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猎云网(ilieyun)田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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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作者位Matt Ward,知名天使投资人和连续创业家。
硅谷知名投资人彼得·泰尔(PeterThiel)曾经说过:“先发制人只是一种策略,而非目标。其实有时候,后发优势更好。”那么,后发优势什么时候优于先发优势呢?
这个问题,乔布斯知道答案。不论是MP3播放器还是智能手机,苹果均非开创者。但一说到消费科技设备,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iPod和iPhone。
这并不是巧合,而是彼得·泰尔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结论。财富不会归结到先发者身上,而会归结到垄断者身上。所谓垄断者,就是能够掌控整个市场的公司。它不仅可以让消费者把其他所有公司忘得一干二净,还能够从中获得大量利润不断向前发展。这就属于后发者,后面没有其他公司能追赶上来。这种状态不仅能创造大量财富,也是各家初创企业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所在。
并非如此。这种糟糕的建议,可不是出自彼得·泰尔之口。不信,看看微软Windows手机或者柯达数码相机,就知道了。
当然,也不是让你追求十全十美。精益初创企业原则,在这里仍然适用。虽然你是想要实现快速发展,但结果很可能会不尽如人意,甚至带来负面影响。
iPhone之所以能把黑莓比下去,那是因为作为一款电子设备,它本身就要比黑莓优秀10倍。它并没有急着要加入市场竞争,也不是单纯为了在市场上分一杯羹,而是专注于研发足够完美的产品,一举赢得绝对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它还借助一项独家创新为日后发展打下了牢固基础,那就是功能越来越强大的苹果专属应用商店App Store。
而相比乔布斯的成功,RIM(黑莓手机制造商,来自加拿大)在这一块就做得不好,从而遭遇了失败。即便是现在,面对另一大阵营安卓的激烈竞争,App Store仍然能够不断吸引回头客。
苹果公司的先发优势,并不在智能手机领域,而在第三方应用商店。这一专属应用商店的创建,超出了过去大家所有最为疯狂的想象,而且最后取得了成功。开发人员开始争先恐后地针对iPhone设计应用程序,用户体验的质量也越来越高。用户数量增加,开发人员和应用程序的数量也随之增加,从而价值创造的过程就无限循环。在创造出来的全部价值中,绝大部分都储存在苹果公司的海外银行账户中。
至于原因,主要是应对竞争压力和获取用户的成本较高。缺乏这种防卫能力的公司,几乎要一直与营业利润和单位经济作斗争。
我们来看一看日用品递送初创企业Instacart或者共享搭乘鼻祖Uber就知道了。乍一看,它们都是各自领域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但如果你深入了解,就会发现,其实它们的基础非常薄弱。
下面,我会给出详细解释。
这并不是指身陷丑闻、被迫下台的前任首席执行官特拉维斯·卡兰尼克,也不是指他对公司大股东Benchmark Capital提起诉讼,称后者进行人身攻击。相反,借助这个比喻,是想指更深层面上的问题。
共享搭乘是一种地区性业务。而对这类地区性业务来说,地区性网络效应异常显著。Uber需要进行大规模投入,来进入一座全新城市、招募全新司机、获取全新用户。只有越来越多的司机和乘客开始使用它的系统,它才会逐渐提高效益,单位经济才会逐渐开始起作用。
这就是Uber、Grab和Lyft这类共享搭乘服务供应商,花大力气尽可能多地筹集资金的原因所在。这就是一场地盘争夺战,风险资本家彼此之间也在较劲,力图对自己的“封邑”掌握绝对控制权。
但这当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不论是司机还是乘客,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绝对忠诚可言。我之所以选择使用Uber或者Lyft,只是出于对价格、便利和营销的考虑。无论哪家公司,只要它提供的服务各方面优于其他公司,那我就会选它而放弃其他。
