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奔腾衰败, 创始人遗孀被判赔偿两亿是否合理?

丈夫生前签署的对赌协议,债务是否该由妻子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该如何界定?近日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遗孀金燕就面对这一窘境。其夫小马奔腾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明生前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由于没有按期履行协议,李明遗孀金燕被告上法庭,被判承担其夫的2亿元债务。

小马奔腾作为曾经在影视传媒行业内具有很高信誉的影视传媒公司,曾出品过《三国》、《我是特种兵》等多部经典的电视剧,投资过《花木兰》、《建党伟业》等多部优秀的影视作品,还曾签约过张建栋、高希希、等著名的电视剧导演及吴宇森、宁浩等全球知名的电影导演,是当时影视传媒行业当之无愧的名流巨星。

据《野马财经》报道,小马奔腾鼎盛时期,一个项目同时有40多家机构参与竞投,几乎就是抢过来的。小马奔腾2011年新一轮融资高达7.5亿人民币,创下了当时中国影视业融资纪录。盛极一时的小马奔腾为何一夕衰败,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一现状?

家天下的管理模式使企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小马奔腾的衰败不是一夕之间造成的,也不是一份对赌协议导致的,而是长期以来不完善的管理模式及股权结构所导致的。

与目前很多公司采取职业经理人制度不同,小马奔腾虽然不是完全的家族式企业,但其采取的管理模式是家天下的管理模式,其公司内部的核心要职基本都由李明、李萍、李莉及其亲属担任。李明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最高领导人,掌握着绝对的决策力,公司的权力资本,基本都集中在李明一人身上,李明的姐姐李莉作为小马奔腾的副总裁,掌管着集团的财务、人事方面的事务,也就是说集团核心的财政大权都握于她一人之手,妹妹李萍则负责集团旗下北京新雷明顿广告有限公司,妹夫李立功担任小马奔腾电视剧总经理,集团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核心权力都集中在李家人手中。这种家天下的管理模式导致企业缺乏现代管理制度,优秀的人才无法进入核心管理层,无法发挥其真正作用,企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内部斗争不断,外部官司缠身

俗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自李明去世之后,小马奔腾内部斗争日趋激烈化,董事长,管理层人士一再更换,多名股东高管离职出走,在内院起火的情况下,小马奔腾想要继续曾经的辉煌可谓是难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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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去世20天后,小马奔腾宣布由李明妻子金燕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燕虽然顺利继任,但是由于其过去没有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所以无法掌握实权,也无法履行董事长的合法权力,小马奔腾的实际大全仍掌握在李莉、李萍两姐妹手中。这一点可以从金燕在2014年10月30日发布的声明中进行确认。金燕做出的决策无法落到实处,允诺的给核心团队加薪也被掌管人事和财务大全的李莉拒绝,就连李明生前曾允诺的授予核心成员的股份,也被拒绝。不仅如此,李莉还联合建银文化上演了一出夺权大戏,2014年11月金燕小马奔腾董事长的职务被罢免,小马奔腾的控制大权落入李莉手中,金燕虽采取了司法手段,保障自己权力和地位,可是依然无法挽回颓势,小马奔腾的核心人物及众多高管、编剧、导演也相继离职,就连时任小马奔腾副董事长,被业内称为小马奔腾“左脑”、熟谙资本运作的钟丽芳也宣布离职,小马奔腾开始正式走向衰败。

其次,小马奔腾当时出品的多部电视剧、电影都惨遭滑铁卢,2014年年底小马奔腾出品的史诗级电影《太平轮》投资成本达三个多亿,但是票房确不足三亿元,制作的电视剧《黄金大劫案》、《翻手为云覆手雨》也没有顺利卖出,导致小马奔腾内部资金短缺。

第三,从李明去世后小马奔腾官司缠身,从裁判信息网上查到的信息显示,从2014年开始,小马奔腾就官司不断,除了公司内部股权纠纷,建银文化对赌协议纠纷外,还有其他同行业的官司,涉案原由包括知识产权、著作权纠纷等等,小马奔腾可谓是内忧外患,面对内外双重夹击,小马奔腾陨落也是必然之势。

2亿赔偿款该不该由李明遗孀金燕承担

在建银文化和小马奔腾的一审判决当中,李明妻子金燕被判为其夫承担2亿元的债务。根据法院一审判决显示,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金燕应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金燕本人则表示,其对当年的对赌协议并不知情,也没有在对赌协议上签字,建银文化的投资款项也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2亿元的债务不应该由她来承担。

那么建银文化2亿元债务究竟应不应该由金燕来承担呢?本案中首先要理清楚这两个疑点,一是李明生前签署的对赌协议是以个人名义签署的,还是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如果是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则应该由其公司也就是小马奔腾来承担债务,二、李明生前签署的对赌协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如果金燕不同意承担这2亿元债务,就需要向法院证明,一、李明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从建银文化获得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二、金燕本人并不清楚对赌协议,也没有参与小马奔腾的经营活动,如果金燕能向法院证明这两点,那就有可能在二审中改变败势,当然在这其中举证是一大难题。目前,金燕已经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结果如何,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从曾经的人人追捧,到如今的默默衰败,小马奔腾向大众展示的是资本市场的残酷与重重杀机,未来不论这场官司是赢是输,对于小马奔腾与建银文化来说都是两败俱伤。合作的本质是在于共赢,走到如今这一步,对于合作双方,对于已经逝世的李明,对于金燕来说都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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