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通俗小说的流行和城市市民生活不可分离,从粗糙简陋的宋代“话本”到结构精致的明清长篇小说的发展过程,清晰地反映了这一背景。明清淫秽小说,也与市民生活有关,它既为迎合市井的淫靡趣味而作,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这种风气在社会上的泛滥。而且,刻写、编印和买卖这些小说也成为当时一项专门的商业活动。
(一)市民阶层的稳定和扩大
明中叶以后,工场手工业逐步振兴,明朝的官营手工业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基本结束了工匠徭役制,改为以饷银雇募工匠来从事制造,采用“织造”和“采买”等方式经营。民间手工业也得到复苏。到明代后期,全国已形成若干个手工业中心,计有丝织业中心苏州、棉织业中心松江、染织业中心芜湖、瓷器业中心景德镇和炼铁业中心遵化等。万历
(1573——1620)年间,苏州“郡城之东,皆习织业”,“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工匠各有专能”(见《明神宗实录》卷三八一),可见其规模之盛。
手工业发达,促使商业的兴旺。传统商业主要经营粮棉丝盐等农产品和日用品,随着农产品逐步商业化,手工业的发展,再加上沿海一带与海外频繁的贸易往来,这就使商业突破原有的规模和格局,获得了极大的发展。社会上经商的人愈来愈多,至明末清初,已形成徽州和山西两大商人集团。
以工商业为基础,许多单纯的消费城市渐变成新兴的工商城市,其中最为发达的是江南的苏州、杭州、南京和扬州以及福州、桂林、太原、开封、武汉、重庆等地,在这些城市中,手工业通常集中于某一地段,商业贸易也都有专门的河埠、码头、集市和商行,市民一般生活用品大都依赖于贸易。这样,一大批商人和手工业者依托自己的经营和技艺,集聚于城市,逐渐稳定了下来。当时的城市市民主要由他们以及官府衙门中的吏役和官宦人家的仆从所组成。
(二)市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消遣
明清时期的城市市民,商人是其主体。
中国社会的职业价值观念在明中后期有了明显变化。传统的“士农工商”的层级开始为“士商工农”或“士商农工”所替换,商人成为仅次于士人的新起阶层。这一变化既有思想史上的演化渊源,更有其社会分化组合的深层原因。
宋代以后的士人,多出于家道殷实的商人家庭,这一状况无形中淡化消解了士商间森严的界限。从明初到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社会的人口增加了好几倍,而各地举人、进士的名额却未相应增加,科举仕途的机会相对减少。再则,商人成功的相对容易及其优裕的生活对许多士人也是很大的现实诱惑。而且,明朝实行的捐纳制度,为商人开启了入仕之门,至少,他们凭自己的财富也可以得到官品和功名。因此,明中后期士人的“弃儒就商”、“以贾为生”渐成趋势(见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这既为城市工商业的勃兴扩大了商人队伍,无疑,也改变了原有商人队伍的成份。其时商人的素质不低,经商不比务农,原本需要一定的知识水平,且经商的规模越大,知识水准的要求也就越高。
