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国富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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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

第五章 论商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或其劳动价格与货币价格

第六章 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上次,我们讲了交换的来源是分工,这次我们讲交换的基础工具是货币

分工一经完全确立,一个人自己劳动的生产物。便只能满足自己欲望的极小部分。他的大部分欲望,须用自己消费不了的剩余劳动生产物,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别人劳动生产物的剩余部分来满足。于是,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

但在刚开始分工的时候,这种交换力的作用,往往极不灵敏。甲需要的东西,乙没有;乙有的东西,甲不需要。这样对处在交易过程中的各方来说,都会因为交易不能实现而痛苦。

这时,他们想到有没有一种特定的东西在任何交易过程中都不会被拒绝?理论上,这可以是任何东西,只要大家都认可。因此上,就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形式,阿比西尼亚以盐为商业交换的媒介;印度沿海某些地方,以某种贝壳为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英国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苏格兰还有个乡村,用铁钉作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

由于形式上的多样化,当市场范围扩大,你很难想象,用盐为媒介的地方的人能顺利的去和以糖为媒介的地方的人去交换。由于这个问题的存在,各个不同地方,最终慢慢决定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媒介,因为金属具有不易磨损,易切割的特点。比方说,一袋盐能换一头牛,那要是我只想要半袋盐呢?谁能把一头牛切一半给你?你是拿了半头牛,那剩下的半头呢,不得臭了?但是金属就可以很方便的切一半给你,双方皆大欢喜。

同样是金属,也分不同种。古斯巴达人用铁,古罗马人用铜,而一切富裕商业国的国民却使用金银。不管哪一种,交易过程中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第一是称量的麻烦;第二是化验纯度的麻烦。这两种都关系到谁占便宜谁吃亏的问题。这两种操作都不可能被频繁操作,因此在古代,统治者生产好的金属上加盖公章,,确定它的分量和品质。就如同之后铸币的刻印,不仅盖住金属块的两面,有时还盖住它的边缘。这种刻印,不但要确定金属的纯度,还要确定它的重量。

这样人们就慢慢的只在意刻印上的标识,而不再在意这块金属的实际重量或成色了。当这一点被贪婪的君王发现后,他们首先开始偷偷减少金属实际的重量和削减金属的成色。最终,贪婪发挥到极致,这个刻印被印在了纸上,现代意义上的纸币诞生了。

货币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这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

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代表着一种契约,并且这种契约有国家信用的背书,所以才会被人们普遍遵守和信任,是一种信任货币。当然,在极端情况下,国家信用消失,纸币价值也就灰飞烟灭了。另外,如果我们现在还在物物交换,就不会有通货膨胀,经济学也就变得简单多了。

有了货币这个工具,我们要用它来干嘛?当然是衡量物品的价值

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

为了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

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

下面我们会经常提到“劳动”这个词,我把它简单的理解为经济学上的一种抽象,是用来衡量价值的单位,就像用“克”去计量质量那样,一份“劳动”代表了一定量的价值。

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劳动是第一性价格,是最初用以购买一切货物的代价。

一种物品的交换价值,必然恰等于这物品对其所有者所提供的劳动支配权。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在物物交换的时代,交换劳动的比例很难界定,到了货币时代,商品多于货币交换,定价相对容易了。

但如果,作为货币的金银本身的价值也变动了呢?这样你就会发现,同样是买一头牛,有时要5个金币,而有时要10个。牛没变,它的价值也不应该变,因为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而货币只是商品的名义价格。同一真实价格的价值,往往相等;但同一名义价格的价值,却往往因金银价值变动而产生极大的差异

所谓真实价格,就是对等劳动的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对等劳动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劳动者是贫是富,其劳动报酬是坏是好,不与其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与其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

货币的好处是简化了交易方式,但坏处是带来的名义价格的波动。

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货币乃是一切商品的真实交换价值的正确尺度。但只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才是这样。在相隔很远的两个地方,商品的真实价格与货币价格不成正比例,而往来贩运货物的商人只考虑商品的货币价格,换言之,他所考虑的,只是购买商品所用的银数和出卖商品可换得的银数之间的差额。

