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518
来源:最设计(ID:iad518)
近日,深圳设计师李佛君收到了法院判决书,他起诉上海某公司盗用其作品——《风花雪月》中的“花”字用于生产、销售T恤一案终于有了结果。
来自东莞第一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原告(李佛君)胜诉,责成侵权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商品,销毁库存商品,并向原告赔偿30万元。
此次侵权的图案是李佛君《风花雪月》系列作品的“花”字。
最早是他一位常州好友发现了侵权商品,其后陆续在全国各地商场都发现了侵权商品的影子。看到自己创作的作品被盗用用谋利,心痛之余李佛君开始了维权的道路。
据最设计了解,这是字体设计界维权以来,数额最大的一笔判罚!判罚是依据被侵权作品的知名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和销售情况等因素裁定的。
目前,侵权方已在网络店铺下架了相关产品。
判罚消息一经传出,设计圈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众多曾被侵权围拢的设计师纷纷叫好,称大快人心。
宁波设计师毛明称,这次判罚具有一的教育意义,抄袭这种廉价的方式将带来更多的损失。花钱请设计师做原创设计是一件性价比极高的事情。
对于判罚结果,李佛君指出,设计师创作的知识成果被不法商人盗用获利,素材一类的网站也是滋菌温床。国内知识产权形势非常严峻,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大势已成,原创将是品牌设计的唯一出路,呼吁大家共力抵制侵权!
我们来看看这一系列名为《风花雪月》的作品:
这系列水墨风格的海报《风花雪月》系列文化海报,以奔放的大写意风格书写了洒脱俊逸的“风、花、雪、月”。
笔触挥洒之间与墨水、清水巧妙的融合,形成自由、灵动的墨点,呈现水墨淋漓的视觉效果。
这组作品曾摘得包括入选韩国国际海报展、靳埭强设计奖在内的40余专业设计大奖及展览,并随李佛君在高雄、石家庄、郑州、台北、上海13座城市进行巡展。
对于《风花雪月》系列作品,李佛君是这样阐述他的创作过程的:
这件作品来源于他2007年大理旅游的经历,当地的“风花雪月”四大景观让他念念不忘。在一次洗毛笔时,毛笔上残留的墨水滴在桌边的铜版纸上,呈现了的水墨肌理让他灵感突发,于是用这样的水墨顺手写下我时刻念想的“风花雪月”,并且设计了一系列海报。
李佛君以海报为原点,衍生了笔记本、文具、茶盒包装等一系列文创产品。
创作的过程是曲折复杂,而盗用者却是举手之功,这也是设计师们对侵权者深恶痛绝的原因了。
前有方正起诉“宝洁”、“暴雪”,后有汉仪起诉“香袭人”,今次的“风花雪月”侵权判罚,无疑将版权保护工作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你怎么看这次的字体维权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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