明末清初,小说戏曲大流行就是应这个由商人为主体的城市市民的消费需求而兴起。小说戏曲属通俗文化,其中戏曲相对来说更为俚俗,对工匠役吏等下层市民以及乡村集镇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往往还须借助农节庙会等民俗举行演出。小说相应地也就成为商人们的主要文化消遣读物。这种新的需求受到了一些文人的及时注意,他们纷起而编写各种内容的通俗白话小说,流风所及,一批淫秽小说也随风附尾,乘机而起。
(三)印刷业的发达和书业的商业化
小说的大量产生和流传,离不开印刷业,印刷业的发达是明清小说繁荣的必备条件。
中国唐代以后,流行的是雕版印刷术。所谓雕版印刷,就是用梨木或枣木,刻出凸起的阳文反字,再把墨涂在文字或图画的线条上,然后铺上纸,用棕刷在纸上刷印,这样便印成了白底黑字的书籍。虽然,中国在宋代即发明了活字印刷术,在以后几百年内,活字材料除泥活字外,还先后有木活字、铜活字、锡活字直至现代最常用的铅活字。但尽管有这多种活字印刷术,雕版印刷在唐代至清末这一个长时期内,仍然是中国古代主要的印刷技术和基本形式,现在流传下来的古代著作和各种文字读物,大部分是雕版印刷的本子。所以,这里所说的“发达”,非指印刷技术的发达,而专指当时印刷行业的发达。
印刷行业其时极为兴旺发达,尤其在江浙一带的苏州、杭州、松江和南京等城市。江南有悠久的印刷书画的传统,最早可上溯到南宋一大批雕版工匠随书画家南下之时。随着工商业的繁荣,印刷业以及整个制书业开始勃兴,各城市中,以书坊为中心,集聚了众多雕版印刷的专业工匠。个别城市,书坊多到有五六十家,工匠更计以千数。从淫秽小说《祈禹传》(已失传)能在一夜之间雕刻成印,即可推想当时之盛况。小说作者茅镳与友人笑谈,假说有一部记一人百遇奇事佳境之书,友人索看,茅推明日。茅实无此书,为了不食言,茅当晚即召集刻印工匠及誊写者百余人至家,茅居中端坐口授书写,众工匠随笔随录,即刻即印,通宵达旦,至天明完成此百回小说,序目评阅俱备(见《簪云楼杂记》)。“百回”可能只是概说,不必当真。但能随时召集如此之多专事刻印的工匠且能在一夜间成书,无论如何不是一件易事。
事实上,那时的书业已成为一项规模宏大、分工有序的商业活动。
书坊相当于现代的出版社加印刷厂,主要不在审读书稿而在刻印成书兼批发买卖。围绕书坊的,是一批经营图书销售的书铺、书摊。这些书坊、书摊服务到家,还从事一项类似于今天图书馆业务的“租书”,即出不起书价者可出小钱租书阅读。如此经营,获利当不会薄,因为从编写、刻印到批发、买卖和租赁中经多道环节,利少是无以为分的。经营的书刊中,当然有正经读物经史子集,但大量销售的还是通俗小说,其中,数十种淫秽小说始终居于畅销书之列。这不奇怪,经史子集的读者毕竟有限,真正迎合市民趣味的是通俗小说。书业兴盛、获利迅速,依靠的就是这些小说。当时江南有一书商稽留,以三十金作本钱,专事刻印淫秽小说和春宫图像发卖,人劝不听,发名言曰:卖古书不如卖时文,卖时文不如卖小说春宫,以售多而利速也。这一套就我们现在来看也不过时的生意经,果然使其以后积多金而大发(见清同治年间所编《汇纂功过格》卷七)。
(四)明末的淫荡风尚
明中后期,上层社会腐败不堪,淫荡成风,明代各朝皇帝差不多皆淫滥成癖,且一代超过一代,后宫的淫乱花样百出,竟有所谓春夏秋冬之分别。自成化(1465)以后,为邀上宠,朝野内外竞谈“房中术”,谋献“春方”。某些方士因献“房中术”而骤贵,为众人所钦慕。《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的《秘方见幸》和《进药》两条目下多有记载:嘉靖年间,陶仲文进贡“红铅”春药而官至特进光禄大夫、礼部尚书。以后进士出身的盛端明、顾可学也以进贡“秋石方”春药而获升迁。上有所好,下必盛焉,其时,许多学人名士放浪形骸,诗酒征逐,狎妓宿娼,不以为耻,反成为文坛佳话,传颂一时:李开先宿妓染疥,谢榛的赋曲得妾,王士贞作诗赞“鞋杯”,臧晋叔与娈童戏游,屠隆得花柳而汤显祖为之作《戏寄十绝》。这种淫恶滥风,官场中同样不能免,连名相张居正也有恶名在外。一些官宦人家使用的酒杯茶具上,竟刻有秽亵情状的图案。
