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27岁的俄亥俄州男子Randall Adams和哥哥一起开车离开老家,前往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谋生,
当时德州的失业率相当高,不过Adams运气不错,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就此过上了按部就班的生活。
11月27日晚上,Adams的车开到半路没油了,当时正值感恩节前夕,很多加油站都关门了,Adams不得不提着油罐在路上走,想找商店碰碰运气。
Adams走了一段路,这时路边一辆车忽然停了下来,一名16岁的少年David Harris摇下车窗招呼Adams上车。
Randall Adams
原来,他远远看见拿着油罐转悠的Adams,猜想他应该是汽车没油了,决定捎他一程,
Adams非常开心,就这样上了Harris的车。
两人之后一起去酒吧喝了点酒,又一块去汽车影院看了几个小时的电影,快到9点的时候,Adams决定回家,Harris说问能不能去Adams那里借宿一晚,
Adams说自己和哥哥一起住,他哥不喜欢陌生人回家,因为觉得不太方便,就婉拒了Harris。
然而Adams也不是知恩不报的人,他听说Harris暂时没什么工作,便约他过几天见面,打算给这位少年介绍一份合适的工作,之后两人就此别过。
Adams回家之后也没多想,第二天一大早便正常上班去了……
David Harris
当时的Adams绝对想不到,萍水相逢搭上的这一趟顺风车,竟会成为他一辈子的痛……
那趟顺风车之后一个月,Adams差不多快把这事儿给忘了。
然而到了12月21日,达拉斯警方竟然找上门,将Adams带到了警局审问。
因为一名警察在11月28日凌晨被枪杀了……
原来,11月27日那晚,警察Wood和他的搭档女警在外面巡逻。
两人在街边一家快餐店点了点喝的东西之后,便看到远处有辆车开过来,却没有打开车灯。
于是Wood警官径直走了过去,想查一下司机的驾照,顺便让他打开车灯,就在他走近汽车的时候,里面的人却突然伸出一支手,举起一支小口径手枪,朝Wood连开数枪!
听到枪声,他的搭档赶紧冲了出来,然而为时已晚,这辆车已经逃之夭夭。
Wood倒在了血泊中,很快不治身亡。
虽然嫌犯逃掉,好在女警记起了那辆车和车牌号,是一辆车牌号为JNA-890的雪弗兰Vega。
顺着这条线索,警方很快找到了车主,是家住维多的一位中年人,然而这位车主却说,这辆车是在不久前被人偷走的,
偷这辆车的人,正是他的邻居——名叫David Harris的少年!
看起来,11月28日凌晨杀警的那单案子里,偷走汽车开到达拉斯的少年Harris无疑有最大嫌疑。
警方立刻找上了Harris,但就Harris单方面的供词来看,他自己不仅没有嫌疑,反而成了案件的证人:
据他交代,案发前一天11月27日下午,Harris从家里偷走父亲一把手枪和一把猎枪,之后又偷了邻居家的那辆雪弗兰后上路,就这样漫无目的地从维多开到了达拉斯,
在达拉斯的路上,Harris看到提着油罐在路边张望的Adams,他便停下车,捎上Adams一程。
之后两人一起去喝了点啤酒,还去汽车电影院看了几场电影。
一直到凌晨12:30左右,一名警官走了过来,Harris说他非常害怕,吓瘫倒在了车里,而Adams却打开车窗,朝警察连开了数枪……
接着,他跟着Adams离开,想去他家借宿一晚,但Adams以哥哥不喜欢外人过夜为由拒绝了他,
于是Harris就这么离开,然后在车里睡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又开着车回了老家维多……
根据Harris的口供,12月21日,警察将“杀警嫌犯”Adams抓回警局审讯。
到了警局,Adams的口供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在Adams供述的版本里,两人的顺风车邂逅在那晚9点左右就已经结束了,
前面的内容和Harris的叙述完全一样——他的车没油了,于是上了Harris的顺风车,两人一起喝了酒,还去汽车影院看了电影。
Adams额外交待说他发现Harris有个“军火库”,车上有手枪和来福枪。
有时候Harris会拿出枪朝车窗外比划,Adams觉得这样太危险,便要求他把抢塞到座位底下,两人看完电影后就分别了。
Adams到家的时候,是晚上9点多,哥哥已经睡了,他看了会儿电视也睡着了。
Adams的供词表示,他压根没有跟Harris在外面逗留到凌晨12:30,更没有提到拦车的警察……
然而,在达拉斯警方看来,Adams的供词里完全没有警察,没有枪杀,
Harris版本的证词,似乎一切都能跟案情吻合。
一番讨论下来,警方倾向于相信Harris的供词。
在分析完两人的供词之后,Adams被带到警局一个小房间里,警察也没多说什么,直接丢给他一份招供书。让他签字,要求Adams承认:
11月28日凌晨,朝警察开枪杀人的就是他本人……
Adams懵了,他无比愤怒加诧异,不但严词拒绝签字,无比愤怒地质问警察为什么会怀疑他,
警察于是告诉了他Harris版本的供词,Adams顿时明白:
Harris关于袭警的供词晚了整整两个小时,这根本就是两人分别之后Harris自己一个人干的,
但Harris却栽赃嫁祸给了搭了他顺风车的乘客Adams!
