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疤没好就忘了疼?广发银行又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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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邱娜


2017年因侨兴案被罚7.22亿元后,广发银行内控不健全、治理薄弱的问题全面暴露出来。


广发银行“罚”不单行。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一则关于广发银行侵害消费权益案例的通报,点名批评广发银行在私募股权基金代销过程中,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五大行为。

就在同一天,银保监会还公布了一起此前广发银行南京水西门支行与借款人串通违规放贷的处罚信息。

据披露,江苏银保监局对广发银行四个相关责任人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或终身的处罚。另据此前报道,这四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被法院判处2~8年不等有期徒刑。

从银保监会通报的情况来看,广发银行的违规行为和处罚,大多数仍由内控问题引发。

在私募股权基金代销一事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主要是未按要求评估风险和保管文件资料、未提及基金风险、未按产品方案落实履职工作等。

南京水西门支行放贷一事,除了与借款人串通违规放贷,违规事实还包括授信贷款审批中未严格审查担保人相关情况。

这些内控问题可以说已成广发银行的“顽疾”。

今年10月份的一份公告中,银保监会指出,广发银行2012年至2016年期间合规经营类与风险管理类指标设置不合规,同时在员工行为管理、轮岗制度、案防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这期间,在多个因素综合影响下,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爆发了违法违规担保案,影响恶劣。广发银行时任行长利明献在管理中存在失职行为,时任董事长董建岳未及时纠偏并监督高管层有效履职,均被警告。

这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便是侨兴案,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员工与侨兴集团人员内外勾结,出现私刻公章、违规担保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12月,广发银行因违规担保案件被原银监会罚没7.22亿元。

侨兴案之后,广发银行内控不健全、治理薄弱的问题就全面暴露出来。一位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广发银行屡次受到通报和处罚,说明这一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他看来,广发银行今年屡屡被罚,也再次为其上市之路蒙上阴影。早在2011年,广发银行就正式启动IPO进程。后续多年,广发银行陆续表达过IPO的愿望,但至今无果。

在分析人士看来,一方面是因为广发银行历史遗留问题严重。2009年,广发银行几乎同时爆发了两大案件——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案”和“深航收购案”。

随后就是“侨兴案”,直至今年,广发银行还因此事受到银保监会的处罚。

2016年8月底,董建岳、利明献辞职之后,大股东中国人寿正式控局广发银行。但其后广发银行依然屡次被罚。除了近期通报的违规放贷和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2018年,广发银行因内控管理失效,出现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被罚1100万元,其中至少有5起罚单金额达到了百万元级别。

封面图片:广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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