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过往美好,回忆亦可疗伤,所以我并不后悔。”安亦晨静静地坐在轮椅上,放佛在述说着一个与自己无关的故事。只是,这伤不只是身体上的痛楚,更有心灵上的创伤……
一 初遇
故事并不算长,它开始于黑色拼杀的六月之后。那年九月,安亦晨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枫羽学院,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学,故事也由此发生。对于从小到大认真读书感情世界一片空白的安亦晨来说,他是不相信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情的。直到洛夕的出现,才打破了他固以坚守的信念。安亦晨是倔强的,他一直都不愿承认,只是那种瞬间心跳加速的感觉以及面红耳赤的丑样出卖了他。记得那天的阳光很烈,夏日的余威还未散去,透过窗户后依然刺眼。当时洛夕正入神看着窗外,飘逸的秀发垂肩,半遮着那洁白无暇的脸颊。就在安亦晨推门而入的一瞬,洛夕回过头来,轻扶秀发,笑靥如花。那一瞬安亦晨竟看得痴了,从此那一轮秀发及肩的美丽轮廓深深印入安亦晨的脑海,刺入骨髓,再也挥之不去…
二 相知
“亦晨,你在干嘛呢?还不快进去,挡我们的路了哎!”直到后面的同学推安亦晨的时候,安亦晨才缓过神来,匆匆忙忙的走进教室坐在洛夕后面的那一排。“嗨,同学你好,我叫洛夕,很高兴与你成为同班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呀?”正当安亦晨手忙脚乱坐下的时候,还没从刚才心跳加速的紧张回过神来,前面的洛夕转过身来问道。那一刻,安亦晨感觉好像如清风拂面一般,一缕淡淡的香气扑入鼻腔,瞬间闹了个大花脸,竟一时间忘记了该说什么。“喂,问你话呢,你叫什么名字啊?”一句话把安亦晨拉了回
来。“额,那个…我叫做安亦晨,我爸妈说我要安安静静的就像是晨曦一样。” “哇,你爸妈好厉害,帮你起了这么好听的名字。”洛夕咧开嘴笑着说道,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没…没呢,你名字也挺好听的呢!”安亦晨讪讪的说道,心想为什么会这样子,今天说话怎么会结结巴巴的,以前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的。
时间很快的就过去了,晚上安亦晨回到宿舍,拿出日记本,翻开扉页写到 :
“2009年,晴,9月1日。今天是到大学的第一天,也是很奇妙的一天,一直以来我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这样的事情,可是今天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当时感觉自己的脸好热的说,唉,说不清楚,不管了,还是好好学习吧!”
第二天,安亦晨早早的就到了教室,预习着接下来要上的课程。很快,上课铃声响了起来。正当安亦晨坐正姿势时,一道急匆匆的身影从他身侧跑过,“唰”的一声就坐在了安亦晨的前面,又是熟悉的那种清香味扑鼻而来。正当安亦晨发呆的时候,前面那俏丽的身影回过头来:“嗨,亦晨,是你哈,好巧啊!”“啊,洛夕,额,是你啊,那个…早上好。” 安亦晨口吃的说道。坐在前面满头秀发的背影后面,那天上午的课安亦晨都没听进去,他只知道自己的心跳得很快,整个上午都在“咚咚咚”的响,连中午放学的铃声也没有听到……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流逝着,很快的,国庆长假来临了。离家快一个月了,很多同学都想回家看看。其实安亦晨也很想回家,想回去多陪一陪爸爸妈妈,可是因为离家比较远,回家比较麻烦,再加上那天和洛夕聊天的时候听洛夕说她国庆也不回家,因此也就留在学校了…
国庆留在学校的同学差不多有十几个人,在国庆节那天晚上大家决定出去聚一聚,唱唱歌。安亦晨本来是比较反感这样的群体活动的,相比于那样,他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听歌看书,安安静静地…但是在听到洛夕也会去聚餐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应该好好的装扮一下。当安亦晨离开公寓到达聚餐的地点时,那一刻,他宁愿自己呆在宿舍做什么都好也不会选择来聚餐;那一刻,他的心好像被针给狠狠地扎了一下,很痛!
