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公交坠江案启示

重庆万州公交坠江案启示_第1张图片

20181028日上午1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

事故的经过:乘客刘某(48岁,万州区人)计划在壹号家居馆站下车。由于道路维修,公交改道,公交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提醒乘客壹号家居馆站改由南滨公园站下车,而待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后,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3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8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8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8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

如果大家换位思考,假如我是那位司机呢?会怎样?大家应该思索一下如何维护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同时,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假设那位司机在遭受乘客辱骂和殴打,影响行车安全时,冷静的打右转靠边方向灯,缓慢安全停稳车子后(事后可以通过车载视频记录免于交警和公司追责),把那位滋事女乘客拉出去教育一番,甚至放开手脚揍一顿,再打110将其拖走!至少车上其他乘客可以见证、支持、鼓励;或者车上有几位乘客勇敢的制止女乘客和司机争吵的话,就不至于像这样的让悲剧发生!

这个事件同样告诉我们---很多时候,勇敢正确地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其他人的安全和权益,否则结果都是伤害!也希望大家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环境,发现滋事干扰驾驶员,危及车上乘客安全的行为时勇敢坚定的维护正义和秩序,也是为了自己安全,不要让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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