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更多地围绕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而审计风险是审计程序未能察觉出重大错误的风险,如果不能很好地管理风险,就会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失,而这些损失最终都会转换成建设项目造价的增加,降低审计公信力与威信。
本文基于对审计风险的认识,提出审计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只有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才能使审计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1.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及风险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对审计定义如下:“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随着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审计工作更多地围绕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以上所有审计内容都是基于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展开的。
建设项目的实现过程,是一个复杂的、一次性的、开放并涉及到许多关系与变数的过程,存在着很大不确定性;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相应就会产生一定的审计风险,关于审计风险有这样一种定义:审计风险是审计程序未能察觉出重大错误的风险。如果不能很好地管理风险,就会造成各种各样的损失,而这些损失最终都会转换成建设项目造价的增加,降低审计公信力与威信。 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审计风险,在主观上加强审计风险的防范意识,在措施上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才能使审计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分析
工程造价审计风险往往来自于如下方面:
2.1审计准备风险审计实施前,审计计划编制不周全,计划存在盲目性,审计人员配备不力,与审计对象的项目特征不对应,对审计项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和制度掌握得不深不透不全面。
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涉及建设程序全部,包括: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国家和地区针对建设工程管理制定了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果审计准备阶段不了解建设工程所涉及工程内容和范围,就无法从政策层面找到审计依据,肯定不能保证审计质量,还会埋下风险的隐患。
2.2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工程造价审计仅针对工程项目而言,且目前的审计方式绝大多数仍为事后审计,因此,审计信息多来源于工程建设过程的资料,审计工作的事实依据并不能完全涵盖建设实施全过程,就必然存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占有的信息资料不对称,审计人员往往处于劣势,对于建设项目过程只能依靠建设项目过程资料与完工的工程实体,即对工程过程的逆向推断,在推断过程中,还需进行相应的审计调查、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辨识。
只有审计证据达到相应的证明力,才能体现审计结果的公允性。由于一些隐含的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建设成果已被隐蔽或覆盖,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等,建设成果的真实性难以全面准确把握,甚至导致对某一问题不能做出正确的结论,必将影响审计质量和审计成果。
2.3审计技术风险工程造价审计涉及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方法等。由于建设工程分类多样化,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园林景观工程等。
工程造价审计的基础源于对建设工程设计图、规范以及施工技术、工法的掌握与理解,如果对建设工程技术掌握不到位、或存在施工工序不熟悉、施工流程不清楚、施工环境不明了等情况,就会对建设工程审计带来潜在的技术缺陷,对重要的审计事项查证不实、不能查深、查透、查实。
工程造价计量与计价方法包括对工程量的计算、工程费用的确认。计量与计价需要对国家、地区相应的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则的精通、对我国现行的定额计价体系准确的理解与应用。如果存在计量计价方面的知识欠缺,定会产生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计价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增减、进而造成国家资金的不应有的浪费与流失。
2.4人为因素风险这一类型的风险包括审计人员经验不足,政策观不强、找问题不准确、问题分析找不到重点等情况。
目前,更多的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已由政府审计机关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进行,以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咨询机构的专业性。但由于社会中介咨询机构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与审计原则不匹配,甚至出现与被审计单位人员串通造成国家资金流失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企业来就说,其本质具有的趋利行为,也存在潜在的风险。
2.5审计结论风险审计结论风险大致原因为两类:审计人员评价意见存在偏差,直接影响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审计机关在形成最终审计报告时,由于受审计管理体制的约束、以及来自政府及权力机关不正确干预影响,对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评价出现失误、或人为的调整,影响审计结论,产生审计结论风险。
3.审计风险应对策略
针对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风险,应制定具体的风险应对策略。
3.1建立审计项目管理体系
审计对象主要为建设项目,而建设项目属于独特的一次性活动,因而针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同样具备项目的特点,有利于将审计工作纳入项目管理范畴。
3.1.1审计范围管理 审计项目起于法律授权或相关方委托,止于形成审计报告。由于审计范围的时点多、实体个性化、资料繁杂,为有效地划分审计的范围,应对项目范围进行切分与组织:
(1)、以建设项目建设程序为主线,分阶段汇编建设项目资料;
(2)、较大型建设项目以实施期的标段为主线,分标段汇编。在审计工作之初,落实好审计范围,明确建设项目边界,可有效地圈定审计目标的特征,规避审计工作的盲点。
3.1.2审计流程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是按“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分段的审计流程管理,我国审计领域中,经过多年的实践,以逐步形成了以《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为核心的一系列固定的、规范和科学的业务流程,在人、才、物、设备、技术、时间等资源配置上科学考虑,减少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和时间上的等待,从而服务于审计目标。
3.1.3审计质量管理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是相伴相生的,质量提高,风险降低,反之质量降低则风险巨大。
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主要体现两个方面:是否贯彻审计、建筑等相关法规;是否能做到纠错与防弊。
在不放过每一阶段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影响造价的设计阶段、形成工程实体的施工阶段,关注细节,提高审计质量,从而将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3.1.4审计沟通管理 审计涉及众多项目干系人,包括投资人、业主、代建、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审计过程离不开与各方的沟通,以利于审计证据收集与核实,审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更需与各方进行必要的沟通与认同,以达到审计纠错与防弊的目的。
3.2以合同或条款约束风险责任
工程造价审计活动存在与被审计单位、受委托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之间的合同或条款约束。
为避免审计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信息资料不对称的风险责任,目前的做法是在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与信息前以书面责任条款告知:“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但这种告知仅是一种消极的责任分割,并不能完全杜绝信息资料缺失或做假等因素。
针对审计单位与受委托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之间的委托合同,还须严格地约定各方责任与惩罚性条款,尽可能地规避他方责任的转移
3.3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基础
审计工作本身就具有相当的风险性,社会环境的变化使所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风险存在于整个审计活动中,可以控制,却不能完全消除,因此要求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需随建设环境变化进行不间断地调整,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培养“严谨求实、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审计作风,建立审计风险意识,并在审计活动中实时分析风险和防范风险。
3.4持续改进审计流程
由于审计工作的独特性,以前更多地存在于政府行为中,属政府监督行为,其管理方法是严谨、有序的,但同时又相对死板,是一种用权能控制流程的作法。 随着国家投资体系的变化,审计内容的扩展,从实物审计向管理审计转移,从审计监督向审计服务转移,审计的触角已向前延伸至工程决策阶段,乃至整个工程生命周期,为适应审计转型、防范审计风险,还须对审计流程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