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法有缘》

        元旦花一天时间读完了《与法有缘》这本书。新年看这本书主要为了讨个口彩,未来一年想尝试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结果真是读的很开心呢。作者余叔韶是香港传奇大律师,专门打有陪审团参与的案子——主要是刑事案件,偶尔也有破例让陪审团参与的民事案件。经常逆境翻盘,甚至那场民事案子被列入英国法典的判例原则。用同样是香港律师界泰斗胡礼所作的序中的话说:“他具备了特别符合当刑事案件所需的气质和品格,昂藏七尺,器宇不凡,既善于辞令,又非常感性,难怪陪审员一经遇上无不心折。”我读完本书对老先生钦慕心折,一付英气潇洒的样子跃然眼前。


        本书可以算是余叔韶老师的晚年回忆录,前半本讲自己一波三折的人生。后半本则截取了自己生涯中印象深刻的八个刑事案件。本书是得到专栏作家薛兆丰老师所推荐。其实得到的专栏我倒是随便看看,但是专栏作者推荐的书我都会去找来看,基本都是精品。





        我以前很不理解回忆录这种东西为什么有人会读,大多是作者瞎吹逼。在街道图书馆学注会的时候,我对面的书架上全是名人自传。去年的文章就谈起过,外国人拍电影有“英雄之旅”的套路,我把他归为四阶段。其实我国也有中国特色的“英雄之旅”,就是立功立德立言。所以凡是有那么点成就的人,都迫不及待的“立言”。在我看来,那些书甚至装的有点可笑,完全是东施效鼙。不过有的是人捧臭脚。


        不过真的不可一概而论,有些回忆录的确值得一读,前提就是作者的真诚。我一直觉得能听到张志凤这种全国顶级老师为我讲课是我的幸运,早个十年完全不可能。一样的,读一本好的回忆录,就好比坐在老先生的椅子旁听他娓娓讲述自己的人生。这是不可多得的体会。



        谈一谈这本书的内容吧。我想薛兆丰老师推荐这本书,应该是因为这对我们的人生有着许多的借鉴意义。老先生的回忆录主要记录自己的坎坷,而对顺风顺水的生活只字不提。这些坎坷并不是那种值得大肆吹嘘的苦难,感觉和我们普罗大众的经历有些相似。如果有人在论坛上发帖吐槽一样的问题,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我来罗列下他遇到的问题。


        问题1学费难筹:由于父亲无法负担学费,只能等家里的其他兄弟姐妹毕业再读大学。于是老先生决定自己拼搏获得入学奖学金。

        结果:老先生提前一年入学,提前一年拿到大学学位。而毕业的第二年由于日军攻占香港,学校停课,就拿不到学位。这是连锁反应,如果没有学位,后面的香港政府资助奖学金留学牛津就轮不到他。(有时候影响个人命运的就那么一年。)


        问题2银行面试:开战后去到大陆谋生活,应聘银行工作。老先生笔试成绩虽然遥遥领先,但是笔试之后石沉大海。职位被六个开后门的权贵子女获得。

        结果:十年后又遇到其中一个权贵子女,他虽然成了支行行长,但是满腹牢骚,反而羡慕老先生。(我也在银行干过,其实真不知道留在里面是不是正确选择。呆在银行确实会满腹牢骚。)


        问题3上司妒材:给外籍军官当翻译官,结果帮他翻译时国军军官李先生对老先生的兴趣比对外籍军官还要大。外籍军官心中不悦,故意给老先生穿小鞋。(双语人才是稀有资源。)

        结果: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老先生去了李先生手下干活,虽然薪水和原来相比少的可怜。但是有入伍经验是他得到香港政府的牛津奖学金至关重要的原因。(这是要钱还是要简历的问题。不过老先生怀着报国之心,不是钱和简历这么俗的问题。)


        问题4出卖良心:被派去接收日军投降,当时负责的两位头头做假账(不是李先生)。还要拉老先生下水,提出给老先生几部船,让他偷偷卖了回香港。这样老先生就有一大笔钱去外国留学。

        结果:老先生立马装病回到李先生那里报告,当然李先生也没法管。(我个人认为老先生要是真答应,整个贪污的锅就全扣到老先生身上。战时死个人就和死个狗一样,到时候把老先生弄死死无对证。)


        问题5适应国外:老先生去剑桥留学,整个梅顿学院只有两个中国人,很难交到朋友(甚至有人怀疑他是间谍)。而且还和哲学老师起了冲突,因为哲学老师信耶稣教,而老先生信天主教。另外虽然老先生的英语在中国人里已经是佼佼者,但是那种高强度的英语学习还是很难,因为一上来就要写长篇英语论文。