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在某一特定时间和特定地方,是怎样准确的价值尺度,都要看通用的铸币是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的标准,换言之,要看铸币所包含的纯金量或纯银量,是怎样准确地符合于它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斯密可能不会想到有一天货币和金银脱钩,政治会是经济更加复杂。

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

价格=工资+利润+地租

起初,人们自己生产所有东西,然后以物易物,价格简单的用劳动来衡量。慢慢出现了一种人,他发现可以雇佣工人,供给他们原材料,工人通过劳动使原材料升值,他卖出后可以获得收入。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共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来报酬他垫忖原材料和工资的那全部资本。一国土地,一旦完全成为私有财产,有土地的地主,象一切其他人一样,都想不劳而获,这一部分的代价,便构成土地的地租。

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价格归根到底都分解成为那三个部分或其中之一。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

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那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或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社会上年年由劳动采集或生产的全部物品,或者说,它的全部价格,本来就是照这样分给社会不同成员中某些人的。工资、利润和地祖,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一切其他收入归根到底都是来自这三种收入中的一个。

来自劳动的收入称为工资。来自运用责本的收入称为利润。有资本不自用,而转借他人,借以取得收入,这种收入,称为货币的利息或利益。完全来自土地的收入,称为地租

由于在文明国家内,交换价值单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不常见,大部分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含有大量的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假若社会每年所能购买的全劳动量都被用于给劳动者发工资,那么下一年的生产物一定比上一年的多,因为相当于将利润和地租用于再生产。可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因为无论那一个国家,每年都有大部分生产物归不劳而获阶级消费。因此,一国年产物是逐年增加,是逐年减少,取决于这一国家的年产物每年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给这两个阶级的人民。

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换言之,使商品市场价格或实际价格,有时不能与其自然价格恰相一致的原因何在?

一种商品价格,如果不多不少恰恰等于生产、制造这商品乃至运送这商品到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率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这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的价格出售的。

商品通常出卖的实际价格,叫做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完全相同。

每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支配于它的实际供售量,和愿支付它的自然价格的人的需要量,这二者的比例。

愿支付商品的自然价格的人,可称为有效需求者,而他们的需求,可称为有效需求。一个贫民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有一辆六马拉大马车的需求,他这种需求并不是有效需求,因为那马车绝不是为要满足他的这种需要而送往市场出售的。

市场上任何一个商品的供售量,如果不够满足这商品的有效需求,有些人为了得到商品就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上升到自然价格之上。价格上升程度的大小,要看货品的缺乏程度及竞争者富有程度和浪费程度所引起的竞争热烈程度的大小。

反之,如果市场上这种商品的供售量超过了它的有效需求,这商品它的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降到自然价格以下。下降程度的大小,要看超过额是怎样加剧卖方的竞争,或者说,要看卖方是怎样急于要把商品卖出。

每种商品的上市量自然会使自己适合于有效需求。因为,商品量不超过有效需求,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而以商品供应市场者有利;商品量不少于有效需求对其他一切人有利。

后来,我们把自然价格叫“价值”,价格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有一种动态的平衡。

商品市价偶然和一时的变动,主要对价格中工资部分和利润部分发生影响,而对其中地租部分则影响不大。

当某一商品国有效需求增加而市价比自然价格高得多的时候,这商品的供给者大抵都小心翼翼地隐瞒这种变化情况。要是被人知道,其丰厚的利润定会诱使许多新竞争者向这方面投资。结果,有效需求完全得到供给,这商品的市场价格不久就降低到自然价格,甚或降低到自然价格之下。如果供给者距市场很远,他们有时能保持秘密数年,而在这数年内,他们就可独享非常的利润。不过,必须承认,这种秘密很少能长久保守,而那非常的利润只能在这秘密未给人知道以前独享。这段话像不像在说房价?

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可能得到的最高价格。反之,自然价格或自由竞争的价格,虽不是在各个时期,但在长期间内,却是可能有的最低价格。

任何一个商品的市价虽能长期高于其自然价格,但不能长期低于其自然价格。价格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要是低于自然率,其利益受到影响的人立刻就会威觉到这种损失,立刻就会从使用中撤回一部分土地或劳动或资本,使上市的商品量,恰恰只够供应有效需求。因此,市价不久便将升到自然价格的水平。至少在有完全自由的地方情况是这样。


201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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