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有时候一天长得像一生,有时候一生短得像一天。世界上没有两个相同的一天,但每一天都适合开始,适合离别,适合爱。
恩,适合爱。
Chapter 1.26岁的暮暮又一个人骑着车,去买星巴克了。
出发之前,她给好友糖糖发了一条信息,约糖糖一起下午茶。
但是糖糖没有回信息。
这样的习惯,暮暮保持很久了。
她除非有重要的事情,不然是极少会给好友打电话的,像下午茶这样的事情,她永远只会发一条信息,不管邀约的人,要不要来,她都会先出发,如果来了当然好,不来也没有关系,因为她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去做很多事情。
即使她已经有了男朋友。
但是她似乎喜欢一个人更多一点。
像她的奇怪习惯一样,她的运气也差得很奇怪,但是她一直相信,坏运气会积累成大幸运。
大家都说,爱笑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因为运气差的人,都不知道要怎么笑得出来,但是暮暮不一样,她的运气很差,却从未停止笑过。
几乎所有人都爱着她笑起来的样子。
然而就是这么爱笑的她,运气真的很差。
下雨的时候,一定是她不会带任何避雨工具的那一天;而但凡她有什么感知,带了避雨的工具,那一天,又奇迹般的晴空万里;突然约好看房的客人,聊得好好的,突然到了约定看房时间的时候,销声匿迹了;某一天要穿一件衣服,却找不到了,心血来潮又买了一件新的,结果拆包裹的那天,那件衣服又突然出现了;还有就是,她总是要在十字路口,遇见红灯。
她曾经也怀疑过,是不是自己太粗心大意了,可是明明她又是那种心细如毛的人。
暮暮所在的城市,流行买私彩,暮暮总是偷偷的也买一两注,但是不会让其他人知道,她觉得大家都会笑她不会走这种狗屎运。但是暮暮跟其他人不一样,她总是买奖金较少的那种,选的是她的幸运数字‘86’,放在后面,俗称二字定。
在大家都发朋友圈说中奖的那一天,暮暮神奇的在连续买了第101期的时候,也中奖了,她也想跟大家一样发个朋友圈,说自己终于中奖了,但是奖金只有1000多块。想想还是作罢了。虽然没有发朋友圈表达自己的喜悦,但是暮暮心里窃喜,自己居然也会中奖了。
暮暮心想:自己估计坏运气已经用完了,要转运了。
领奖的那天,暮暮去给自己买了一个挂饰,是一个代表幸运的海南黄花梨订制莫斯比环,看到朋友阿标发朋友圈那一天,她早就想买了,打折完之后是888块,暮暮拿着剩下的钱本来要请好友糖糖喝一杯星巴克庆祝的,但是糖糖没来,暮暮自己拿着打包的星巴克,去了商场的电影院看了一场电影。
那一天的暮暮很满足。虽然没有约到糖糖一起分享自己的幸运。
电影看完之后,她并没有回家,而是骑着她的车,吹着秋风,微笑前行。
后来,天空暗了下来,似乎要下雨了,暮暮心想糟糕。
于是找了一个有屋檐的地方躲雨去了。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是男朋友的电话。
男朋友告诉她,他们估计没办法再一起往下走了。说分手吧。
暮暮把手机移开,又看了一下通话中的备注名录,想要确定电话是不是别人打错了。
但是并没有,屏幕上就是她给男朋友备注的唯一昵称。
暮暮没有说什么,按断了电话,摇了摇头苦笑了下,把手机装回了口袋。
暮暮心想,不对呀。她才刚刚中奖呢。她的运气应该要变好了才对啊。
她才刚刚庆祝完,想要晃荡晃荡,却又像往常一样遭遇了突然的雨天,才刚找到地方躲雨,勉强的笑了出来的时候,又接到王八蛋男友的分手电话,这一切糟糕透了。
心里这般想着,暮暮走出了屋檐,向着停在不远的车子走去,暮暮觉得,是该淋一场雨了。
结果开车锁的时候,一辆小车呼啸而过,溅起的水花打在了她的身上,暮暮看着洁白的连衣裙上一点点的泥巴,终于还是忍不住大哭了起来。
暮暮很少哭,即使运气坏了那么多年,但是她总是能笑着过,今天她终于妥协了,呆立在路边,一动不动的抽搐着。
Chapter 2.
