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论奇虎360“制毒再杀毒”被起诉遭索赔10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此前,中国之声关注了奇虎360公司起诉一律师发表评论侵害公司名誉权一案。去年11月,有媒体报道说,网络安全企业奇虎360所投资的公司制造并且传播手机病毒,广西律师阮子文就此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称360是“左右互搏,贼喊捉贼”,让自己控制的各种马甲公司造毒、传毒,然后再由360来“解毒”,从而获取商业利益。

奇虎360公司认为阮子文的这篇评论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提起诉讼,要求阮子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索赔一百万元人民币。该案一审法院认为,诉争文章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十万元。而被告方表示,已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应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概括起来主要看在以下两方面有没有使他人名誉受损害:一是文章内容、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二是,是否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

关于文章内容是否属实,阮子文指出,一审判决中并未对评论文章所依据的报道内容进行查实、认定:

阮子文:我依据评论的事实是“360制毒、传毒、杀毒是财经网报道的。那么,这个报道的内容是否是事实没有查清楚。

此案一审判决书中指出,被告作为职业律师和专栏作者在没有了解事实的情况下,仅凭其他媒体报道作出相关评论,给360公司商誉造成了影响,对此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

对此,阮子文表示,他的评论文章是依据、引述了相关的新闻报道,是在新闻报道内容基础上做出的,自己没有义务对报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阮子文:究竟作为普通公众或者是作为写评论的作者有没有这个调查核实的义务?这个应该是撰写这篇新闻报道的记者它应该核实的义务。

而关于这一点,奇虎360公司方面并不认同。

奇虎360公司资深法律顾问秦齐祺:阮子文律师是职业律师,而且又在南方都市报这样发行量非常大的报纸开设法律专栏,他这样的主体应该预见到,在报纸专栏上发表专业的法律评论会带来很大的关注和信任。如果不求真相,对这个转载行为,以他这样的主体来看,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除此之外,关于评论文章是否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奇虎360公司资深法律顾问秦齐祺认为,阮子文在相关评论文章中使用了污蔑性的词语:

秦齐祺:比如他大概4次使用到了贼喊捉贼,就把360说成贼。也说了一些,说360“毒辣这些否定性的语言,所以说这种污蔑性的语言实际上算是在法律上实施了侮辱。

一审判决书中也作出了如下认定:争诉文章四次使用‘贼喊捉贼’带有明显贬损他人名誉的性质,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而阮子文认为,批评性的用词并不能认定为构成了侮辱:

阮子文:那我们再来讨论侮辱,就说我评论的不是跟我个人有关的,是一个事关上亿网民的这么一个公共话题,这是一。第二,贼喊捉贼,这句话可能带有这个讥讽的这么一个味道在里面,但是讥讽和侮辱它是具有本质区别的。讥讽它可能就是批评的一种,所以这个贼喊捉贼它应该结合上下文,结合整篇评论文章所表达的内容来进行识别,那显然一审法院只是说孤立地理解了贼喊捉贼的这个话,它并没有构成对360这个企业的侮辱。

此案一审判决被告删除博客和微博上的涉案报道(转载及截图),就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刊登道歉声,赔偿原告十万元。

奇虎360公司秦齐祺:一审判决,实际上是支持了我们三项诉讼请求。就是对第三项诉讼请求,对赔偿数额的请求做了一定调整。相对于这个赔偿金额来说,我们更看重的是还了我们一个清白。

而目前,被告方阮子文表示,已经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早前报道

“360起诉广西一律师并索赔百万称其损害公司名誉权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11月,有媒体报道说,网络安全企业奇虎360投资的公司制造并且传播手机病毒,广西律师阮子文就此在媒体上发表评论,指出360“左右互搏,贼喊捉贼”,让自己控制的各种马甲公司造毒、传毒,然后自己再“解毒”,从而获取商业利益。奇虎360公司认为阮子文的评论侵害了公司的名誉权,提起诉讼,要求阮子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索赔一百万元人民币。今天(25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一种叫“WireLurker”的新型恶意软件在互联网上暴发,黑客可以利用它对苹果的电脑和手机用户实施恶意推广、安装恶意软件等。据当时的媒体报道,有将近500款应用被感染,总下载量超过50万次。国外安全机构的研究报告说,这是到当时为止监测到的针对苹果用户“最大规模的攻击”。

