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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穗小额贷款公司原董事长张化桥
12月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现金贷的新规。其中有很多合理的内容,但是不合理的成分也很多。
首先,企业家们(含网贷人士)应该受到尊重。社会的进步,就业,和税收都靠他们的冒险,贪婪,勤奋和智慧。他们赚钱是激励另外人仿效的重要因素。效率低下的国有银行也需要他们的刺激。他们是消费者的福音。
这次的新规在发布之前,业内人士提心吊胆,屏住呼吸,跟小媳妇一样。新规一出,大家感觉象犯罪分子一样。官员们制定规则,下人只能接受。业内人士只敢说,'坚决拥护,谢主隆恩'。咱们的社会健康吗?
我在央行工作的八十年代,狗屁不懂。我的同事们和领导们虽然比我高明,但也都没有商界的经验,更没有爱商惜商的心态。我们起草规则也是靠拍脑袋。三十年后的监管部门不会还是那样吧?
万千民众也许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多人还幸灾乐祸。这是咱们落后和贫困的原因之一。
次贷行业本来平静健康,但是粗暴的监管有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波动甚至危机:日本在2006年就有教训。印度和台湾也有类似的教训。
再看新规的细节。
(1)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包括放贷)必须有资质,必须接受准入管理。这是理所当然。但是P2P公司并不是金融机构,也不放款。这一点在新规中未能明确表达。遗憾。普通工商企业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放款,或者银行委托贷款。钢铁厂或者餐饮企业都可以,为什么互联网企业就不可以呢?
(2)利率上限管理是整个金融体系中一个十分腐朽落后,害处极大的东西,属于应该改革的范畴,我们把它強加于以颠覆现有格局为己任的互联网金融,太不应该。互联网金融(即P2P和网络小贷)是民间借贷的阳光化,和互联网化。它提高效率,减少人情因素,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增强竞争,怎么可以受利率管制呢?
只有高利率才能消灭高利率。只有供给充足才能把利率打下来。相反地,利率管制只能导致造假,为贪官和黑社会创造空间。它也使一部分人民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或者只能拐弯抹角才能得到满足。这就是额外的社会成本。咱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去哪儿了呢?
多年来,央行对存款利率的事实上的管制(以及储蓄利率定的过低)是导致信贷膨胀,储蓄者受伤,借款人获得巨额补贴,影子银行畸形扩张,房价飞涨以及大量贪腐活动(官商勾结)的根源。咱们不治本,却继续固化利率管制,太遗憾了。
36%的年化利率听起来很 高,但是对于短期,小额和高坏帐率的次贷行业以及无信贷历史的人群,它太低了。咱们的银行为什么不敢介入?
(3)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这相当于规定,小贷公司的总经理必须姓杨,或者眼睛的近视程度不能超过205度之类。
(4)”了解你的客户”这个原则没错。催收必须文明也没错。不准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也完全正确。
(5)停止发放网络小贷牌照,正确。这个牌照本来就不应该发。互联网只是一个手段,全国万家小贷公司中的任何一家都理所当然,应该是互联网小贷公司,如果它们愿意利用互联网手段的话。
十多年来,各省金融办公室对小贷公司在业务地域上的限制本来就可笑,这次央行和银监会继续固化这个限制,不应该。
(6)不准发放校园贷和多头贷,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规定。大学生研究生都是成人,为什么不能自己做借贷决定?烟酒,电子游戏,假药和中国的股票市场对大学生(和其他人)的伤害比现金贷严重一万倍。咱们是否应该规定:禁止校园股民,禁止校园酒民和烟民,禁止校园游戏呢?
(7)现金贷必须与场景结合的规定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伤害,也是对企业自主权的伤害。从商业原则上看,这个规定也很错误:它会使大量的真实借款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比如,小朱本来需要800元现金,去打电子游戏,或者跟朋友吃顿大排档,或者归还朋友的钱,或者送礼。这都是天经地义的需求,难道不行吗?难道一定要造假,做成一个买手机或者买衣服的贷款吗?一定要找周扒皮借现金吗?找黑社会或者找朋友借钱,会涉及额外的搜寻成本和人情成本:浪费了时间,降低了效率。
银行的信用卡也可以提现。银行还可以发放消费贷款。那都是标标准准的无场景的现金贷。银行可以做,别人为什么不可以?
(8)现在,90%以上的网贷资金来自于P2P,而只有少许资金来自银行和信托。尽管P2P和理财公司不断有跑路现象,媒体报道也很多, 但是,老百姓为什么前赴后继?根源在于银行储蓄利率太低,严重跑输通胀。大家认为,P2P这个险,值得冒。
毎当银行与其它金融企业合作,银行都坚持对方兜底或者担保。这保护了银行。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兜底方或担保者就壮烈牺牲,掩护了银行。我完全不明白监管部门为什么对此有意见。难道这样的刚性兑付不是挺好吗?
过去几十年,成千上万的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在做'过桥贷款”和担保的过程中,壮烈牺牲,为银行业做出了无私的奉献。现在,监管部门反而还不领情!
(9)业务外包和服务的社会化是世界的大趋势。银行的各种业务都可以外包,包括吸储,风控,按揭贷款,信用卡,IT, ATM,等等。中国的绝大多数中小银行永远没有能力(也不应该)做次贷业务和消费贷款业务。这些功能应该外包给各路神仙,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可是,现金贷的新规却堵住了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双赢合作。
网贷行业占整个金融业的比重远远不足1%。它比起中国金融系统的巨额坏帐和其它问题来,实在不足挂齿。
但任何法规一旦出台,即使被证明很糟糕,也无法在短期内修改。这对于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实在是致命的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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