上层社会如此,民间如何呢?上层淫荡如此,下层社会也同样淫靡放荡。这一点我们一方面可以从明代所流行的民歌如“山坡羊”、“挂枝儿”、“打枣竿”多以性事为内容来估计,另一方面从淫秽小说在市民中的广泛流行也可看出大概。需指出的是,明末下层社会风气的淫靡与淫秽小说以及其他通俗文化形式如春画淫戏有很大的关联。由最早的淫秽小说《如意君传》(这无疑出自上层文人之作)产生于正德(1506——1521)年间来看,我们大略可以说,是上层社会的淫邪滥恶在前,而下层社会风气的淫靡放荡在后,淫秽小说以及春画淫戏在其中起了中介的作用。
(五)淫秽小说的流传风行
淫秽小说在明清之际城市市民中的流传风行,如同明中后期社会风尚的渐趋淫靡,也是有一个过程的。
“今书专坊相传射利之徒伪为小说杂书,南人喜谈如汉小王(光武)、蔡伯谐、杨六使(文广),北人喜谈如继母大贤等事甚多。农工商贩,抄写绘画,家蓄而人有之。……有宦者不以为禁,士大夫不以为非,或者以为警世之为,而忍为推波助澜者,亦有之矣”(明叶盛《水东日记》卷二十一)。
此文写于十五世纪中叶,可知当时小说的题材、内容还比较单纯,主要是一些历史演义故事。到了明代末年,情况显然不同了,淫秽小说在城市中已大肆泛滥。有一段记载生动地描绘了这一过程:
“予幼闻市淫词者,谚名箦底书,盖深藏于内,畏人见而罪之也。心术虽不端,而廉耻犹未尽丧。及丁卯(1627)至会城,见显然为市,手掩目而过之。及至都门,则可骇尤甚。予叹曰:风俗至此,不忍言矣。庚辰(1640)与台省诸公议及之。壬午(1642)冬,盐院杨内美先生语予曰:‘天下事必不可为矣’。予问其故,先生曰:‘科道亦谈房术,京师遍布淫词,廉耻丧尽,其能久乎?’”(见清汤来贺《内省斋文集》卷三十一)。
淫秽小说在当时不但一般市民读,缙绅士子也读,还深入到高门大院中的内庭闺房,当时官府查禁令中常用所谓:“几于家置一编,人怀一箧”,其词甚或有夸张,但实际情况恐怕不会相差太远。淫秽小说以及其他通俗小说的刻印发卖既已成为一项成规模的商业活动,可与正经书籍“一体货卖”,公开出售、公开租赁,即可想像其广泛流布的情景。
嘉靖己丑年进士、湖广按察司副使黄学古读《如意君传》,并写下一数百字的读书笔记,公然刊于其文集《读书一得》卷二。这引得几百年后的一黄姓书生大为惊怪:“唯读《如意君传》,此何书也而读之哉?”(见黄之隽《唐堂集》)。
苏州一书生不但自己读淫秽小说,还带少年弟子往书铺求购《肉蒲团》,遭到书商的拒绝,方才悻悻而去(见清梁恭辰《劝戒录续编》卷三)。
“南海一县令,喜观《肉蒲团,手钞小本日玩之,不意乱入详册,上司怒其无行,参革而死”(见清余治《得一集》卷十一)。
下面再引几则小说中的材料作例说明。
《金瓶梅》第三十七回有这样一句话:“一个莺声呖呖,犹如武则天遇敖曹。”很明显,作者是读过《如意君传》的。如果将《如意君传》与《金瓶梅》中的淫秽文字比较来看,后者的性描写显然大都模仿前者,几处特别淫秽的文字,可说完全抄自《如意君传》。
嘉庆年间刊印的小说《蜃楼志》,也有两处提到淫秽小说。
第三回:广东盐商温仲翁之女素馨年方十五,自幼识字,笑官将这些淫词艳曲来打动他,不但《西厢记》一部,还有《娇红传》、《灯月缘》、《趣史》、《快史》等类。素馨视为至宝,无人处独自观玩。今日因蕙若偷看《酬简》(《西厢记》中一折),提起崔张会合一段私情,又灯下看了一本《灯月缘》,真连城到处奇逢故事,看得心摇神荡,春上眉梢,方才睡下。