司机也是一样。大部分Uber和Lyft的司机都使用两部手机,既是Uber司机,也是Lyft司机。哪家公司能够为他们带来给多出行订单,他们就会选择哪家公司。
这么看来,Uber确实没有扎实的业务基础和坚固的保护外壳,甚至还会更糟。
Uber每进入一座新城市,都会投入不少资金。但其他那些共享搭乘应用程序,同样也可以往里投钱。那么,Uber为什么就能够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呢?原因就在于它以比别人快的速度进入市场,以比别人多的资金投入来获取竞争优势,说白了就是通过砸钱来购买司机和乘客。
但即便如此,其他类似公司也可以选择这种做法。在中国,Uber就遭遇了来自滴滴的强有力竞争和挑战。
当下,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各个城市都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类似初创企业,试图与Uber一较高下。这些初创企业顺利完成了多轮大规模融资,在各自地区内的资金投入要比Uber多得多。毕竟Uber触及的范围太广,难免顾此失彼。
所以说,这就是关键问题所在。Uber即便野心再大、实力再强,也不可能保证在每个城市的投入,都超过其他类似公司的资金数额。
这就意味着,从全球业务这个角度来看,Uber几乎没有什么应对竞争、防御风险的能力。它将永远保持一个被动的防守姿态,换句话说,它也就不可能成为共享搭乘市场上的最后一家公司,总归会有新兴企业想要去挑战甚至超越它。这样一来,它就无法占据市场垄断地位,从而也就无法拥有定价权。说到底,交通出行已经从一项服务变为一场竞赛,无论是谁都必须要尽一切努力留住现有用户、获取新用户。
Airbnb就像打了兴奋剂的Uber
如果Uber继续保持现在这种发展模式,仍然想要通过砸钱来获得绝对竞争优势,那遭遇滑铁卢是早晚的事。但与之相比,全球知名民宿预订平台 Airbnb,就不一样了。
除非分散现象毁坏了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互联网,不然它就会一直盈利下去。至于原因,我举个简单的例子。
一般情况下,我们每年都会外出旅行几次。如果是业务繁忙的人,那会达到几十次。由此,网络效应就在其中起到了作用,它也是Uber和Airbnb的一个不同之处。通常,Uber司机只会在自己生活的某一座城市使用这款应用程序,而Airbnb却一直在全球各地扩张。也就是说,后者的网络是国际性的。这一点,是Uber可望而不可及的。
我们姑且做个假设,如果BnBAir是Airbnb的一位竞争对手。现在,这家公司决定开始融资,并且分别进军旧金山、奥斯汀或是纽约市。那你什么时候会使用这款产品?应该只有当你身处这些城市的时候才会选择使用吧。可问题是,你所要去的地方,并不只是上述一两座城市。难不成你每去一座城市,就要重新下载一款针对该城市提供服务的应用程序?如果真是这样,那用户体验必然会非常糟糕。
这也就意味着,BnBAir获取用户的唯一方式,就是借助Facebook针对去特定城市旅行的用户投放广告。它不仅需要在住宿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还需要保证足够预算来获取用户。
另外,从屋主角度出发,他们为什么会选择在BnBAir上出租自家房屋呢?可能性有两种,第一,他们确实是想吸引房客;第二,他们同时也在Airbnb上登了租房广告。而在这两家公司中,很显然,Airbnb占据了99.9%的市场份额。所以,等到最后这些屋主不再对BnBAir感兴趣时,就会放弃它而直接选择Airbnb。即便他们通过BnBAir收到了几份租房请求,那权衡下来也是不划算的,所以不存在任何网络效应可言。
而从用户角度出发,情况也是一样的。如果某个旅行网站只适用于一两座城市,而且用户体验非常糟糕,那我为什么还要再推荐给其他朋友呢?
所以,在网络效应的问题上,千万不要忘记Airbnb这个案例。他们没有固步自封,而是通过遍布全球的业务所带来的网络效应去获取新用户和新屋主。每当有一位新用户加入进来,公司的业务网络就得到了强化。
再加上,它的平台本身就要比其他类似公司好上10倍还不止,所以在这一市场的地位没有人可以撼动。因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即便是再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偷不走它的用户。
众所周知,Benchmark Capital是全球数一数二的风险资本公司。作为Uber最大的外部投资方之一,它曾经视Uber及其前任首席执行官特拉维斯·卡兰尼克为掌中宝、心头肉。那后来,为什么又画风突变,起诉了卡兰尼克呢?