过一会,走过来一个大姐,在暮暮头顶上撑开了伞,安慰了她的同时还帮她骂了那个无良的司机。
这是暮暮第一次被雨淋湿的时候,有人给她送上来雨伞,而这对于一个谈了三年恋爱了,还经常淋雨的人来说,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暮暮被这突如其来的关怀吓了一大跳,哭得更大声了,看着友善的大姐,暮暮有些受宠若惊,感动得一塌糊涂。
大姐说,伞你拿走吧,送你了,我有雨衣。
暮暮要推卸,大家坚决不从。
暮暮连忙说了好多声谢谢。然后单手撑着伞,艰难的把车骑回了家里。
淋着雨大声哭泣的第二天,暮暮就重感冒了,随着重感冒逐渐变好的同时,暮暮发现自己的记忆力越来越差了,总是想不起来一些东西,乐观的暮暮觉得,其实忘了也挺好,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笑着面对一切。
所有的不幸,对她来说,都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幸运。
而跟越来越差的记忆力相比,暮暮的运气好像真的变好了。
很奇怪,那之后,每一个下雨天,暮暮都会受到附近人送来的雨伞,她百思不得其解。
不仅如此,她总能找到很久不穿的衣服了,在她突然想穿它们的时候。也总能在上班路上的每一个十字路口,遇见绿灯。
更幸运的是,想吃了很久的那家捞饭,后来突然很想吃的那一天,竟然也吃得上了。
跟客户成交房子的那一天,暮暮突然想吃一顿念叨很久的捞饭庆祝一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午饭已经过去好久的时间,去了老车站的那家老饭店,意外的是,老板告诉她,还剩下最后一份。
暮暮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来不及看上对面那个安静的看着自己发出微笑的男生,便拿出了手机,划起了朋友圈。
后来老板把东西送上来了,放在了暮暮的面前,是一份捞面,但是暮暮却不管不顾,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那一天暮暮的胃口很好,一大碗捞面她三下两下就狼吞虎咽完了,忘了自己最初是来吃馋了很久的捞饭来着,也忘了自己刚刚点的就是捞饭。
再后来,暮暮看着老板送过来的捞饭,才注意到了面前坐了好久一直对着自己保持微笑的那个男生。
男生怯怯的说:你的捞饭。
暮暮非常错愕,羞红了双脸,笑着说:我好像吃错了你的捞面。
男生结巴的回:没事,我再点一份就好了,你赶快吃你的捞饭吧。
暮暮不好意思的打了个嗝,回了男生:你看我,已经饱到这里了。
说完用手切了切自己脖子的位置。
男生说:那没事,正好我也试试看捞饭的味道。
男生开吃之后,暮暮没有离开,一方面它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屁股莫名其妙就离不开了位置。另一方面,她突然就喜欢上了对面这个迷之微笑的男生。
所以,她向男生介绍了自己。
男生也向她介绍了自己。
男生叫向阳,跟他阳光的迷之微笑一样,他的名字一样很美好。
那一天,他们奇迹般的在一个小炒店坐了三个多钟头,聊得起劲,期间她接了糖糖的电话,都忘了之前打电话喜欢躲起来轻声细语的习惯,在向阳面前,一个劲的跟电话那头的糖糖抱怨了起来。
后来他们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就分开了。
Chapter 3.