那天,安亦晨匆匆忙忙的赶到餐馆,在门口看到洛夕正依偎在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臂弯里,满脸的幸福。当时的安亦晨好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聚餐,正当他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洛夕看到了他,大声喊到:“亦晨,你来了啊,快来,快进去,他们都在里面呢。”听到这,安亦晨只好硬着头皮,慢慢地走了过去。在经过洛夕的时候,那个帅气的男生伸出了手,说道:“你叫安亦晨是吧?我叫叶枫,是洛夕的高中同学,也是她的男朋友。” 安亦晨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苦涩的笑了一下,只不过这苦涩被他隐藏得很好,没有被人发现!
那天晚上安亦晨人生第一次喝了酒,酒有点烈,却不醉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结束的聚餐,只知道那天是洛夕男朋友请的客,最后大家唱k也都没有去。那天晚上安亦晨唯一记得的事情就是叶枫很帅,很有绅士风度,洛夕也很美,很幸福,总是像小鸟一样依偎在叶枫的身边。那天晚上安亦晨破天荒的没有写日记,安亦晨并不是忘记了写,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怎会忘记?或许他只是想遗忘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
时间不咸不淡的流淌着,就这样经过了秋天,来到了冬日。只是国庆那天过后,安亦晨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还是像平常一样,安安静静地学习,安安静静地听歌,以及安安静静地和洛夕聊天…
三 初恋未满
2009年的寒冬很快就到了,当北方的学生穿着两件薄衣舒服的呆在教室里随意玩耍时,南方的学生只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坐在教室里瑟瑟发抖。那年的冬天天气很冷,让人猝不及防。在这天寒地冻的日子里面,洛夕和她男友叶枫的关系也降到了最低点,最终爆发…
当时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进行期末考试了,正值期末复习的最佳时机。当安亦晨听到洛夕分手消息的时候,他的心噔了一下。随后他来到了叶枫的那所大学,叶枫的大学离安亦晨的学校并不远。当安亦晨去质问叶枫为什么和洛夕分手时,二人一言不和,互相打了起来,最后的结果是叶枫人多,安亦晨挂了彩…
当第二天洛夕听到这件事情时,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安安静静地大男孩竟然会去和别人打架。她说安亦晨你怎么这么傻时,安亦晨只说了一句话:我的好朋友不多,你算其中一个……
在那个寒气逼人的季节里,洛夕可以说是情绪失落到了极点,如果没有安亦晨的话,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度过那段低落的时光。一方面因为分手心情低落,再加上期末临近的压力,二者都把她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在那一段时间里,安亦晨放弃了期末复习的所有时间,天天都陪着洛夕。只要洛夕一句话,安亦晨就会在第一时间到达,奉献出自己所有的热情去温暖洛夕冰冻的内心。
“2009年12月3日,今天是洛夕分手的第三天,洛夕来找我,说她心情很不好,问我能不能陪她一起去爬山,看着她那憔悴的脸庞,真让人心疼呢。于是我放下了手中厚厚的复习题,答应了洛夕的请求,当时我在想,只要洛夕开心,期末考试对于我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一路上我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办法逗洛夕开心,看着洛夕脸上逐渐绽开的笑容,我从内心深处感到开心。好像自从国庆节那天后我就没激动过了,但是今天我发现那种心跳瞬间加速的感觉又回来了。其实我内心也很清楚洛夕分手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我不想趁人之危,不管怎样,只要洛夕过得开心我就知足了。”
“2009年12月5日,今天是洛夕分手的第五天,时间过得很快,随着时间的逝去,分手的阴影已经渐渐地离洛夕远去了。今天洛夕心情好像不错,拉着我要我陪着她一起去河边看烟花,烟花虽然很美丽灿烂。但是洛夕你知道吗,坐在你旁边的我根本就没有在意烟花的璀璨,我只知道自己记住了你的每一个侧脸,每一个笑容,每一次转头的那缕长发飘飘,你的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深深地刻入我的脑海,只是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我的异样?以前的我不相信故事里面所说的爱情,一直以为那都是骗人的,直到今天我发现自己也成为了那故事里的一员。真的希望时间能够永远的停留在烟花璀璨的那一瞬间,映着你那洁白无暇的脸颊,绽放着那动人的笑颜。”