在发展初期,Benchmark向Uber投资了1200万美元。多年后的今天,这笔钱已经升值为70亿美元。也就是说,Benchmark在Uber持有的20%的股份,现在大约值13.97亿美元。
对于Benchmark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钱,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它同样也看到了挑战,在这个问题上,一着不慎就会满盘皆输。鉴于Uber自成立以来的飞速发展,它可树了不少敌人。
Uber现在的资金实力,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雄厚。今年8月23日的数据显示,Uber一年的资金消耗高达20亿美元。说白了,它已经失去了继续蓬勃发展的资金支持。如果再不融资,掌握定价权,它很快就会遇到资金短缺问题,陷入发展停滞。
很显然,不能。Uber的商业模式,基于车辆完全由司机私有。可如果换成无人驾驶汽车,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届时,载客车辆将会以无人驾驶汽车车队的形式出现。而车队可能是社会公有,也可能是企业私有。也就是说,应该不会出现个人私有的情况。
那么,对于Uber来说,想要实现无人驾驶汽车载客,有几种选择?我想,一种就是公司拿钱买下一支车队;另一种就是公司拿钱租下一支车队。
但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且,别忘了,这里面还牵扯到汽车保险的问题。可能包括无人驾驶汽车保险费用和车队日常运营和维护费用。
没错,无人驾驶汽车是能够提高效率,并且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白白等待的时间。但是,晚上乘客较少怎么办呢?Uber的用车需求图,就清楚显示出了公司计划当中存在的缺陷。买来或租来的无人驾驶汽车,处于闲置状态的概率是多少呢?无论如何,肯定不会是0%。
这也就意味着,公司想要实现无人驾驶汽车载客,必须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回报率还不一定高。所以,这样一来,Uber这一宏伟计划就不那么吸引人了。或者说,能够带来的利润空间就不那么大了。说到底,作为全球最大的出租车公司,Uber用于载客的车,没有一辆是真正属于自己的。那么,它未来将何去何从,就是一个问题了。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市场竞争。说到无人驾驶汽车,搜索巨头谷歌的实力和表现,是要更胜一筹的。抛开这类大公司不说,还有很多小型科技初创企业在这一领域也是成绩斐然,争相在共享搭乘市场上站稳脚跟。当然了,还有电动汽车鼻祖特斯拉,毕竟埃隆·马斯克的战斗力不容小觑。
总之,在这样一种市场局面当中,Uber究竟能否突破重重困难,拨开云雾见月明,还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问题。
最近,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讨论了关于谷歌为无人驾驶汽车提供操作系统支持的问题。未来谷歌能否将Chrome浏览器开发成一个平台,专门为无人驾驶汽车提供服务,吸引用户注意且创造价值?
如果说Uber收购了Netflix或者Hulu这类公司,那未来发展前景如何?或许,他们可以在提供搭乘服务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销售一些娱乐内容。
Uber需要追加销售,需要找到一种在控制成本支出的前提条件下,增加客户终生价值和营业利润的正确途径。最重要的是,它还需要找到一种留住现有司机和乘客的有效方式。通过娱乐内容或者附属营销渠道进行追加销售,或许就是一种可行之道。
其实,有些Uber司机现在已经开始通过广告和营销等方式赚外快了。所以,Uber也可以借鉴这些司机的做法,为司机和乘客创造更多价值。
当然了,以上这些还只是一些比较初步的想法,没有扎实的理论支持。总而言之,我们就想强调一点,即Uber需要跳脱固有的思维模式,探索更多未来发展可能性。
纵然本文对Uber颇有微词,但不可否认,它曾经创造了风险投资历史上的传奇。只不过,这些公司规模越大、爬得越高,一旦摔下来就会跌得越惨。就我本人而言,相比Uber,我还是更加看好Airb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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