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吴良述律师在南宁市西秀区法院遭“撕裤”事件近日在网络中持续发酵,先是吴良述律师贴出“性感”的被撕照,接着是青秀区法院不知所云的声明,再就是作为法律共体的法官与律师两大阵营的撕逼,还有众多愤青在起哄。后来,所谓调查组布调查结果,引法律共同体同仁的又一阵炮轰。法院、法警的黑锅也背上了,处分马上就要到来,法院院长也向吴律师道歉了,并表示愿意赔偿。我想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有想到昨天吴律师又委托两位律师发表声明,表示不接受法院的道歉和赔偿,要强硬到底,要求追究当事法警的刑事责任。呜呼哀哉!我本不想在此事件中发声,但是真的控制不住了!
网络上对法官、法警、律师,包括调查组的是是非非说的很多了,各有见地,也各有偏颇,我不愿意再多言,相信法律共同体的各位同仁心里都自有一杆秤。今天我想说一说“撕裤事件”背后的事,也就是法院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在此,我略掉吴良述律师在事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错,只谈法院的问题。
近些年,当事人的上访、闹访,上级法院的考核,压得法院、法官抬不起头来。在日常工作中,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处分会随之而来。君不见,浙江省高院院长大人遭人污辱、嬉闹,高居庙堂之上的他老人家也只能吃个哑巴亏。京城某女律师捏造事实,诬陷执行法官,最终真相大白,女律师还是逍遥法外,无人动她一根毫毛!浙江金华的胡胜克法官遭当事人威胁年幼的女儿,忍无可忍,出了一次手,处分如期而至······现在的法官彻底怂了,被当事人指着鼻子骂也不敢吭声。
立案登记制自去年五月一日实施以来,喊得震天响,考核风声鹤唳,大有发现有违立案登记制的人和事便打入十八层地狱之势!
在上述严酷的现实下,为什么青秀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胆敢不执行立案登记制?为什么收诉讼材料不按规定出具收据?为什么立案法官违规不出具收据,竟敢让律师去信访室信访?为什么信访室的法官也不按中央、最高法院的规定要求立案法官给当事人出具诉讼材料收据?为什么吴律师告到法院纪检组后,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为什么法官、法警一定要检查吴律师的手机是否在录音?
法官、法警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知法犯法,以身试法”,这正常么?真心希望这一串为什么能引起上级领导的思考。
其实这一切对法院的工作人员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从去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成爆发式的增长,法院、法官本来己被案多人少压得喘不过气来,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大量涌入,使法院、法官更加不堪重负。再加上,法院系统正在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很多法院深陷“案多人少”的泥潭无法自拔,出现了案件积压的苗头。
出现了问题,按理说应当客观地分析原因,按照审判规律科学采取对策。如果案件量确实超过了法官的工作极限,便应当事实求是地增加、调剂法官的人数,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内部挖潜。
法院的最高层领导也意识到了这些,也针对案多人少采取了诸如诉前调解、诉非衔接、简繁分流等等措施,但这些措施花架子成分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不了实际问题。解决人少的问题与改革的大方向背道而驰,法院系统自身解决不了,案多人少的问题进入了死胡同。
案多人少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案件结案率不高,各界反应比较强烈。
没办法,最高法院只有下大力气解决执法办案速度问题,加大结案率的考核。于是,各地省法院开始对基层法院的结案率进行排名,对后进法院的院长诫勉谈话。顺理成章,提高结案率成了各地各级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原来,各级法院仅在年末进行结案率考核,其后果大家都清楚,就是年末立案难。
现在呢?结案率按季排名考核!法律共同体的人士都知道,季度末月份立的案子在本季度很难结案,于是季度末立案难应声而出!
人说了,立案登记制了,法院谁敢不遵守?可是院长大人说了季末不立案,或少立案,谁敢不听?当事人或律师来立案,或好声相劝“现在案子多忙,您下月初再来怎样?”;或以种种理由拒绝立案;或仅收诉讼材料,让当事人回家等。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收立案人的诉讼材料应出具收据,但在一些法院便成了不可能!因为给了收据,法院就要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这与领导要求不符!
这位吴律师,天生一死磕派!立案庭收诉讼材料后,非按规定要求立案法官出具收据,立案法官做工作未果,只好按照内部规定,让信访部门的法官来帮忙做工作。假想,如果青秀区法院没有相关内部规定,立案法官明知自己理亏,会让吴律师去信访接待部门?
信访部门是干什么的?是接受当事人来信、来访的,是接受投诉的。按理说,立案法官收吴律师诉讼材料,理应出具诉讼材料,否则就是立案法官违法。可为什么信访接室的法官与立案法官沟通后,不要求立案法官出具收据呢?难道吴律师反映的问题不符合规定吗?原因只能有一个:法院有规定,不能出具收据!
立案法官拒不出具诉讼材料收据的问题到这里也就清楚了,吴良述律师到了法官惩戒部门—纪检监察室,问题同样难以解决。但是新的问题也来了:纪检法官发现吴律师在偷偷录音!他在收集法院不出具诉讼材料收据的证据!这还了得,上级领导三令五申:立案登记制,能立案的,应立即立案;不能立即立案的,须出具诉讼材料收据,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法院暂缓立案的措施哪能大白于天下?!
后面的事就更容易理解了,纪检法官做工作不成,便请来了法警;法警来软的不行,只好强制抢手机。
立案法官、信访法官、纪检法官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履行自己的职务,在法院工作人员看来一切都非常正常,没有越雷池一步。可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青秀区法院院长有错吗?二季度末一天天临近,结案率本来完成己经不错了,可与上级定的目标差距还不小,案件继续大量涌进,不控制立案肯定不行!现在上级法院考核数字化,如果不在数据上做些手脚,老老实实干工作,法院的排名肯定在最后一名!这些大家都心知肚明,各家法院也都是这样做的,只不过人家法院没有被曝光而已!看来院长也没有错。
南宁中院的错么?不应该考核结案率吗?不对,省法院还对中院排名呢!
唉!各级法院均在江湖之中,谁都不能立身于结案率的考核之外,全国都是一个样,只不过青秀区法院是最倒霉的。
现在大家都喊立案难、诉讼难,为什么难?根源在哪里?根源就在于两个字,考核!以前法院考核调解撤诉率,有的法院喊出了调撤率百分之九十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假的!绝对是调解不成不立案,调解成了再立案。前两天微信公众号“基层法官”发表山东省某法庭2015年的结案率达99.3%,数字好诱人啊,你信吗?反正我不信!假的。2015年12月份在这个法庭立案绝对难,甚至不可能,谁也别骗谁!
要想杜绝“撕裤事件”,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考核科学化,尊重审判规律,不再考核什么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等等。否则,下次曝出的问题可能更大,连裤头都撕掉了。
法院是国家的司法机构,一切活动都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活动更应尊重审判规律,不能再搞违背审判规律的创新和考核了,希望高层领导能沉下心来,多听听基层法官的心声,多到基层来看看,多调查研究,少闭门造车,少拍脑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