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星星
初读余华的作品是活着,印象最深刻的是,在黄昏的田地下坐着一位叫富贵的老人与他的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画面感很强,也被里面的故事所震撼,于是对于余华先生的其他作品有了期待。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自序写过两个故事。一位父亲靠卖血供儿子上学,直到工大上大学时,儿子却不知去向,也给父亲一个永远打不通的电话。
后来知道父亲不断寻找他,穷困的处境使他无颜面对为自己卖血一辈子的父亲。
卖血在很多地方成为穷人们的生存方式。于是有了一个又一个的卖血村,卖血村又成了一个个艾滋病村。
余华先生讲了卖血农民,李孝清的故事。曾4次穿上寿衣,躺在他的床上,第4次他才真正死去,死后贫穷的儿子们用了350元请了民间鼓手,在他的遗体前吹吹打打,卖血一辈子的他,最后花了350元给自己谱写一个结局。
这样的故事,千千万万。
我们认为不会存在的事情,其实它都真实发生着,只是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而已。
在那个卖血供儿子读书的故事里,文学的眼睛看到了什么?我相信是那位父亲每次都要走上三个多小时的路途去拨打那个不存在的电话号码,同样在李孝清的命运里,文学的眼睛会为他四次穿上寿衣而湿润。
余华先生,就这两个故事,带我们走近《许三观卖血记》。
生活和事情是转瞬即逝的,而文学却是历久弥新。
许三观是一位普通的丝厂工人,作品围绕他12次卖血展开,卖血是为娶亲,是为了救治重病的儿子,是为了郑重款待贵宾,是为了不被饿死,是为了生存。
但是最终,还是为了爱和可笑的尊严。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跟着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他用第一次卖血的钱娶了老婆许玉兰,尝到了卖血的甜头后,每逢家里遭难,他能做的事情只有跑去卖一次血,因为卖一次血相当他干半年的话。
作为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为了家庭,为了生活,唯有一次一次拿生命去交换。
很多年后,他为了救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一乐,再次跑去医院卖血时遇见了根龙,才得知阿方为了卖血把自己的身体透支了。几年后根龙又为了卖血也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
底层人民的生活方式就是这样笨拙但又不失伟大。
许三观是一位好丈夫,文革时期,在妻子许玉兰被批斗的时候没有选择离开,而是在身边安慰,陪伴。
许三观为了不被发现而受牵连,会把最好的菜藏到饭底,让儿子去送饭给许玉兰吃。
然而几个儿子都推脱,不愿意去送,觉得这样的妈让他们觉得很丢脸,许三观把几个儿子训了一顿,需要钱时,就知道还有个爹妈,家里有难了就觉得爹妈给你丢脸了。
为人父母,一辈子不容易。余华先生血淋淋地揭露这些现实。都说养儿防老,但其实
许三观也是一位好父亲,为了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一次次去卖血,甚至可以丢了性命。
多年以后,年过六十的许三观不用再担负三个儿子的生活,他和许玉兰也不再缺钱花了,日子好过很多。
一天他笑着走出家门,走过许玉兰早晨炸油条的小吃店,走过儿子工作的百货店,走过电影院,走过从前熟悉的每个地方,最后来到了胜利饭店。
这是他曾经每次卖血后必来的一个地方,每次卖血后都会点上一份炒猪肝,二两黄酒。
香味扑鼻,许三观很想再卖一次血,从前都是为了家庭卖血,这一次,他要为自己卖一次血,不料年轻的血头看他头发花白,牙齿掉光,不收他的血,还对他一番羞辱。
许三观走出医院后越想越生气,想着自己的血第一次没人要了。
几十年来,每次家里有难,他都靠卖血度过去,想着以后他的血没人要,家里有难怎么办?
越想越难过,他开始伤心的哭了起来,哭着走来来时走过的路。
他不停地嘀咕,我老了,我的血沒人要了,以後家裡遇上災禍怎麼辦?
后来家人知道他在外面哭,问他为什么这么伤心,谁欺负你了?他说出缘由,许玉兰安慰他,家里不缺钱,不用再卖血了,儿子们听后一顿指责,觉得老爹给他们丢脸了。
这时候许玉兰替许三观抱不平,嘴里骂道三个儿子的良心被狗吃了,只认钱不认爹。
这里与此前许三观替许玉兰谴责儿子相呼应。夫妻一定是相互扶持的,磕磕绊绊大半辈子,最后知你冷暖的人一定是你老伴。
随后许玉兰拉着许三观去了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许三观卖血记》从一个家庭的温饱生存,去还原了工人阶级最真实的生活状态。
在知乎上看过一个问题, “你大学最难过的一个瞬间是什么?
这些都是真实存在我们身边的。余华先生通过许三观卖血记,阐述了小人物的生存理念。
终其一生为了一个家,他们渺小,但却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