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融学考研 金融热点整理总汇

金融热点整理(四)

金融热点问题:银保监会首发普惠金融白皮书:遏制乱象防范风险是底线

9月2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下称“白皮书”)摘编版,并拟于近期出版发行。蓝鲸TMT了解到,白皮书是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定期发布普惠金融白皮书”要求,进行的阶段性总结。


白皮书梳理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形成的经验,其中,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方法;遏制乱象、防范风险,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坚持改革创新、用好试点示范,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手段;强化政策协同,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有力保障。


同时,白皮书总结了五年来普惠金融发展的主要成果: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薄弱领域金融可得性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金融扶贫攻坚成效卓著,金融基础设施和外部环境逐渐改善。


白皮书指出,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是普惠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覆盖,降低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运用技术创新缓解普惠金融领域突出存在的信用、信息和动力问题。


同时,白皮书强调,及时发现并重拳出击整治这些乱象,正本清源,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底线。需要认清普惠金融的金融本质和风险属性,平衡好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和防范普惠金融领域风险的关系。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银行服务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发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账户数已达32.8亿户,主要电子交易笔数替代率平均达到79.6%,其中,手机银行交易笔数占主要电子交易笔数的31.8%。


在金融科技方面,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已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645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7万亿元和0.6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投贷联动项下科创企业贷款余额225.6亿元。

内容来源:蓝鲸TMT



近期金融要素市场最新动态


《中国电信网络诈骗分析报告》


9月25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联合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中国电信网络诈骗分析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电信网络诈骗整体呈现出犯罪手段多样、骗术翻新快的特点,网络类诈骗发展迅猛。农村地区人群或成为防诈骗的重点关注对象。受害人被骗后主动将钱款转给诈骗分子的情况越来越普遍。“防骗”或将替代“防盗”,成为未来的电信网络诈骗防治重点。

《报告》援引数据显示,2017年用户举报的诈骗案情中,金融理财类诈骗是涉案金额最高、人均损失最大的诈骗类型。受害人通常采用钓鱼网站支付以及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扫二维码支付等方式主动向诈骗分子转账。按照劫财方式划分,在钓鱼网站支付的用户占比为64.3%;主动转账的用户占33.7%。

各种渠道泄露、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成为支撑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产业,且诈骗从“漫无目的”向“精准诈骗”演进。如机票退改签诈骗、冒充电商平台客服退款诈骗、冒充熟人诈骗等,均是诈骗分子根据网上买来的详细身份信息,量身定制诈骗脚本实施的精准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成为各种精准诈骗的上游支撑产业。

《报告》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提出九点建议:1.不要轻信亲友遭遇不测的说辞。2.异常信息要向相关部门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核实。3.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中办公。4.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中的“熟人”。5.在网络上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6.投资者应该在正规的投资网站进行投资,天上不会掉馅饼。7.退款操作应在网购平台中进行。8.不点击非官方的链接。9.不要轻信短信中的内容,更不要点击短信里的不明链接,以防钓鱼网站,或者手机被植入木马。

国家19部门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


9月26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1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指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

《意见》提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服务孵化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支持市场资源设立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就业产业基金,着力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完善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开发更多适合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需求。

这些跨境电商可免税两项


财政部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指出,10月1日起,凡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免税政策。

即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P2P机构不得新开或从事网贷业务


9月30日晚,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风险提示”指出:两类P2P机构,即未纳入整治范围的机构不得新开展P2P网贷业务;未经许可的机构不得新设立或从事P2P网贷业务活动。否则,按照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处理;涉及非法集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资料显示,8月,北京地区正常运营平台404家,累计P2P平台达929家,8月新增问题平台13家,累计问题平台525家。北京地区平台成交总额为453.24亿元,环比下降4.1%,同比下降5%,占全国成交额的34.4%。

此外,浙江、山东、广东、贵州及深圳和上海宝山区等地金融办或互联网金融协会,或下发通知或出台相关措施,也强调了上述类似内容。



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11类一审案件


9月28日,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广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互联网案件,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和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互联网侵权责任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因对互联网进行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

内容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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