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廣告懶人包 2017-2-20

廣告懶人包

【读书笔记】廣告懶人包 2017-2-20

我的簡評:

文章大部分來自作者的專欄文章,一些關於廣告的評說雜談。解說了一些術語招數,內容也算是有趣。行文中透露出行業老司機的調侃。對廣告和創意相關感興趣的,翻看一下是挺有意思的。

書籍脈絡:

  • 廣告術語
  • 廣告招數
  • 廣告現象
  • 廣告假象
  • 數位廣告(digital marketing)
  • 廣告入門

摘抄:

但說到底,廣告的最基本目的都不外乎兩個,第一:促進產品銷售;第二:提高品牌形象。同時,更重要的是,就是要將上述訊息“廣”而告之,再精彩的廣告作品,都需要配合投放廣告媒體的推波助瀾,讓更多人欣賞得到。

事實上,同生仔差不多,創意人的Big Idea,一般都是”逼“出來的,譬如廁所爆石期間、死線將至一刻前、”唔見棺材唔掉淚“等等,所以”珍珠都冇咁真“,Big Idea 名副其實隨時是”逼“ Idea的變奏。

至於怎樣去爲Big Idea定義?我認爲那是一種想法,這種想法能夠令人產生共鳴,並且可以改變大家對同一事物的理解角度,繼而相信你要賣給他們的,是好東西。比想法的話,角度和手法要有新鮮感,人家才會注意你,關係才可發展下去。

但說穿了,”屎撈緊(Slogan)“所傳達的訊息,某種程度而言,都應該是一個對消費者的承諾,不應該是純語言藝術,更不應該空口講白話。

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獨特銷售訴求)是由廣告公司Bates祖師爺Rosser Reeves 於四十年代提出,意指任何品牌或產品,即使未必擁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功能、特質或屬性,但仍可以找到一個獨特的訴求,俗稱所謂的賣點,透過廣告而另消費者留下獨特印象。

USP好,ESP也好,說穿了消費者都是憑直覺憑感覺,所謂的獨特賣點或者獨特訴求,都要要能夠牽動到消費者情緒,才會對你的品牌產生好感,或起碼產生印象。

如果說”創意“(Idea)是側重執行,”概念“(Concept)就好比是廣告的靈魂,後者雖然較虛,但兩者同樣重要,說穿了,你喜歡或討厭一件事情的因有,往往其實源於一些相當抽象的想法。

鐵達時:明明賣錶卻不會直接賣”準時“,卻會賣”唯有時間可證明愛情的忠貞“這概念。

入行,先要選擇一個可以學到東西的團隊,先選老闆,後選廣告公司種類,公司是否名牌這因素,大可包尾,甚至不理。

”Mad Men”(美劇《廣告狂人》)的出處:想當年,美國紐約埠有條街叫做“麥迪遜大道”(Madison Avenue),是美國廣告界的搖籃,一如美國華爾街之於金融界。

KOL其實並非這個網絡時代才出現的產品,上一輩的專欄作家,譬如專講鍾表收藏的古鎮煌、專攻美食的蔡瀾、教人品味生活的歐陽應霽、罵人於無形的社會文化觀察家陶傑、分享時裝祕笈的鄧達智等等,他們各據不同的領域,只要一開金口,就有點石成金之妙,是真真正正的意見領袖。

廣告創作的基本功夫離不開人性觀察、社會觸覺、美學欣賞、緊貼潮流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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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語】

  • 4AS:Association of Accredited Advertising Agencies ,是廣告同業的商會組織
  • CD:Creative Director 創作總監
  • Copy writer:文案
  • Art Director:美指
  • Suit:客戶服務部經理
  • ATL:Above-The-Line 線上
  • BTL:Below-The-Line 線下
  • 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獨特銷售訴求
  • ESP:Emotional Selling Proposition 情感銷售訴求

可延伸閱讀:

  • 美劇《Mad Men》
  • 《一個廣告人的自白》
  • 日本電影《Ju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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