        结果:虽然哲学老师依旧为难他,还给他的课程打了“丁”。但是经济和历史老师对他很好。其中的一个原因是老先生的父亲也是梅顿学院毕业的,和两位老师是同学。也没见老先生写和同学有什么社交,可能真的处不好吧。(英式大学其实也是熟人社会。我发现英美大学的教育方式是让你去看某某书然后写一篇文章,其实和我现在做的事一样,只不过我缺个老师指引点评。)


        问题6转行压力:老先生在剑桥梅顿学院读就读哲学、经济、历史。拿的是三年的奖学金。但是老先生在第二年决定转行读法律。于是他需要在二年里拿到三科的学位,然后在最后一年里修得法律学位。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香港政府的负责人完全不同意支付学法律的奖学金,因为从没有人在一年里读出过法律。负责人认为老先生这是疯狂而不负责任的决定。

        结果:老先生直接给港督写信,终于获得了继续留学的奖学金。(这点我就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感同身受。学法网上经常有这种帖子,家里人希望女网友安安稳稳嫁人,而女网友则想做律师。结果在考前一周家里人把女网友的书都烧了。追求梦想的阻力有时候巨大的难以想象。)


        问题7司法考试:零基础的老先生需要在10个月内读出英国法律学位。之前没有人这么干成功过。

        结果:老先生工作日每天学10到11个小时,节假日每天5到6个小时。虽然爆肝学习,但是能不能通过考试完全没把握。每天做梦都是考试,然后惊醒。(这个我非常感同身受,我今年也每天学8个小时以上。从时间上来看,英国司法考试是要比一次通过六科注会还要难。因为老先生花的时间比我多,而且他是天才级的人物,我就是一学渣。)


        问题8初入职场:老先生的父亲和吉隆坡的大律师事务所老板是朋友。于是老先生被邀请去吉隆坡执业,住在对方家中。但是对方却不喜欢老先生,白白晾了老先生一年不给他做任何业务。

        结果:老先生自觉没趣,回了香港。(这种执业问题是每个想做律师的人都有可能碰到的。律师是学徒制,完全靠师傅带。当你还是律师助理时,能遇到什么样的师傅全凭运气。)


        问题9职场歧视:回到香港,老先生成了首位华人检察官。每天干活最多,而待遇和外籍同事相比少很多。(工资是一样的,主要是福利待遇,比如分房子。和我们的公职系统的派遣工问题差不多。)当时外籍前辈还教导他“多做多错”的公职之道。外籍前辈以干活少而闻名,最后一样混到了大法官。(公职系统都是一样的。境外的月亮不是特别圆。)

        结果:老先生在刑事系统学到了足够多的本领之后就离职干起了刑辩律师。他觉得做的多有两面性,虽然苦,但是能学到东西。至于待遇问题,老先生一直很有骨气,不吃嗟来之食。(反正香港法律系统的华人福利待遇和华人升迁机制在98年之后才和外籍接轨。回归之后华人待遇大幅提高,居然还有外籍人士打行政官司说受到了职场歧视。我不是很明白香港激进分子。回归祖国母亲难道不好吗?在这本书里我感觉英联邦真心很歧视华人。)


        问题10不忘初心:香港回归前有一个资质叫做御用大律师,回归后叫做资深大律师。这个资质是授予的,和普通律师区分。但是作者一直很不屑这个称号,所以他从来没有申请过。“御用”这两个字,在老先生看来本来就充满讽刺。

        结果:关于“御用大律师”这件事,我还是贴原文吧。看到这里我哑然失笑,随机又肃然起敬。


        另一件事发生在高等法院的律师更衣室。 那天早上济济一堂,好不热闹。喧语中听得一位本港御用大律师提到一位非御用大律师的同业,说他“实在是御用大律师的料子”。我也说不出什么缘故,当时觉得那句话实在充满了优越感,禁不住纵声笑起来。我这一笑自然引起全场短暂静默,然后一位来自伦敦的知交(他也是御用大律师,后来成为英国上诉法庭的法官)含有深意的跟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说实在话,到底什么才是御用大律师的料子!”


        人的一生,个人努力固然重要,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老先生的成功运气虽然重要,但是老先生在小节上也没怎么马虎。


        至于这本书的上半部分就写到这里。已经写得很散了,至于老先生执业的八个案子,要是一一写出那就更散了。我只想说,用陪审团的英美法系有英美法系的好处,而法官断案的大陆法系有大陆法系的好处。我们要有文化自信,就算是用英美法系的香港也一样有羡慕我们大陆法系的人。那八个案子倒是让我对英美法系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很多地方牵扯到法律的专业知识,我自己也只是似懂非懂,所以就不太好写什么。不过就算当故事看也挺不错。英美法系主要是要说服陪审团,所以律师需要表演。这就让法庭上有很多戏剧性的场面。我感觉我在看状王宋世杰。


        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文笔很好。很多成语我是第一次见,不过这未必是老先生原因,因为老先生打官司主要用英语。应该是翻译胡紫棠的功劳。

你可能感兴趣的:(读《与法有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