第五回:“温素馨自与笑官连夜欢娱,芳情既畅,欲火难禁。自从先生到来,到园中走了四五遭,并不见笑官影子。春才又不见进来,日间只与妹子闲谈,晚上却难安眠。挑灯静坐,细想前情,想到一段绸缪,则香津频咽。想到此时寂寞,则珠泪双抛。辗转无聊,只得拿一本闲书消遣,顺手拈来,却是一本《浓情快史》。从头细看,因见六郎与媚娘初会情形,又见太后乍幸敖曹的故事。”
素馨所看的,除《西厢记》外,其它几部都是淫秽小说,《快史》即第五回说到的《浓情快史》,《趣史》则是演赵飞燕姐妹故事的《昭阳趣史》。
《红楼梦》第二十三回写道:
“宝玉一日忽然心内不自在,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出来进去只是闷闷的,小厮茗烟见他这样,因想与他开心,左思右想,皆是宝玉玩烦了的,不能开心,惟有这件,宝玉不曾看见过。想毕,便走去到书坊内,把那古今小说并那飞燕、合德、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与那传奇角本买了许多来,引宝玉看。宝玉何曾见过这些书,一看见了便如得了珍宝。茗烟又嘱咐他不可拿进园去,‘若叫人知道了,我就吃不了兜着走呢。’宝玉那里舍的不拿进去,踟蹰再三,单把那文理细密的拣了几套进去,当在床顶上,无人时自己密看,那粗俗过露的,都藏在外面书房里。那一日正当三月中浣,早饭后,宝玉携了一套《会真记》,走到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一块石头上坐着,展开《会真记》,从头细玩。”
此处的《会真记》不是指元稹的《莺莺传》,而是指王实甫的《西厢记》。在宝玉看来,这是属于“文理细密”的。那“粗俗过露”的,应该就是指“飞燕、合德、武则天、杨贵妃的外传”,也就是《飞燕外传》、《昭阳趣史》、《如意君传》、《浓情快史》等几部淫秽小说。
本身是淫秽小说的《肉蒲团》中也写到这方面的情况:
未央生(小说中主要人物)新婚,新娘“玉香小姐姿容虽然无双,风情未免不足,有一二分不中丈夫的意。只因平时父训既严,母仪又肃,耳不闻淫声,目不接邪色,所读之书不是《烈女传》,就是《女孝经》,所说的话都与未央生心事相反,至于举止未免乃父之风,丈夫替她取个混名叫做‘女道学’。对她说一句调情的话就满面通红,走了开去”未央生见他没有一毫生动之趣,甚以为苦,“我今只得用些淘养的功夫变化他出来。”明如就到书画铺中买一副精巧的春宫册子,是学士赵子昂的手笔,共有三十六幅,取唐诗上“三十六宫都是春”的意思。
以后玉香“渐渐在行,未央生要助他淫兴,又到书铺中买了许多风月之书如《绣榻野史》、《如意君传》、《痴婆子传》之类,共有一二十种放在案头,任他翻阅,把以前所读之书尽行束之高阁,夫妇二人枕席之欢,就画三百六十幅春宫也还描写不尽。”
此处附带再引一则春画在当时流行的材料,以与淫秽小说相映证:
“淫画显导淫邪,较淫书为尤烈,淫书必粗知文义者,方能通晓,画则无论妇孺,一目了然。乃如阊门桃加坞及虎丘山门内等处,耳目照著之地,悬挂售卖,并可对客挥毫,甚至盒底镜背,无不绘画,实属寡廉鲜耻”(见清余治《得一录》卷十一)。
城市市民“寡廉鲜耻”,淫秽小说“遍布京师”,如何办呢?朱明王朝气数已尽,满清王朝正在兴起,但新统治者仍然袭用老套,走上了“查禁销毁”一途,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老步补记:
此文曾发表于1995年1月号《街道》杂志。
不是记性好,是碰巧写下了发表刊物及时间。
时间真快,近二十年了!
201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