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广文中学始建于1883年,初名文华馆,曾名文华学校、广文中学等。2006年,原潍坊一中、二中初中部整合成立新的广文中学,为市教育局直属的唯一一所公办初级中学。近年来,学校荣获“全国初中质量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目标教学研究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初中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等称号。被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全国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研修基地”“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基地”“山东省家庭教育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8 号)和《奎文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奎教办字〔2018〕3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潍坊广文中学2018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划分的片区招生,免试入学。
坚持公平招生。保障片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阳光招生。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过程监管,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范围
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奎文区2018年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
奎文户口学生学区划分:从白浪河开始,沿东风东街东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南行至院校街,沿院校街(路两侧开门的单位和小区)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北行至东风东街所围区域。
随迁子女学区划分:从白浪河开始,沿东风东街东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南行至院校街,沿院校街(路两侧开门的单位和小区)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北行至东风东街所围区域。
三、招生计划
根据片区内新生摸底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拟2018年招收学生864人,18个班级,每班48人。
四、招生条件
(一)奎文区户口学生入学
具有广文学区内个人居民户籍(学生户口至少要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上)或广文学区内单位集体户籍(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
1.监护人在广文学区内有登记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的,按房产实际地址划片到学校报名。监护人有多套房产的,以与户口簿一致的房产地址进行登记。
2.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保税区,下同)无房产(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房产证明),入学新生与监护人(至少一方)长期(自出生之日起)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登记为个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产权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地址须与户口簿登记住址相符)实际住址划片登记。同一户口内其他人员名下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3.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房产证明),入学新生与监护人长期(自出生之日起)在广文学区内同一户口上,又在广文学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凭住建局认可的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且至少一方在片区内合法稳定就业(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营业执照)的,按照实际住址登记。
说明:以下情况为无效户口
1.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不相符的。
2.片区内没有常住住房的。
3.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相同,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
4.学生户口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在一起,并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但父母户口不在的。
(二)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18〕8 号)文件中“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校学位等因素,由相关教育部门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随迁子女”的文件精神和奎文招生片区划分,结合潍坊广文中学2018年新生学位情况组织。
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并划定由本片区接收的,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进行初步统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
2.父母(或监护人)在本片区之内的居住证。
3.入学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本片区之内的常住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入学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本片区之内的、连续单独承租居住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住建局出具、同时需提供能证明学生及其监护人市区内无其他房产的房产证明)等材料。
4.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片区内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本片区之内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房产住址特殊情况规定
1.拆迁回迁户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同时提供回迁协议书;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同时提供回迁协议书。提供其他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抵押贷款证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并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且经学校实地查看属实的。
4.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新生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5.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以及期房等均不作为入学依据。
(四)招生说明
1.所提供的材料均以正式报名结束日(即2018年7月17日)前为准。
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也以正式报名结束日(即2018年7月17日)为准。
2.入学条件均需提供文本证明,而且查实的,方可作为报名审核依据。
3.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完全产权房产的(指住宅,不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不含在建或规划待建的住宅项目),依据其经常居住地房产地址在片内的进行登记审核。
(五)接收符合条件的残障儿童随班就读
属于本片区并能够在普通学校进行学习的残障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5日上午8:30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833)进行鉴定评估,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带子女、持《潍坊市残疾儿童教育安置意见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六)其他人员子女入学政策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精神和市教育局安排执行。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潍政联〔2012〕1号)、《关于支持保障部队“打胜仗”的决定》(潍发〔2014〕10号)等有关优待政策安排。
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学校招生时间执行潍坊市城区统一规定。招生时间为7月5日—17日。其中:
第一阶段(7月5日—7月13日):网上预约。
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通过扫描潍坊广文中学招生二维码﹝见潍坊广文中学官方网站(登录www.wfgwzx.com)或潍坊广文中学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网上预约。学校于7月13日、14日整理预约信息,通知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
第二阶段(7月15日—7月17日):现场确认。
网上预约成功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提示的材料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凭提示短信(转发无效)到潍坊广文中学校园内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毕业升学登记表(奎文区小学毕业生)、当年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非奎文区小学毕业生)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指定流程进行材料审核和确认。
报名所需材料须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第三阶段(7月18日—7月21日):查实信息。
学校到公安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不动产中心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核实,同时组织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际居住信息查实工作。
第四阶段(7月22日):公布名单。
7月22日上午8:00,学校将在潍坊广文中学网站(请登录www.wfgwzx.com查询)和潍坊广文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公布新生入学资格名单,公布的基本信息包含材料审核编号、户籍所在派出所、居住地等。同时,在网上发布新生入学有关注意事项。
六、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监督。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凸显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校级领导分组包靠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家长“最多跑一次”制度。落实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学生和家长办理入学手续时“最多跑一次”制度。
(三)加强新生学籍和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执行市区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及监护人没有如期参加材料审核或者如期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入学资格,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学校对学生和家长信息严格保密,按照市区教育局规定公布有关学生信息。
(四)加强诚信教育。在招生过程中全程贯穿落实诚实守信教育。通过诚实守信宣誓、签订诚信承诺书等活动,让新生引导家长惟真惟实提交有关实证材料,惟新惟美参加材料审核,践行“高度负责”的广文精神,积极参加“我为惟真惟实惟新惟美的文明校园添光彩”活动。把招生过程中材料提交、材料审核、查实信息等环节中新生和家长的行为举止与“美德少年”“潍坊好人”等评选挂钩,并纳入“和谐家庭”“和谐班级”“文明班级”创建工作中。对于上述环节中提交虚假证明,变相编造居住、户口、经营信息或经学校与公安、市场监管、人社和不动产中心等部门核实存有举证不实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实证材料不作为入学依据,并提交有关部门计入学生和家长的征信档案。
(五)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2118278 2118238(招生期间) 8236049(值班电话)
监督电话:2118221 2118211
潍坊广文中学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