为了让Adams在自己版本的杀警故事里出现,Harris几乎把两人的每一段经历的时间都往后拨了两个小时,比如两人吃饭的时间是下午3点,Harris却对警察说是下午5点。
不过,Adams和他的律师一开始都认为,Harris的证词漏洞百出,且有明显的嫁祸倾向,不出意外,法庭是不会采纳的。
然而,等到真正开庭的时候,Adams才发现,他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开庭之后,控方来势汹汹,拿出的所有不利的证据,都是要将他钉死。
Adams能提出的自证清白的证据几乎没有,例如他说的电视节目《Carol Burnett Show》,虽然确实是在当晚9点播出的,但却证明不了他在9点回了家。
之后,警方也去询问过Adams下车买报纸的便利店,然而过了一个多月,谁也记不起他是否来过。
最要命的是,关于Adams的不在场证明,Adams的亲哥哥也无法替他出庭作证,
一来因为那一晚他早就睡了,确实啥都没听见。
二来达拉斯警方一再警告他“作伪证”的罪名非常严重,于是,到了开庭的时候,Adams竟然一个证人都没有!
Adams的哥哥
于是,这个案子就只剩下了Adams自己的辩护口供。
律师依旧没放弃希望,他们拿出警方那里找到的一番背景调查,提出Adams没有任何犯罪前科,而Harris之前则声名狼藉,不但一直有小偷小摸,回家还对几个朋友吹嘘过自己曾干掉了警察。
不仅如此,在杀警案之后,Harris还犯下了一系列抢劫和盗窃罪,而Harris抢劫便利店所用的枪,跟11月28日凌晨打死警察的那把枪,就是同一把。
这些所谓证明谋杀的证物,都是Harris经手和处理过,
然而,Harris不但没成为嫌疑犯,还反倒成了检察官起诉Adams的目击证人。
而最让人无语的是,检方竟然找来了三个莫名其妙的证人,其中一个大妈说她看见了Adams射杀警察……
另外两人则是加油站的员工夫妇,Adams的律师调查后发现,这对夫妇在作证的两周前,因为偷盗被加油站炒了鱿鱼,
不久后,两人又因为家暴被抓到警局解决,然而到了警局,两口子看到警方有偿征集“杀警案”证人,突然提出要做出庭作证,
而据熟识这对夫妇的前雇主透露,这夫妇俩说谎成性,出庭作证或许就是为了那21000美元的奖金。
而当时被杀的Wood警官的搭档女警,在出庭作证时,竟然也改了自己的供词。
她最初的口供描述杀人凶手和现场时,是这样说的:“白人,中长发,厚外套,车上只有一个人……”
而到了法庭,她却改口,只说:“凶手有着蓬松的头发……”
这样的供词简直就是冲着Adams去的。
Adams的律师认为,当时Wood警官被杀,搭档女警依然留在车里喝奶茶,她本人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为了推脱掉责任,她选择了向检方妥协,配合作伪证钉死Adams。
一个警方有问题,检方有问题,证人有问题的案子,就这样被一致炮制成了钉死Adams的案件,
这位仅仅搭了一下顺风车的人,就这样被“塑造”成了杀警凶手。
Adams的律师曾听闻警队内部有这样的说法:
我们不会毁了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Adams,他不过是个外来打工的……
而律师打听到的检方那边的观点就更离谱了:
“杀警案”影响巨大,Adams是一个28的成年人,Harris是一个16岁的少年,根据德州法律,16岁是不会被判死刑的,要给“杀警”的凶手判死刑,才能更好地向民众交待,
德州检方不是为了抓到真凶,而是为了抓一个能“更符合案情”的凶手……
更符合“死刑”要求的Adams,在各方的“需求”下被做成了替罪羊,被法庭判处死刑,1979年5月8日执行……
背井离乡来到达拉斯打工的Adams做梦也没想到,只因搭了一趟顺风车,就被冤枉成了杀人犯,关进了死刑监狱,他绝望地缩在死囚牢房里,等待着死期的降临。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在死刑到来前三天,Adams奇迹般地逃过一劫。
