船上有贾玲。问:要不要把贾玲炸死?
与奇葩说其它期节目不同的是,这一期辩论的结果,是一边倒的。不仅体现在观众票数变化的悬殊上,更体现在高晓松屡次的插话,和蔡康永罕见的临阵叛逃上。
高晓松插话和蔡康永选择倒戈支持对方观点的理由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这期的辩论是一个向大家传递关键价值观的重要时刻。潜台词是——选择了“炸贾玲”的辩手和观众,你们的“价值观”都出了问题。
当一个辩题上升到道德谴责的高度时,这场辩论自然结束了。可是,让我们从伦理道德的角度来审慎地思考一下,炸贾玲,真的是价值观(道德)出了问题吗?
整场辩论里,范湉湉表现得最为激动。不仅言辞具有攻击性,还时常以表情和肢体语言表现对“炸贾玲”观点的不屑和鄙视。按理说,这种两难问题,不该出现一面倒的情绪,范湉湉为什么如此愤怒?
原因在于,范湉湉向来不擅长逻辑分析。在这个问题上,她模糊了问题的焦点。
一方面,她把自己的角色代入到了贾玲这个被牺牲的人身上,她觉得自己遭受了“多数人的暴政”,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被牺牲了(刘思达的陈词同样是这个角度)——“凭什么为了救你们100个人就要牺牲我?我也是爹妈生养的,凭什么我一个人的生命就没有你们100个人的生命重要?”——正是这种角色代入的方式,点燃了她的怒火。
另一方面,她又站在那个按钮者的角度,认为选择“炸贾玲”的人,是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而牺牲无辜的人。她把这个辩题替换成了:“我该不该为了救自己而牺牲无辜的人。”这同样激起了她强烈的道德意识,并转化为认定对方无耻自私的怒火。
至此,这个问题的复杂之处,被她用情绪化的粗暴方法给简化了。
要扑灭范湉湉的怒火,并把焦点转移到这个难题真正的重点上来,其实只需要做一个小的改动:假设这个决定炸贾玲的人,并不在那艘会沉的船上,而是在安全的别处。于是,这个问题被转化为:
你是个旁观者,你有两个选择——什么都不做,眼睁睁看着100人去死;采取行动,让厄运转向,让另一个无辜的人去死。
——如果选择后者,是否更不道德?
有人会问了,这样转化之后,不就和原辩题不同了吗?
其实,范湉湉的两种代入方式,存在着同一个问题——在整个场景里,只有贾玲和按按钮者被关注了。其他100个快要死的人,都被忽略了,他们成了没有意义的背景设置。
实际上,这是100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的和范湉湉所说的“爹妈生养的”同样重要的人,而不只是“100”这么一个冷冰冰的数字。如果说,因为按按钮者在船上,所以他们必须去死;如果按按钮者不在船上,他们就可能不用去死。那么,这100条生命的生死,仅仅取决于按按钮者所处的位置,这样的决定方式是符合道德规则的吗?一大群人的生死,仅仅取决于“上帝”在哪儿,难道不荒谬吗?
因此,让决定者处于旁观的角度,摆脱利益冲突引发的道德情绪对这个辩题的误导,能让我们更好地专注于这个难题的核心部分。
这样调整之后,才能全面重现“杀人有轨电车”的难题:你作为司机,无论怎么选择,你都不是受益者。总是要撞死人的,是什么都不做撞死五个人,还是改变方向只撞死一个人?
-2-
再来,高晓松的主要观点有二:
1)我们不该以救人为名而干坏事,否则会陷入“暴君理论”和“社会达尔文主义”。
2)人类有一些道德底线是需要坚守的,即使以付出大量的生命为代价,也必须“有所不为”。
第一点和范湉湉的愤怒是类似的,属于次要矛盾。重要的是第二点——这是“杀人有轨电车”难题的核心部分——伦理学的两大理论:“义务论”和“结果论”之间的矛盾。
“义务论”:存在着一些对于我们行为的绝对约束,一些我们永远不应该做的事。
“结果论”:应该在总体上尽量得到最大程度的益处或最小程度的害处。最著名的结果论者是功利主义者。
简单来说,“义务论”以判断“对错”为先,“结果论”以判断“好坏”为先。
显而易见,高晓松的观点是完全的“义务论”。
在辩论时,义务论是很容易占据道德高点的。结果论显得功利而自私,令人反感。因此,正方的马薇薇们在辩论时只能通过打苦情牌来挽回道德上的劣势,结果还是收效甚微。
可问题是,从理性的角度而言,“义务论”在“结果论”面前,真的应该具有道德优越感吗?
支持“义务论”最著名的哲学家,应该是康德。在康德看来,在考虑“义务”时,无需考虑“结果”,道德的基础,不在于衡量“效益”,而在于“理性”,也就是“良心”。
看上去似乎很合理,但请注意,康德所言的“道德义务”,不带有任何假设前提,它们是“绝对命令”。
比如说,康德认为,人的道德底线之一是“说真话”,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说假话。让我们来看一个场景:
一群无辜的孩子们被凶恶的匪徒追杀,你帮孩子们躲了起来。这时匪徒们抓到了你,强迫你说出孩子们的下落,并直言抓到孩子之后会把他们全都杀死。这时候,你该不该撒谎?
康德的理论明确指出,即使在这样的场景下,你也应该诚实地向匪徒说出孩子的下落,因为这是你“不撒谎”的“义务”。在遵守“义务”时,你不必考虑孩子会被杀的“结果”。
合理吗?看上去充满道德感的“义务论”,这会儿是否展现出了冷酷而残忍的一面?看上去自私无耻的“功利论”,这会儿是否反而变得合情合理了?
