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与仙境

威尔逊是一位资深丛林探险家。毫不夸张地说,四年时间,他几乎已经走遍了南美洲的所有丛林。或许你在去教堂做礼拜的路上,也曾见过他一面呢。

两年前的某个下午,我正坐在面包房的摇椅上等待着新一批的面包出炉。那面包的香气,让人陶醉其中,不知不觉,我好像被带到了一个满是面包的地方,一个与世隔绝的仙境。

正当我还在沉醉时,忽的感觉到烤箱边上闪过一个人影。我猛然抬起头来,竟发现一个人蹲在地上吃着我即将烤好的面包。从背后看去,巨大的背包里装得满满当当,包口是用线绳绑起来的,里面的东西已经快要溢出来了。背包上方,一堆褐色的杂草向各个方向无拘无束地生长。

好啊!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为非作歹!我这样想着,气便不打一处来,悄悄走到他身后,使足力气踹了他一脚。你知道的,即使再无力,仅凭我如此重的体重,踢一脚也是不容小觑的,更何况还是使足了力气。于是,这个面包贼被我踢翻在地,打着滚地嗷嗷直叫。这时,我才看清楚了他的真面目。

此人衣衫褴褛,裤子上的破洞多得像天上的繁星,浓密的胡子遮盖了他一半的脸,几乎就要和他杂草般的头发连成一片了。

嘿,这表情可真滑稽。要不是为了保持严肃,我差点就要笑出声了。

“你小子怎么这么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进店偷窃!”我厉声斥到。

他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还在用手捂着腰。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睛看着我说:“这……这……这怎么能叫偷呢?你……你这么说简直是在侮辱我。”

“好啊,死到临头了还嘴硬。你倒是说说这不叫偷叫什么?”

“我……我要是打算偷,直接悄悄拿走不就得了,干嘛还要在这儿吃?”

嗯,不得不说他的解释听起来的确有些道理。“那就是抢?抢可比偷严重多了。”

“也……也不是,我只是太饿了,我……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他说的应该是真话,从他那下陷的脸和瘦弱的身材就可以看得出来。虽然我算不上一个善良的人,可他这副模样实在不忍直视。

“遇上我算你运气好,看在踢了你一脚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了,别让我再逮着你。”

他苦笑地看着我,慢慢爬起身来,捡起掉在地上的面包,又蹲在老地方吃了起来。

我发现他的眼角有泪水在打转,或许是因为刚刚那一脚踢得太重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为了打破沉默,我问到。

“布莱克.威尔逊。”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嚼着一边回答。

“你为什么这么久没吃东西了?最近没有人愿意施舍你吗?”

“我可不是乞丐!”看得出来,他有点儿生气。

面包吃尽后,他站起来准备离开,正走到门口,却突然停住了。他回过头,从上到下细细地打量了我一番。不知道发现了什么,他的眼睛里好像闪起了光芒,脸上生气的表情也恍然消失不见。

他指着我的腰间说:“可以给我来一支吗?”

我低头看了看,一盒万宝路香烟从口袋里探出头来。我无奈地笑了笑,把烟与点火的东西一并递给他,指着门外说:“面包房里禁止吸烟。”他站在门外,不紧不慢地抽完了一整支。烟雾从他的嘴里升腾,路过的人如果没看到他手里的烟,大概会以为他的胡子着火了吧。

就在他吸烟的空当,我突然想到了刚刚辞掉打杂工作的希尔。希尔真是个不幸的人,五十多岁还没成家,人们都说是因为他的瘸腿,可我不这么觉得。希尔干起活来,可比那些健全的人利索多了,只不过他走起路来不太稳当罢了。就在昨天,他向我辞行回老家为几天前病逝的父亲料理后事,他说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父亲的农田需要有人照看。

现在,我的店里正好缺一位员工。

在威尔逊走进店里归还火柴时,我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为我干活,每天都不会饿肚子,月底还可以拿到一千比索。出乎我的意料,他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我只干一个月,拿到第一笔工钱就离开。”他边抿嘴边说。

我没有多说什么,把扫帚递给了他,指了指地板上的面包屑。

就这样,威尔逊成了我店里的伙计,晚上就睡在店里的地板上,甚至免去了我为他找垫子和毯子的麻烦。我也曾试着教他如何作面包,可他没有丝毫的兴趣,不论自己做的多么难吃也能吃得津津有味。所以我说,威尔逊的确是个超凡脱俗的人,他和住在镇上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