暮暮在成功甩掉坏运气之后,在记忆力差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街上遇到一个人,知道自己认识,却想不起对方的名字;站在马路边上、店铺门口,记不起来自己本来要干嘛;有时候明明买了饮料放在双肩包左侧的那个网袋,路过便利店的时候,又还是会再买一瓶;更可怕的是,她总是会忘记跟客户约好了看房的时间。
变差的记忆力给她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但是才刚刚喜欢上的男生向阳,她总是不会忘记的。
她早上起床会记得第一时间问他吃早餐没有;午饭时间到了,也会记得问他午饭吃了没有;晚饭时间到了,她也还是会记得问他晚饭吃了没有。、
但是她总是只记得问他吃饭没有,他回了她什么,她笑了笑就忘记了。
有一次他们约会。
暮暮一个劲的跟向阳抱怨她的坏记性。
向阳一直默默的听着,暮暮说不好意思,我是不是太反复说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啦。
向阳笑着说:不会不会,我觉得很重要,只要是你说出来的话,我都觉得很重要,没关系的,你如果怕自己记不住,就告诉,我记忆力超级好,我来帮你记住。
暮暮也没有把向阳的话放在心里,想着说他可能也只是安慰她罢了。
但是第二天,暮暮收到了向阳的信息,向阳告诉她,她今天约了客户要去看项目,并且告诉她车程大概会耽误多少时间,提醒她做好准备,别耽误了。
暮暮一下子惊呆了,她真的已经忘了这件事了。
可是,向阳的信息似乎让她想起来了一些,原本她昨天也只是在抱怨之后,不经意的提了一下自己很担心今天会忘记跟客户的约定,结果向阳真的就记住了,还及时的提醒了她。
那一天,暮暮很顺利的就跟客户成交了。
暮暮给向阳发信息,说谢谢。
很奇怪,她心里想着要跟向阳说的话,她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暮暮请求向阳,一个月之后发了提成,要请他吃大餐。
就在暮暮请向阳吃大餐的那天,原本只是想要做一对好朋友的他们,成了情侣。
那一天暮暮在吃到打嗝休息的时候,茫然得看着窗外发呆,轻轻发出叹息:要是有个男朋友对我向你对我那么好,帮我记着那么多事就好了。
结果得到了向阳的自告奋勇,向阳跟第一次见面一样,怯怯的红着脸说:暮暮,要不我当你男朋友吧。
暮暮激动的说:真的吗真的吗?
向阳说:如果你愿意,就一定是真的。
后来,他们就成了男女朋友。
Chapter 4.
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次约会,他们要去看电影。
约好了先去买咖啡,然后拿着咖啡去看电影。
那一场次的电影,是当天下午四点半的电影。
暮暮早早就到星巴克门口等着了,她想着也不用踩着点。反正时间多的话,他们可以逛逛商场,或者在星巴克坐着聊聊天,暮暮心想着,提前就去了。
暮暮到了星巴克的时候,是三点半,他们约了四点钟在星巴克见面。
暮暮买了两杯咖啡,她记得向阳说过,他都喜欢喝超大杯的冰摩卡,所以她就买好了,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等他。按照他们恋爱之前,向阳的习惯,他应该会在五分钟左右出现。
结果出乎暮暮的意料之外。
向阳不但没有在五分钟左右出现,还比约定的四点玩了快十分钟。看着化掉的奶油,暮暮有点小难过。
暮暮心想,这个向阳怎么跟别人口中的那些人一样,得到就不去珍惜了。
就在她耿耿于怀的时候,向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站在了她的背后,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吓了暮暮一大跳。
暮暮着急的撅着嘴问,你跑去哪里啦?我还以为你忘记了我们今天有约会呢。
