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边书房@注解四书《论语》【362】不能因小信失大义

【子曰:“君子贞而不谅。”】

       孔子说:“君子守正道,不守小信。”

       朱熹注解说:“贞,正而固也。谅,则不择是非而必于信。”贞,就是刚正不阿;谅,就是言必信,行必果。君子用道义来指导自己做事,内心知道正确的选择,为了妥善的应对外在多变的环境,难免会说一些有违内心的承诺,但不会严格执行。

       君子以道事君而不是以信事君。就像之前管仲的例子,原来他事奉公子纠,后来因为时局的变化,公子纠死后,因鲍叔牙的举荐,变成辅佐公子小白。从对君王的忠的角度,他应该自行了断。然而,他的忠对应的是国家,不必拘泥于曾经对某个主子许下的承诺,这就是在道义和承诺下所做的选择。另一个相反的例子,子路的死忠害了他。他原来给卫国的大夫孔文子做蒲地的长官,因为局势的变化,子路支持的孔悝实际上没有占领道义高地,因此,子路再怎么忠于孔悝,实则违背了道义,最后被蒯聩所杀。

       孔子也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这样的观点似乎跟我们理解的诚信有很大的出入。我们经常说要言出必行,这里怎么就被界定为小人了呢?那是因为我们说的,在大的道义面前,如果方向选错了,就算我们选择了信守承诺,那也是守了小信,忘了大忠。管仲是正面教材,子路是反面教材。这里不是说要玩弄权术,这纯粹是从道义的角度来衡量自己的选择。从这个角度说,至诚无息也是有条件的,一定是经得起历史检验至诚才符合道义的要求。当然,我们不能打着道义的招牌不守诚信,因为时间会说明一切。

       在大道和小信层面,我们经常要面临选择。就好像我们要对组织进行变革,难免会促动曾经的承诺,如果变革的红利远大于某些局部的承诺利益,那么变革就得坚决执行。局部的损失需要考虑,也可以尽量弥补,但不能作为决策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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