原来,美国最高法院审核了这个案子,阻止了Adams的死刑,不是因为对案情有疑问,而是最高法院认为法庭陪审团的人员构成有问题:一部分不主张死刑的陪审员被法庭排除在外了,
“杀警案”的检察官听到这个消息,第二天便提出申请要求将Adams改判为终身监禁。
虽然逃脱了死刑,但Adams依旧没有洗脱清白,不出意外,他仍然要在监狱里蹲一辈子……
而另一边,当年嫁祸Adams的Harris不但逍遥法外,还依然在外面犯案不断,终于又一次惹出了命案,
这一次,他直接闯进了别人家里,男主人举着枪追出来,跟Harris发生了激烈的搏斗,在搏斗中,Harris连开数枪,将对方杀死。
Harris最终因为杀人被捕,1985年他被判处死刑,等待执行。
而此时,当年因杀警案被冤屈入狱的Adams,已经在监狱里关了整整10年。
这期间,没有人再提起当年那桩案子,更没有人站出来为他查明真相。
直到1986年,导演Errol Morris偶然听说了这单著名的案子,他决定做一部纪录片,还原当年案件的全过程。
他采访了当年的涉案人员,检察官,律师,女警……
直到1986年12月,他采访了关在死囚监狱里的Harris,最后一次采访,两人的对话是这样的:
导演问:“你怎么想?(Adams)是否是无辜的?”
Harris回答:“我肯定他是的”。
之后,Harris缓缓地说到:
“我一直在想……如果要给Adams找一个进监狱的理由,
或者就是因为,他那晚没有收留某个帮助了他的人……”
最后,Harris还露骨地表示,自己也觉得有点意外,达拉斯警方居然这么轻易地就采用了他的供词,把Adams送进了监狱……
Harris这番话,无疑是一场变相的认罪:
如果Adams那晚收留了他,也就不会发生“杀警”的案子,Adams也就不会因此被冤入狱。
也就是说,案发当晚,Adams没有杀警,那开着那辆车杀警的人,无疑只有Harris本人了……
1988年,Errol Morris的纪录片《细细的蓝线》全美公映,Harris在影片结尾相当露骨的表述,激起了全美观众的愤怒,
一时间,全美上下都在讨论德州这个“炮制杀人犯”的案子,警方偏袒德州年轻人Harris,将外来者Adams草率判处死刑,草菅人命的做法激起了公愤。
很快,各大媒体相继报道,各路群众也纷纷打电话留言,要求彻查此案。
终于,眼瞅着掩盖不住,德克萨斯申诉庭推翻了对Adams的判决,
影片公映的第二年,Adams被无罪释放,终于出狱。
他本人一共坐了12年冤狱,却未获得任何赔偿……
而另一边,2004年,Harris因为1985年的杀人案被执行死刑,他到死都没有因为1976年11月28日的“杀警案”而被起诉。
差点被嫁祸冤死,又白白坐了12年牢的Adams,最终靠一部轰动全美的纪录片得以平反昭雪。
这一场正义到来的方式,实在令人唏嘘……
Ref: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ndall_Dale_Adam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Thin_Blue_Line_(1988_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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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风在往哪吹:确实唏嘘 居然没有赔偿 哪怕只是口头上的道歉也该有吧 人性真是…
bling-bling少女:迟到的正义从来都不是真正的正义。
RhythmAndBieber:三十岁是人的黄金年龄,然而要在监狱里度过。12年,他出来都四十了,还不给赔偿,也太??
一只腌黄瓜:主要是他们都不愿意相信孩子会杀人
菩提晚客: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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