主要经营网络安全业务的国内企业奇虎360向北京警方报案说,他们通过技术分析追查到了“WireLurker”的相关线索,并且协助警方关闭了制造这款恶意软件的论坛。但是之后有媒体查证说,奇虎360是这个论坛和相关公司“麦芽地”以及“九如”背后的投资者。广西律师阮子文就此撰写了评论。

阮子文:我是南方都市报的专栏作者,每个月都会发一篇评论,而且评论针对的话题都是一些公共性质的话题,社会关注度比较高,跟老百姓切身利益比较密切.当时刚好财经网报道了关于360制毒传毒解毒的新闻,根据这个事实我就撰写了一篇评论文章。

这篇评论刊登在去年11月22号《南方都市报》的评论版上,标题是“揭开360公司的‘左右互搏术’面纱”。文章说:“循着媒体报道的有限事实可知,让自己控制的各种马甲公司造毒、传毒,然后自己再‘解毒’,从而获取商业利益,是360公司‘左右互搏,贼喊捉贼’的发财之道。”

6天之后,2014年11月28号,奇虎360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阮子文的评论文章“严重歪曲事实、混淆视听,大肆污蔑诋毁,严重损害了奇虎360公司的名誉权”,要求阮子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一百万元人民币。

阮子文表示,自己的文章是正常的评论,而奇虎360公司的索赔是“诉讼恐吓”。

阮子文:这个话题涉及到上亿网络用户的电脑安全,这是第一。第二他是一个上市公司,本身对社会批评都应该有更高的容忍度,财经网报道的事实也算很清楚的,我之前进行过法律推理。你现在认为我的法律推理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但不能做任何举证,然后起诉100万,那你这个100万是怎么得来的,也不清楚,所以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赤裸裸的诉讼恐吓,目的不是为了让我赔100万,目的就是打压:自由评论者以后就不要在上市公司说三道四,我觉得这才是他主要目的。

在今天的庭审中,原告奇虎360公司方面表示,被告阮子文的文章在南方都市报上发表,并被多家知名网站转载,虽然奇虎360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删除,但无法完全删除,影响巨大。阮子文还在自己的博客和微博当中发布相关内容。奇虎360方面认为,上述行为造成公众对360公司和软件不信任,降低评价,并且卸载360的软件,给360造成损失。

原告奇虎360公司方面在庭审中表示,他们对“麦芽地”“九如”只是正常的投资,并不参与经营,这两家公司个别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跟奇虎360无关,因此阮子文的文章中所说的“违法经营”“始作俑者”等,并不属实。

而阮子文认为,对于正规、公开的媒体报道,评论者没有义务,也无法一一核实。

阮子文:如果每一个人要写一篇评论,或是对一个企业进行批评、正当评论、法律推理,都要去进行核实的话,显然没有可操作性。因为第一我们不是专业人士,制毒传毒整个技术上的东西,没有办法去核实。第二,法律也没有强迫评论人承担该义务,这个工作是很难在现实中完成的。

记者查询发现,《南方都市报》的电子版上已经删掉了涉案文章的页面,不过其他一些网站的转载仍然可以打开。奇虎360方面表示,《南方都市报》和部分网站在接到他们的公函之后配合删稿,因此虽然产生了侵权后果,但不起诉。目前他们只起诉了阮子文,以及两次接到删稿函但不删稿的百度公司。今天,原告奇虎360公司的庭审代表没有接受记者采访。

今天上午的庭审持续了不到两个小时,之后法官提出调解,但是原告奇虎360公司和被告阮子文都拒绝接受调解。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央广网北京3月25日消息,记者白杰戈)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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