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553压力容器用淬火加回火8%和9%镍合金钢板

压力容器用淬火加回火8%和9%镍合金钢板

1、SA553可用以下两种有不同化学成分的型号供货:

型号公称镍含量,%

1.2生产的钢析I型经-320°F(-195℃)的冲击试验,II型经-275°F(-170℃)或双方同意的其他低温的冲击试验。

1.3钢板最大厚度仅受化学成分满足规定力学性能要求的能力限制,但现在,通常按本标准供应的钢板最大厚度限制在2in.(50mm)


2、SA553炼钢方法:

SA553应为镇静钢,并符合A20/A20M标准细奥氏体晶粒度的要求。


3、SA553热处理工艺

3.1热处理程序:钢板应加热到1475~1700°F(800~925℃),并在此温度下保温下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在整个钢板厚度内获得均匀的温度,然后放入水中淬火。接着在1050~1175°F(565~635℃)范围内回火,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30min/in.(1.2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并在空气中冷却或水淬,冷却速度不小于300°F/h(165℃)以下。

3.1.2淬火硬化:钢板应加热到1475~1700°F(800~925℃),并在此温度下保温下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在整个钢板厚度内获得均匀的温度,然后放入液体介质内淬火。

3.1.3回火:钢板在1050~1175°F(565~635℃)范围内回火,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30min/in.(1.2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并在空气中冷却或水淬,冷却速度不小于300°F/h(165℃)以下。

3.1.4在回火处理之前,钢板可进行一次中间热处理,即将钢板加热到I型为1165~1290°F(630~700℃),II型为1185~1310°F(640~710℃)温度范围内,并在此温度下保温至少1h/in.(2.4min/mm)壁厚,但不得少于15min;然后若是厚度大于5/8in.(16mm)的钢板,则水淬到低于300°F(150℃),若是厚度不大于5/8in.(16mm)的钢板,则空冷或水淬到低于300°F(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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