问题出在哪里?
“义务”是立体的、多维的。你有“不撒谎”的义务,同时也有“保护孩子免受恶人伤害”的义务。这两个义务之间孰轻孰重?如果开始比较,自然就会从“义务论”转向“结果论”。康德理论拒绝这种比较,这样的绝对化是否合理,值得讨论。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
某某城市被侵略者围困了一年,城内粮草早已吃光,这是守城的将军有两个选择:一是看着士兵们饿死,城破后被侵略者屠城,身后祖国的大好河山被侵略;二是继续坚守,等到援兵到来,但需要做恶心的事情——吃人肉。你怎么选?
对于“义务论”者而言,吃人肉这样的行为,显然违背了作为人的底线。用高晓松的话来说:“我们应该坦然地死去,保留着作为人的尊严。”但这份尊严,值得用祖国千千万万无辜同胞的性命来换吗?
历史上,这样的场景出现过多次。春秋时期,知氏联合韩、魏攻赵,“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安史之乱,张巡死守睢阳城,军粮尽,杀爱妾,供部下食用。
再比如,《三体3》里程心做了执剑人之后,因为“义务论”的道德考虑,无法下决心毁灭人类和三体两个世界,结果却导致了全体人类的悲剧。
这些例子,其实也无法从逻辑上证明我们应该抛弃“义务论”,但至少能说明,“义务论”和“结果论”之间的道德比较,远没有想象中简单。
-3-
再来,聊聊蔡康永罕见的“叛逃”。除了之前提到的非重点的“价值观”问题外,蔡康永的核心观点是:在“作为”和“不作为”之间,我们的底线是:“有所不为”。
也就是说,不按按钮,让100个人死,是“不作为”;按了按钮,让1个人死,是“作为”。“作为”相比“不作为”,是不道德的。
果真如此吗?来看一个场景:
你是一个飞行员,飞机油已耗完,马上要坠毁了。这时飞机坠毁的方向,是闹市区,有大量的居民。你有两个选择:一,什么都不做,让飞机往闹市区坠毁,杀死大量的居民;二,操控方向盘,让飞机往郊区飞,杀死少量的居民。
请问:“作为”,还是“不作为”?
这个场景和“炸贾玲”的场景在道德层面是等价的。在飞机坠毁的过程中,郊区的居民和贾玲一样,是无辜的,厄运本并不会降临到他们头上,飞行员的“作为”,相当于对贾玲的“谋杀”。但是,选择“作为”的飞行员,真的是不道德的吗?
《伦理学反教材》里提到:对于反对“结果论”的哲学家而言,“考虑利害得失就足以在道德上使承认这种利弊分析的观念丧失信誉。伊丽莎白·安斯康姆指出:这是他们的精神已经“败坏”的证据。”
伊丽莎白排除的,是数量问题存在道德价值的观点。可是,使害处最小化或使益处最大化,这个目标又怎么会是不道德的呢?
“作为”和“不作为”,并不像蔡康永所说的那样,可以成为道德判断的标准之一。
-4-
这个辩题,还有许多其它值得思考的维度。
比如,如果你选择坚持让100个人去死,那把贾玲换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会改变你的选择吗?
如果把贾玲换成一个身患重病,常年卧床不起的人,该不该炸?
如果那100个人是一群天真烂漫的可爱宝宝,该不该救?
如果那100个人是劳苦功高的民族英雄,该不该救?
当开始思考这些问题时,说明我们的道德思考模式很自然地从“义务论”转向了“结果论”。
而“结果论”,其实是我们很多人正常的反应,就像在这个辩题刚开始时,大多数观众选择的是“炸贾玲”一样。
对这个选择,我所喜爱的康永和晓松老师所进行的道德判断和价值观的“矫正”,都有不合理之处。
《奇葩说》能把这个辩题拿出来辩论,令人惊喜;但过程和结果,都颇多遗憾。
场上辩手所辩论的内容大多局限于个人感受层面,而没有上升到“义务论”和“结果论”的矛盾冲突层面,也没有讨论“作为”和“不作为”的哲学意义,故而,这个辩题的深度和复杂度,都大打折扣。
在那一刻,我无比怀念黄执中少爷。
-5-
所以,这个辩题的标准答案,应该是选择“炸贾玲”吗?
并不是。很多辩题,是没有标准答案的。“义务论”和“结果论”之间,同样无法比较出道德的高低之分。
辩论的意义,不是找出最终的标准答案,而是在辩论的过程中,提升思辩能力,让自己能以更逻辑、更理性、更深刻的方式和角度思考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做道德判断时,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一会儿是“义务论”(选择不按按钮让100人去死),一会儿是“结果论”(选择让飞行员飞往郊区减少人员伤亡),对这样对双重标准,我们往往又是不自知的。
了解这种“不自知”,了解我们伦理道德观上的模糊和动摇,是有积极意义的。
这同样也是《伦理学反教材》这本书的意义所在。
书中提出的19个道德难题,都没有最终答案。作者吕旺·奥吉安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智力工具箱”,免得他们在面对道德争论时,被那些“大词”(“尊严”“美德”“义务”等)和那些所谓的原则(“永远不要把人当作一个简单工具来对待”等)吓倒。
通过了解对立冲突的哲学、伦理学理论和规则,通过积极的比较和对抗,可以让我们避免落入道德过于简单化的境地。
多一些深入的思考,少一些轻率的武断,我们的心智,将变得更为成熟。
文 | 乐之读 | 签约作者
关于转载问题:请统一简信联系我的经纪人圆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