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
随着中关村二小校方的发声和涉事学生家长发出致歉信,这起轰动全国的校园欺凌事件似乎要尘埃落定。一起看似小题大做的“学生风波”为何演变成为“轩然大波”呢?这里面有几个要素:一是中关村二小,皇城根下,首都城里,都是关乎脸面的事,也会有校园欺凌?估计哪方面也不愿承认!二是事件“太小”。几个小学生,弄个垃圾筐闹闹,又没有头破血流,值得闹吗?相比起网上流传的视频,这样的事件离人们的想象恐怕相差千万里;三是社会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关注度高。放到几年前,比这再大的事也不会引起媒体的关注,毕竟普通媒体也是靠人们关注生存的嘛!
作为一名在乡镇中学工作20余年的老师,目睹了太多所谓的“校园欺凌”事件。对这些事件的处理,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学校不是象牙塔,也是社会的一部分,因此,社会上的恩怨情仇也都在以不同形式存在着。一句话,学生中间,也有江湖。
学校里,有所谓的“老大”:每一级每一班,都有自己的老大,有男老大也有女老大。一山不容二虎,老大之间也就产生争斗。争斗的结果,不是臣服,就是纷争。有老大就有小弟,最厉害的老大往往聚拢一大批人,众多不安分的孩子也喜欢依附一些所谓的老大。在这样的学生江湖上,一些令人发指的欺凌就这样产生了。
加入这样的群体的孩子,多数是一些不安分的孩子,有的甚至沾染了社会上的种种恶习。他们为非作歹,危害一方,有些甚至跑到别的学校寻衅滋事。但是,因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有了这个保护伞,即使犯了法,也往往从轻处理。
但是有个现象是值得注意的。在学校里,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只是少数,大多数的孩子置身事外,安然无恙。有些所谓的“老大”在那些学习优秀学生面前,也是低眉顺眼,不敢造次。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一方面说明邪不压正,另一方面说明那些被欺凌者遭到欺凌也有自己原因。
当然,必须要注意的是,那些管理规范的学校,欺凌现象就越少,越是混乱的学校,问题也会越多。所以,面对校园欺凌,不管是社会,学校还是学生个人,都要坚决的说“不”,只有如此,才能让校园更安全。
怎么做呢?首先来看一个国外的案例:前段时间,在美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争风吃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进行了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包括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吃掉等,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美国警察毫不含糊,得到报警,如临大敌,迅疾出动,逮捕了该案中6名嫌犯。包括三名未成年人,余者脱逃。根本不当回事的翟某某、杨某某和章某某,第一次出庭就吓傻了,她们以为这只是司空见惯的学生打架,更何况是未成年人,在中国处理的惯例是,老师喊来家长,教训一顿,最多弄一个处分,在离开校园时再取消,连勒令退学都不曾听说过。
但在美国,人家可是往死里整,只看这个事件的恶劣程度。最后这几个学生被判获刑6至13年不等,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这一辈子也不大可能再能踏上美国领土。
某个孩子家长,不远万里飞到美国贿赂受害者,想私下摆平此事。结果被警方逮捕,锒铛入狱。除此之外,还提起天价数字的民事赔偿,要罚得你倾家荡产,看你怎么做一个为非作歹的富二代?
虽然我是一个教育工作者,但我主张对校园欺凌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打着未成年人幌子无恶不作的人,甚至要加重处罚。只有把他打痛了,痛彻心扉,他才知道法律并非可以挑战的儿戏,或许才有可能挽救他。
那些主张对孩子网开一面的人,或许以为这些人是孩子,孩子是需要教育的。但孩子早已经在社会上得到了教育,他们比谁都清楚,社会是怎么回事。有权的可以欺负没权的,有钱的可以干翻没钱的,有力气的可以欺凌没力气的,拳头大的可以打人,嘴巴大的人可以骂人。他们的犯法成本太低,甚至没有成本。
长此以往,当他们踏入社会,也会不尊重法律,更不会敬畏法律。
牺牲这一个学生,能够使得更多的学生不再重蹈覆辙,其教育意义不容低估。而对这个学生而言,他也只是为自己错误行为付出必要的代价而已。未来的路还很长。
对未成年人犯罪来说,惩处也是最好的教育。通过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施零容忍,关得他天昏地暗,打得他满地找牙,罚得他倾家荡产,让他知道羞耻,知道疼痛,知道害怕,知道敬畏,这样才一辈子忘不掉。
这样做,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更多校园里的孩子害怕了,绝不会像现在一样受到鼓励,为所欲为。他们在做出违法犯罪行为之前,一定也会掂量掂量欺凌后果,一旦人性中的恶被遏制,善就会成功长出来。
当然,这样做最终的受益者还是整个社会。一定要旗帜鲜明地维护法律权威,把对法律的敬畏保护,内化为一个人肌体里的血液,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最终真正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