向阳不紧不慢笑着说,我提前来了,然后把商场附近都逛了一遍,看到了你喜欢吃的烤鱼店,还看到了你喜欢吃的蛋糕店,还看到了你喜欢去买小饰品的名创优品等等等。
向阳接着说,以后我们的约会就简单了,因为这个夏日商场,有你喜欢的所有东西,我们就不用想着该去什么地方好了。
那一刻,暮暮觉得,这辈子,估计也就只有他了,暮暮默默许了一个愿望,她告诉自己,再过半年,如果向阳不跟她求婚,她就主动演一个反角色,跟向阳去求婚,她觉得,如果她这辈子,不能嫁给向阳,那她也不会嫁给其他人了。
后来相处的日子,暮暮更加确定了,跟她的坏记性相反,向阳的记性真的是好到了极点。
他记得关于暮暮的所有事情,她只是稍微提过一下,他便都会记得,小到一句话,一个字,他都记得,她都怀疑了他是不是就是一个电子录入仪,自动的录入他们相处的每一刻。
暮暮的的生日、暮暮身边重要的人的生日、暮暮最喜欢的明星、暮暮最喜欢听的歌曲、暮暮什么时候约客户、暮暮计划着要买什么东西、暮暮最想去哪里旅行……
向阳一般都不太在相处的时候说太多,他总是仔细聆听暮暮说的每一句话,安静的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有些事情,暮暮都不知道反反复复说了多少遍了,只是暮暮不知道而已,然后向阳就是那么的不厌其烦的听着。
自从有了向阳,暮暮都不再需要在苹果手机的备忘录里做提醒了。
去吃饭,向阳会记得她喜欢吃的所有东西;
要出差,向阳会记得提醒她什么时候该买票了,需要准备什么样的材料;
朋友的生日,向阳会记得提醒她,该准备什么样的礼物;
就连暮暮有时候经常都会忘记自己什么时候来阿姨吗,而向阳反而都会记得在她来大姨妈的前几天,就提前买好卫生巾给她送过去。
暮暮更坚定了第一次约会的时候,自己默默许下的承诺,她觉得,如果没有向阳,她压根就没有办法活下去。
暮暮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Chapter 5.
向阳跟暮暮说过,这一生,他永远都不会变,对于她。
关于向阳的这个承诺,暮暮听过很多反对的意见,但是她一直坚信着。
大家都觉得,没有一个人,可以对另一个人永远坚持,特别在爱情里。
暮暮本来不信的,后来,她竟然也有了怀疑的态度。
就在离暮暮默默许下那个心愿的时间还剩下一个月的时候,向阳好像有了些许微妙的变化。
约会时候,向阳开始学会了迟到,一开始是十分钟,后来是二十分钟,再后来是半个小时。
暮暮总是撅着嘴假装生气的问他,你怎么来得那么晚呀。
向阳却也仍然保持着至始至终的微笑,怯怯地说,对不起,我不小心忘记了时间。
以前向阳很喜欢拉着暮暮的手,在他们吃完饭的时候,专心的听着她喋喋不休,牵着她走遍了那个城市的大街小巷,从不做其他的事情,但是现在的向阳,总是心不在焉的看着手机。
还有意无意的躲避着她看向他手机的目光。
似乎藏着什么秘密。
暮暮的怀疑越来越重了,她总是为了验证她的怀疑,故意问他刚才她跟他说了什么。
以前的向阳,总是记得一清二楚,脱口而出她想要的答案,现在的他,说着噢噢噢敷衍着。
然后眼睛还一直盯着手机,手指头忙着在手机上点来点去。
有时候过了很久,向阳才会迟延的回答她的上一个问题。
暮暮很难过。
但是暮暮心里安慰道,向阳肯定是太累了。
在她心里,即使后来的向阳再怎么的跟从前不一样,她都还跟最初一样,愿意一直在他身边,她甚至觉得,只要向阳不离开,她可以调转角色,做那个永远什么都记得的人,把向阳照顾好。
暮暮是很少会生气的。
她脸色都很少会变得难看,在向阳面前,所以更不可能会生他的气了。
但是那一天,她竟然对着电话那头的向阳,发了很大的火。
就在她觉得向阳不会在她默默许愿的那个时间向她求婚的时候,她把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手机备忘录里面设了几十条提醒。
就在前一天晚上。
因为第二天,她要跟她最爱的男人主动去邀婚了,那一天晚上她很兴奋,她觉得他一定会答应她的。