在店里住过一晚后,我把希尔留下来的一身衣服扔给了威尔逊,然后又丢给他十比索,叫他去卡尔的理发店里清理一下他头上的杂草和脸上的灌木丛,免得把顾客吓走。

他有些不情愿,可还是接过了我的钱。

这时他低着头喃喃道:“可以……再借给我一点钱吗?只要三百比索,等到月底我会还你的。”

我犹豫了一会儿后,从钱袋里掏出三百比索。

他同我道了谢,换上了衣服,走出店门。

太阳不知不觉升到了当空,已经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我看着墙上的钟发呆,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涌现心头。“这个可恶的威尔逊,一定是拿着我的钱逃之夭夭了。”我气冲冲地锁上店门,朝着卡尔的理发店跑去。一路上,汗滴从额头上滑进我的眼睛里,我一边揉着眼一边咒骂。

推开店门,卡尔正坐在椅子上喝茶,只有他一个人在店里。见我头顶着太阳气喘吁吁的跑来,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我问他有没有一个满脸胡子的人来过,卡尔点了点头,说九点一刻左右的确来过一个这样的人,还说他应该不是本地人,说话带着一股西班牙口音,这一点我倒是没有注意。

怀着焦躁的心情,我朝面包房走去,一路上低头叹气,还差点被马车撞个正着。

当我再次抬起头来,面包房已经出现在眼前。定睛一看,门前还坐着一个抽着烟的人,若不是他特有的褐色头发,和那件衣裳,我还真认不出来眼前的这个人居然就是威尔逊。剃过胡子后,他的鼻子显得格外的大,皮肤和嘴唇略微发黑。

他见我走了过来,满脸神气地问道:“去吃午饭了吗?”还不忘从他的嘴里吐出一阵一阵的烟雾。

我点了点头,打开了门锁。

回过头来,我发现一盒万宝路香烟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探出头来,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然后,我便明白了一切。

唯一一个卖这种香烟的店铺,在离这儿十几公里的另一个镇子上。

烟抽完后,他走进店里笑着对我说:“烟真是这凡尘俗世唯一值得人留恋的东西了。”

晚餐时,我问他何以落魄至此,他说他是一位丛林探险家。

“在丛林里我可以活得很好,可是到了城镇里,就不知道该怎么生存下去了。”

他还告诉我,自幼他便对凡尘俗世的一点一滴都厌弃极了,于是一年前,他操着一口半成的西班牙语从北美来到这片大陆,励志要成为一位丛林探险家,寻找一个丛林中的仙境,过上一种超凡脱俗的生活。之所以是半成的西班牙语,也大概是因为他觉得在丛林里根本不需要语言。可他同我交谈时,却说得很流利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也没有再问,生怕惹得他生气。

不过,他干起活来的确很令我满意。

渐渐地,我们开始了解彼此,交谈也丝毫不像初识时那样拘谨。他是个很有趣的人,尤其是说到自己的探险经历,总会让人浮想联翩,甚至是讲到他把石子当成果子吃掉,钓鱼时不小心掉进湖里这样的糗事也能让人笑上半天,给我平淡的生活平添了许多乐趣。

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在探险路上遇见一个满是面包的仙境,他却突然大笑不止。

“哪会有这样的地方?你这里倒是满是面包,可也算不得什么仙境吧。”

我也为自己愚蠢的问题感到羞愧,尴尬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找的是什么样的仙境呢?”

他突然不再发笑了,划着火柴点燃了一支烟,眼神木然。我摇了摇头,起身离开。

他总是这样,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一个月过得可真慢,威尔逊总是这么说。不过,再慢也总会有结束的那一天。

在他到店里的第三十天晚上,我从小镇的集市上买来了一瓶好酒和许多饭菜为他饯行。他酒量很小,却被我强逼着喝了一大杯。

“你是我来这里以后遇见的最好的人。”他醉醺醺地叼着一支烟。     

我知道他已经醉了,开玩笑地说:“你也是个不错的人,以后探险可要小心,别在丛林里丢了性命,即使丢了性命,也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怎么会让你知道呢?哈哈,我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一边大笑,一边吃着盘子里的牛排。“你这里的面包我早就吃腻了,这索然无味的牛排今天吃起来倒还有些滋味。”

我冲他笑了笑,起身去收拾酒杯。当我再回来时,威尔逊趴倒在桌子上,已经睡着了。

我耸了耸肩,把他嘴里的烟掐灭,丢进了垃圾桶,收拾好桌子后,从抽屉里取出一千比索放在上面,便去睡觉了。

第二天一大早,威尔逊已经不在了,桌子上是三百一十比索和一张便条,便条上写着:“我要回到丛林里继续寻找仙境了,勿念。”