“2009年12月12日,距离洛夕分手已经快要半个月了,时间很长,也很短。在这些日子里,洛夕天天都跟我呆在一起,洛夕,你知道吗?时间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会让你慢慢地着迷。明明知道结果是怎样的,却还是奋不顾身。不知道是不是可恶的自尊心在作怪,还是因为太在意,所以不敢冒险,怕自己输得一无所有。今天我和你说我喜欢陈奕迅的那首《不要说话》,不知道你听过了没有。这首歌里有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 ,现实中我不敢长时间的看着你,只能在梦中,在无数次睁眼闭眼的瞬间,你安安静静地站在我面前,而我静静地注视着你的双眼,轻抚你的秀发,看你微微上扬的嘴角。”
“2009年12月24日,今天是洛夕分手的第24天,今天是圣诞节的前夕,是一年一度的平安夜。洛夕,今晚是平安夜,不知道你有没有收到我送给你的那个平安果,刚才打电话给你的时候显示是占线的,其实接不接也无所谓了,只是想对你说一句:平安夜快乐。最近几天你开始有点变了,或许你已经完全从那段心酸的情感中走出来了。还记得前天我邀请你一起去爬山,你没有直接地拒绝,你只是说你一个人去爬山也可以的。恩,其实差不多我也能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感,或许你只是把我当做是好朋友吧,在你心情低落地时候能有一个可以倾诉陪伴地好朋友。总是说陪伴时最长情的告白,不知道想我这样默默地守护算不算呢?其实我也挺想放手一搏的,想大声告诉你我对你的感觉。但是我还是不够勇敢,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怕我一说出口,我们连最基本的朋友都做不了了,不说,至少我们还是要好的伙伴。我们的关系不知道该怎么说,感觉是那种超越了友谊的层次,却始终也达不到恋人的高度。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不能叫做初恋,因此我把这段感情叫做初恋未满。无论怎样,洛夕,我爱你!我不会离开,既然我们做不了恋人,其实做好朋友也不错,至少我还能以好朋友的身份继续守护着你。”
四 你若安好,我便离去
时间继续向前推移,寒气凛冽的冬日已经随着期末考试的落幕而谢幕,伴随着万物复苏的春天而来的是大学时光的第二个学期。新学期伊始,同学们还未从新年的喜悦中回过神来,所以学习的那种氛围还不是很浓厚,坐在教室里的学生寥寥无几,安亦晨便是其中的一员。安亦晨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的一角,春日的午后,阳光并不强烈,反而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安亦晨就静静地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窗户撒在他的身上,背影挺拔而略显消瘦。
安亦晨就这样戴着白色的耳机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因为洛夕说过她最喜欢白颜色的耳机,所以安亦晨的耳机换了又换,却终究逃脱不了白色基调的命运。手机里面放的是安亦晨最喜欢的那首《不要说话》。“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有默契,我以为你懂得每当我看着你,我藏起来的秘密,在每一天清晨里,暖成咖啡,安静地拿给你。”是的,每一首歌的背后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每一首歌都有其代表的独特意义。而《不要说话》这首歌说的便是暗恋的故事,一种爱而不得的忧伤。
窗外的风景很美,春回大地,鲜花绿草铺满了整个校园,还有许多蝴蝶漫天飞舞,更添一番情趣,更有一对对的情侣坐在草坪上沐浴阳光,卿卿我我。画面很美,但是对于安亦晨来说却未免有一点点的残酷,因为他在那些情侣中间发现了洛夕的身影。曾经印入脑海,刺入骨髓的那道身影,怎能说无视就无视?那一刻,安亦晨只感觉自己的每一根神经都在剧烈的跳动…
“2010年3月25日,距离去年的那段时光已经过了有很久了,我以为时间能够把我对你的爱意冲刷干净,但是我发现我做不到。去年12月的那一段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那么值得怀恋的时光,怎能说忘就忘?有人说时间是一种解药,能够治愈心灵的创伤,但是我想说的是时间本身是没有毒的,但是它一旦掺杂了其它的东西比如说思念的话就会变成一种毒药,虽不致死,却让你受尽煎熬。昨天听别人说你又有了新男友,我还以为是别人的谣传,今天我终于确定,看样子你已经完全从先前那一段感情中走了出来,那我也就放心了,真的希望你现在的男友会比我更加疼你,更加的爱你。原谅我的黯然离场,我知道,你需要的并不是我。洛夕,祝你幸福!”