即使现在的他,已经不像从前,总是记得所有,但是只要他们呆在一块,他对她的呵护,一点都没有变。
暮暮很久没有失眠了,那一天晚上,她一夜没合眼,想着他们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
她给向阳发了很多信息,嘱咐他明天一定要早点到,因为明天会有很重要的事情。
她都差点直接告诉向阳,她明天要隆重的向他求婚了,因为她实在担心,他真的会忘记。
她虽然心底里总是为他们两个的爱情打气,但还是难为有所顾虑。
暮暮一夜未眠之后的第二天早上八点,就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当当,然后自己出门吃了一个早餐,吃完早餐之后又回家把自己收拾了一遍,觉得无可挑剔了,才给向阳打了电话。
人家总是说,越是想什么,就越来什么。
向阳没有迟到,也没有忘记,他现在是连电话都不接了。
话筒一遍遍传出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暮暮气得直跺脚,高跟鞋跟都给她跺断了一边。
就在她拨了第二十几遍的时候,电话终于被接起,然而并不是向阳的声音,她一听就知道。
是向阳的兄弟陈晓。
陈晓告诉暮暮,向阳昏迷住院了。
Chapter 6.
暮暮出现在陈晓告诉她的病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向阳。
她着急的在医院里乱窜,最后在手术室门外的走廊见到了陈晓,还有向阳的父母和其他亲戚。
她抹着眼泪跟大家打了个招呼,便拖着陈晓到安全楼梯通道那里。
陈晓把向阳的手机递给了暮暮,提示她先翻翻向阳的手机备忘录,如果看完了还想问什么再问他。
暮暮抓着向阳手机的手,焦急的划着,几次都差点抖得手机掉落。
原来,向阳的记性,比她还差,在他们相遇之后。
在向阳手机的备忘录里,暮暮把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又经历了一遍,只不过,这一次,太厚重,厚重得她双脚发软,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幸亏陈晓反应快,扶住了她快要砸向地板的头。
陈晓拉起暮暮,在楼梯边上坐了下来。
暮暮缓了好久,才缓了回来。
喝了一口陈晓递过来的水,她似乎又恢复了好记性,她竟然清晰的记得他们的点点滴滴了。
记得那一天,怎么吃了向阳的捞面,记得怎么跟向阳主动提得交朋友,记得怎么交换的联系方式,记得他们怎么在一起,记得他们的每一次约会,记得向阳说的每一句话,做得每一件事。
因为,这一切,向阳都记在了备忘录里。
暮暮还知道,在他们认识的前两个礼拜,前男友提分手后她在雨中哭泣的那一天,是向阳拜托那个大姐给她送的伞。
向阳的备忘录里这样形容他对她的喜爱:她好可爱啊。就突然间跑到雨中去准备要骑车,被溅了一身泥土之后嚎嚎大哭,可爱极了,好少见到连哭起来都那么可爱的女生。
暮暮还知道,其实向阳在送她雨伞那一天的前两个礼拜,摔车了,脑部受到撞击,慢慢的在缺失记忆。
那一天,暮暮突然想起,向阳曾经开玩笑的问过她,如果有一天,他不再这么好记忆了,甚至会忘记她,那她会怎么办?
暮暮当时告诉向阳,如果他的记忆不好了,她一定会变成现在的他,帮着他记着所有的事情,会牵着他的手,一遍遍找回属于他们的记忆。
暮暮也不知道自己后来在楼梯那里坐了多久。
她只是大哭,然后安静,然后又突然大哭,直到后来,她再也哭不出声音了。
她想去手术室那里站着,但是她不敢。
她就在楼梯口那里一直坐着哭。
然后一遍遍翻看着向阳的手机备忘录。
一遍遍的回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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