那么,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其实并没有。

据说威尔逊用我给他的钱买了一包香烟、一盒火柴、一些水和食物,便继续向南,朝着亚马逊河进发。途经丛林野外,活得自由自在,游刃有余,途经城市小镇,却往往是落魄街头。找不到什么工作,便只能像忍饥挨饿,食些不知从哪里搞来的食物;若是足够幸运遇见了几个善良的主顾,也能饱腹几顿。毕竟美味与否,对他来说丝毫没有意义。

不过,他的口袋里永远都有一盒万宝路牌香烟。

每当烟快要抽完了,他就会加紧赶路,并且严格控制抽烟的频率,到城镇里才把最后一支抽掉,因为他知道,一旦到了城镇,很快就能买到另一盒。

我之前说过,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个嫉俗如仇的人,有一天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尘世间如此落魄的生活实在有损尊严,于是下定决心再也不到镇上来了,可他这样的誓言着实令人怀疑。不出所料,在烟快要抽完之前,他还是来到了另一个城镇。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重蹈覆辙,却一次又一次地发下毒誓,从来没有一点放弃的想法。

“我向主发誓,如果再踏进城镇一步,就被大火活活烧死。”他对着天上的繁星说道。

可令人惊叹得是,这样一位超凡脱俗的侠士,却因为一个遭遇,甘愿过上常人般的生活,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情是这样的:

威尔逊又一次从城镇出发,前往他心目中的仙境,口袋里是一盒全新的万路宝牌香烟。可不出一周时间,烟盒里的烟只剩下两支了,这时的威尔逊开始变得焦躁不安。

“我已经向主发过誓不再到镇上了,这可怎么办呢?”他一边赶路一边自语。不知不觉,来到了一片漫无边际的草原,这草原叫什么名字,却是地图上找不到的。远处的山又是什么山,也无从考证。

天快黑了,威尔逊把帐篷搭起来打算就在这里过一夜。他吃了一些路上收集来的食物,喝了几口早晨的露水,然后坐在帐篷里,掏出口袋里的烟盒,出神地看着。几分钟后,他取出一支,点着了抽起来。当最后一丝火光从他的嘴角消失,他还在不停地回味着。

“还是再去镇上看看吧。”他这样想着,把烟盒和火柴又装进口袋里,叹了口气,便躺下来睡着了。

那天夜里,威尔逊梦到一声巨响过后,自己置身火海,周围火光四射,火焰烤得他难以呼吸,于是他从梦里被惊醒,睁开眼睛爬起身来,打算到帐篷外边透透气。可是,他突然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透过帐篷,他看到了明亮的光。待他拉开拉链探出头来,才发现远处的草原早已被漫天大火所笼罩,一阵热潮夹杂着焦糊的气味迎面而来。

威尔逊立马抛下自己的帐篷拔腿就跑,他心想只要跑得够快,一定可以免去一死。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火焰离他越来越近,铺天盖地,几乎要把整个世界都吞没了。这样一位“丛林之王”,却终究落得个被大火活活烧死的结局,这是否是上帝对他的惩罚,没有人能搞得清楚。

就在这时,他竟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取出了里面的最后一支烟。

“既然终归要死,那倒不如就在此处把这最后一支烟抽掉好了。临死前,再让我感受一次吧。”说着,他划着了火柴,点燃了最后一支烟。

可不凑巧的是,一股热潮吹来,烟和火柴一并从他的手上滑落,掉在了地上,倒是把他脚下的草堆给点着了。

威尔逊避开脚底的火焰,弯下腰来捡烟,还咒骂道:“混账东西,大火还没把我烧死,反倒是你要把我给烧死了。”

正当捡起地上的烟时,他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头重重地磕在地上昏了过去,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二天,他发现自己并没有被烧死,只是衣服上满是烟味,周围的草也全都剩下焦黑的一小截。没有人会认得出,这就是昨夜一望无际的青色草原。

死里逃生的威尔逊长长得出了一口气,在谢过上帝后他说:“这下子算是抽够了,以后都不会再抽了。”

他站起来,踩碎了地上的那支烟,朝着北面走去。

在这个生死关头,他究竟想了些什么,受了怎样的刺激,之后又有没有找到他所谓的仙境,厌弃极了我无从得知。只是一个月前的某个早上,当我打开店门时,又见到了他。他还是我们初次见面时的那副模样,只是变得沉默寡言。

他向我讲述了这一切,又同我借了三千比索。

“我要乘船回北美了,别把这些事情告诉任何人,钱我会还回来的。”那天傍晚,他对我说。

第二天早上,他故技重施不见了踪影,我知道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不过,希望他可以原谅我,我没能忍得住,把这一切都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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