五 我不后悔
当你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的时候,命运却总是会跟你开一个玩笑。在大学毕业之后两年时间的初秋时节,安亦晨与洛夕初遇的那个季节。午后的阳光尽管没有了盛夏时的毒辣,却依然火辣,整个世界都是闷热的,在这样的天气里,人是最容易犯困的。那天洛夕正静静地站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边,和人群一起等待着红绿灯的交换…
时间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感觉过得特别的慢,红绿灯交换的那段短短的时间在洛夕的眼里却像是过了一个世纪。还等不及绿灯完全变亮的时候,洛夕就迅速地冲到队伍的前面,将人群落在后面一截,她只想快点离开这个被太阳所炙烤着的大地,早点回到她熟悉的那个小窝。就在她快走到人行道中央的时候,一辆失去控制的汽车就这样横冲直撞的开过来,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阵的惊呼声。当时洛夕人都吓傻了,完全不知道去躲避那辆失控的汽车。没有人看到安亦晨是怎么从人群中冲出来的,只知道在洛夕最危险的时候,是安亦晨推开了洛夕。洛夕回过神来,哭着大叫安亦晨的名字,只是伸手所及之处,鲜血触目惊心。
原来安亦晨终究还是舍不得离开洛夕,他只是躲在角落里面,默默地关注着洛夕,关注着洛夕的点点滴滴。不靠近也不远离,默默地守护着他内心的那份珍贵。所以才会在洛夕遭遇危险的时候,明知道生死难料,也奋不顾身…
相对于失去生命来说,安亦晨算是幸运的。只不过他以后的人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了。在安亦晨躺在病床上的那段时间里,一直是洛夕在照顾安亦晨,在经过那段刻骨铭心的车祸之后,洛夕觉得自己欠安亦晨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原来一直以来安亦晨都躲在自己看不到的角落里面,默默地关注着自己,不打扰,便是他的温柔。只有在自己遭遇到危险的时刻他才会挺身而出,哪怕付出他自己的生命,也要去谱写爱情的乐章。那一刻,洛夕决定留下来照顾安亦晨,一生一世。
没有人知道安亦晨是怎么想的,在他昏迷醒过来后看到累得趴在自己身旁睡着的洛夕时,安亦晨那一刻是幸福的。安亦晨的记忆中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近距离的看着洛夕了,一直以来,安亦晨都是默默地关注着洛夕,虽然二人相逢的次数有很多,但是安亦晨大多数见到的却只是洛夕的背影。看着洛夕熟睡的脸庞,那一轮秀发齐眉,安亦晨开心的笑了,至少他知道洛夕在那起车祸中没有受到伤害。但是安亦晨很快发现自己怎么也感受不到双腿的存在。安亦晨慌了,他知道自己永远的失去了双腿,不能再继续陪伴守护在洛夕的身旁。那一晚安亦晨想了很多很多;那一晚,安亦晨做了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多年以后,在有人去拜访安亦晨提到当时的情景,问安亦晨会不会为自己当时的举动而后悔的时候,安亦晨看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很淡然的说道:“我不后悔,即使会失去我的生命,我依然会冲上去。” 安亦晨刚说完,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小孩飞快的从厨房里跑到安亦晨身边,亲昵的叫道 :“干爹,我妈咪说饭菜已经准备好了,要我来告诉你们快点去就餐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